柯案毋枉毋纵 提升民主法治
来源: 自由时报
民众党主席柯文哲身陷涉贪官司,被羁押于土城看守所,广受瞩目,国内外新闻媒体、街谈巷议以此为热门话题。柯文哲十年前以“诚信清廉”、“公开透明”、“超越蓝绿”等为号召,宣称白色力量足以“改变成真”,两任台北市长,且在总统大选鼎足而立。如今被指选举财务不清、涉嫌图利或收贿,已遭羁押,虽是非曲直须由司法最终判定,但就政治效应而言,其个人及所欲建构的第三势力,已因名与实、说与做之间落差极大,而有自毁长城之虞。
就柯文哲及其支持者而言,在民众党定调“国家机器动员、司法政治追杀”,并以“全党动员、全国开讲”全面挺柯一人之后,政治运作及抗争已是现在进行式。然而,对关注台湾前景的广大公民,从柯文哲涉案所看到的,毋宁是庆幸总统大选台湾没选错人,而一向夸夸其谈的政治人物操守遭质疑,感叹权力使人质变,期待司法毋枉毋纵,要从这一众所瞩目的指标案件,展现公信力;其过程所牵涉的司法正义及法律攻防,对推动并普及法治观念,建立成熟的民主社会,应有助益。
柯文哲引发的争议及官司既众所瞩目,其中京华城案羁押庭两度裁定不一,增添议论。先是地方法院法官裁定柯未主动干预,判其无保请回;在检察官抗告后,高院依同案多名被告及证人说词事证,裁定柯“积极介入”本案,裁定抗告成功,撤销无保请回。地院因而重开羁押庭,法官以柯“明知违背法令,竟仍执意为之,贯彻意志,迥然若揭”,裁定羁押禁见。
法院裁定不一,是法官自由心证的结果。地院法官先是采信柯主张“相信具专业性且为多数决之都委会决议”,而对案情毫无所悉或未曾怀疑,且检察官所提事证难以证明柯犯嫌重大,裁定无保请回。裁定旋引发轩然大波,主要是违反常识常理,即市长在公文书上盖章,事后却以“不知道”或“副市长帮盖的”自辩。以京华城案争议极大,市府与业者早有诉讼,加上柯文哲的行事作风,以“不知道”自辩,其谁能信?不合常识常理的难以持久,因此舆论哗然、检方不服、高院发回、地院更裁,都是必然的结果。
不过,这也引发司法改革的议论。即就社会瞩目或重大繁难案件的羁押庭,是否由现今的一位法官独任,考虑改为合议裁定,以降低滥押或纵放的可能,并避免“同一法院、同样事证、不同裁定”,导致同一案件数度来回,如郑文灿案来回三次的现象,应有助增进司法公信力。
必须强调,台湾以往检方“押人取供”的情事屡见不鲜,后经大法官会议解释,以羁押形同拘禁,不可率然为之,羁押权已于一九九七年回归法院。如今,羁押权的滥用已有节制,应可再求精进。另一方面,柯文哲被裁定无保请回后,民众党声明感谢法院扛住压力还其公道,三天后遭羁押禁见,却又指控法官罗织罪名;显见其判断司法公平与否的标准,独沽放柯、羁柯一味,而非以法院裁定理由为据,其为政治抗争,昭然若揭。
尤有甚者,在群众集会场合,形塑“台湾曼德拉”、“示现菩萨”等形象,把赖清德总统说成皇帝,指控新党国体制、绿色恐怖治国。凡此或属在同温层取暖大会自嗨所常见,但集体陷入“唯柯是尊”的个人崇拜而不论是非,却不利民众党争取理性公民的普遍认同。
事实上,柯文哲引发的争议,京华城案之外,还有他案,即使其竞选总统财务,也有账目不清、前言不对后语的情事。以选举补助款为例,把政府补助款一亿一千多万元的三分之二归于柯个人,显与《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政治献金法》规范相悖;尤其把其中四千三百万元购置个人办公室,也可能超额而违法。从而,柯文哲决定不抗告,羁押两个月期间,实为个人省思“素人从政”起起落落,并检讨是否有违初衷的机会;尤其争议中诸多“柯黑”都曾是“柯粉”或前幕僚,显见从基本做人到为政的领导统御,都出状况。
- 🔥免费PC翻墙、安卓VPN翻墙APP
- 🔥灵魂之谜|中华文化|治国大道
对台湾整体而言,柯文哲涉案所牵引的羁押、抗告等司法程序,判别图利、收贿等罪刑,乃至于无罪推论、侦查不公开、舆论审判等人权及公正司法的要项,也有机会藉众所瞩目的案件,再度检视而让公众理解。至于司法机关,当前要务是让证据说话,依程序正义的前提,办好京华城案及其他可能牵涉案件。只要秉公办案,减少外界政治干预,确立司法独立与威信,全民都会支持,台湾民主法治的明天会成熟而更好。


脸书专页
粉丝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