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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调查结束之后,谁还在乎“尸检报告”

2026年08月09日 21:20 PDF版 分享转发

来源: 来稿 作者: 华尔无街

政府日前宣布,终止对有限公司长达五年的调查。司长陈茂波给出的理由包括:壹传媒早已被法院颁令清盘、上市地位被取消,部分前高层已经因国安案件被判刑,旗下三家公司也已被定罪并解散,因此没有需要继续调查。审查员任期已于7月27日届满。五年来,这项调查至少九次延期。

如果只盯着“五年查出了什么”,其实已经错过了这个事件最值得思考的地方。

因为《苹果日报》早在2021年6月24日就已经停刊。五年后的调查结论,无论是一百页还是一千页,无论证明多少问题或者没有证明多少问题,对于一家早已死亡的报纸来说,都越来越接近一份尸检报告。

尸检当然可以做,但人已经死了。

这也意味着,评价这一事件,并不需要先回答是不是被冤枉,更不需要猜测究竟怀有什么政治动机。把这些最容易争吵的问题全部放到一边,只看一个已经发生、无法争辩的事实就够了:

香港的制度实际运行出了这样一个结果:政府针对一家企业及其高层采取一系列严重措施,而在漫长的司法和调查程序走到终点以前,这家企业已经失去继续经营的能力,并且不可逆地消失。

这件事对于香港作为商业中心的意义,远远超过《苹果日报》本身。

不妨换一个没有媒体、民主、争议的例子。

假如某些员工或高管被怀疑违反美国,把禁止出口的高端芯片转运中国,美国政府当然应该调查。证据够了,该抓谁抓谁,该起诉谁起诉谁。英伟达市值再大,也不应该享有违法特权。

但是,如果政府采取的措施不仅控制涉嫌犯罪的人和资产,而是迅速使整个英伟达无法正常付款、无法经营,最终;五年以后,调查终于结束——这时候最重要的问题还是“五年到底查出了多少犯罪”吗?

显然不是。

即使五年以后证明十名高管全部犯罪,也只能直接证明处罚这十个人具有根据。它不能自动证明五年前让整个英伟达死亡也是必要的。后者需要另外的证据和另外的比例性论证。

更重要的是,英伟达的其他员工、股东、债权人以及其他美国企业会从这个案例中得到什么信息?

他们不会只研究那十个人到底犯了什么罪。他们首先会发现:

原来美国的制度允许一家公司在责任最终确定以前,就因为政府措施而事实上死亡。

这才是资本真正会计价的信息。

回到香港,道理完全一样。

我们甚至可以假定香港法院对黎智英及相关人员作出的刑事判决全部正确。这仍然改变不了《苹果日报》事件向其他企业展示出来的制度事实。

其他在香港经营的银行、基金、科技企业和跨国公司当然可以认为:“我们和《苹果日报》完全不同,所以这种事情不太可能发生在我们身上。”

这个判断完全可能是对的。

但“不太可能发生”与“制度保证不会发生”,是两回事。

一家企业真正需要的法治保障,从来不应该只是相信政府今天没有兴趣对付自己。更重要的保障是:即使有一天政府怀疑自己违法,即使政府非常想采取行动,制度仍然规定它在证据达到什么程度以前不能做什么;即使采取措施,也存在能够在企业遭受不可逆损害以前发挥作用的独立制约。

否则,企业拥有的只是概率意义上的安全,而不是制度意义上的安全。

这也正是《苹果日报》案例无法从香港商业环境中轻易抹去的原因。

不需要证明政府恶意,不需要证明黎智英无罪,甚至不需要知道五年的调查最终查出了什么。事情发生过,本身就是信息。

既然香港的制度已经实际运行出这样的结果,那么其他企业就不能在风险模型中把这种可能性写成零。至于中国大陆,更没有理由假定企业能够获得比香港更强的制度性保护。

五年以后,审查终于结束了。

但对于评估香港制度风险的人而言,最重要的结论其实五年前就已经出现了:一家企业最终有没有罪是一回事;在最终答案出来以前,权力能够把一家企业推到什么地方,是另一回事。

后者,才是其他企业真正应该记住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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