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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反对以释法解决宣誓风波

2016年11月02日 4:50 PDF版 分享转发

2016年11月1日,港大法律学者张达明批评,人大释法将严重损害法治。(香港电台图片)

对于以释法解决宣誓风波,法律界普遍反对。港大法律学者张达明批评,在法院未有判决前寻求人大释法,是完全漠视香港法院,比以往多次人大释法更恶劣。走温和中立路线的资深大律师汤家骅亦不认同释法,但据他了解,确实有学者提出,可以在针对两条条文进行释法。(林国立报道)

会周日(31日)起在北京召开,人大常委、前律政司司长梁爱诗将到北京列席会议,她回应有线新闻查询时,没有透露议程,说每次开会都会列席,并无特别。

港大法律系首席讲师张达明,对于政府可能释法感到愤怒,他指特首作为与讼人之一,于此时提出释法是不尊重,有如将一把刀放于法官头上,梁振英提出释法或可达到政治目的,但会断送香港的法治。

张达明说:愤怒的地方是,为何行政长官,会选择在香港的法庭,后日就会审理这件案时,发表这个言论,当他发表言论,都很不尊重香港的法庭,或变相放了一把刀在法庭的头上,说我不排除释法,我留两天看你如何审判,可以有其他行动,也不排除去释法。

法政汇思召集人任建峰接受本台访问时指,涉及议员宣誓就任的宣誓及声明条例,是本地法律条文,不明白有何释法空间。

任建峰说:现在的争议点都是在本地法例中有的,你释法的点在那,因为人大的所谓释法权不是解释所有香港法律,只是解释基本法,而我们现在看到在法庭争议的,是宣誓的内容,或宣誓的效力,或的内务上,是否可以让两位议员再宣誓,这些全都是本地法律,甚至本地立法会议事规则的事,不是很直接涉及到基本法。

早前曾随团访京的资深大律师汤家骅接受本台访问时指,他个人亦不同意用释法解决宣誓风波,但他访京期间确实感觉到,中央可能以释法解决事件,亦有大陆学者和官员认为,人大常委可以透过解释基本法26条,即香港永久居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和104条,即立法会议员就职时,必须宣誓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来解决现在的问题。

汤家骅说:104条是说议员要宣誓,但北京可能有些人士认为,只是宣誓不足够,因为现在有些人宣誓当食生菜,一点都不严肃,有种说法是要解释26条,或26条和104条的关系,第26条就是说香港居民依法有选举权和被选权,这个权利限于接受基本法整个框架,然后才能有的功民权利,有人以港独的名义去参选或当选也好,都不应该可以当议员,这也是北京一些学者或官员持有的看法。

时事评论员刘锐绍分析指,从建制派流会到政府入禀司法覆核,种种动作说明,中央已下硬命令,必须阻止主张港独的人进入立法会。

刘锐绍说:这个已经是一个硬指标或任务,就是阻截两位青年人成为立法会议员,至于是否要释法,关键是看未来的阻截行动是否成功,例如法院的裁决是如何,如果法院的裁决有利于政府,我想他们未必要用释法这杀手鐧,但如果法院裁决不利政府,不排除北京会不惜代价,因为北京亦趁这次的机会,将政治底线不断压低。

他又分析,梁振英这次的操作如此快速强硬,亦是希望向中央表态效忠,为自己竞逐连任铺路。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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