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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之锋等3学运领袖上诉成功 不必再入狱

2018年02月07日 1:00 PDF版 分享转发

等3领袖因在2014年带领群众冲击「公民广场」,去年遭判6到8个月,3人不服提「终极上诉」。今天判决,裁定3人上诉定谳,维持原审不需入狱之刑期,即时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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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中媒报导,香港双学3子黄之锋、罗冠聪和周永康因为非法集结等罪,分别被判社服令以及缓刑,上诉庭後来改判三人入狱6至8个月。3人於是提「终极上诉」,争议和上诉庭权限等议题。终审法院在今天判决,裁定3人上诉定谳,维持原审时毋须入狱的刑期,并即时释放3人。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说,完全同意上诉庭认为,日後对同类案件应采更严苛的判刑指引。他也强调香港是和平社会,就算犯罪目的涉及到公民抗命,若超越暴力界线,就会失去公民抗命作为抗辩理据。不过终审法院认为,上诉庭将新的判刑指引追溯到这次的案件上并不适合,因此裁定3人上诉胜利。

终院也强调,未来牵涉到有暴力成分的大规模非法集结罪犯,将会根据上诉庭制订的新指引,来作出判刑。

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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