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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马英九被控泄密案,台北地方法院2017年8月判其无罪,“台北地检署”对该判决结果不满并上诉至“台湾高等法院”,15日上午,台湾“高等法院”改判马英九有罪,马英九获刑4个月,得易科罚金(以罚金替代刑期)12万元(新台币)。马英九仍可上诉。
来源:头条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