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 台湾新闻

李志铭:王志安现象,藏在「不自知的歧视」背後,是欺善怕恶、扭曲现实

作者:李志铭 / 思想坦克

要知道,所谓「」并非「口无遮拦」为所欲为,它虽然保障了每个人都有批评政府的权利,但不代表你有逾越界线诽谤、谩骂、造谣与歧视他人的自由。至於民众之间互相批评指教,则属於各自的言论自由,无关政府公权力。

日前,中国媒体人在脱口秀节目《贺珑夜夜秀》以拙劣的模仿暗讽陈俊翰律师在造势场合残疾颤抖的样子,说出「支持,抢救王义川」口号(当时他还把陈俊翰律师的名字误认为是王义川),然後语毕全场哄堂大笑。由於其言论内容涉及「公开歧视人士」,旋即引发社会各界的挞伐与讨论。

後来移民署查出王志安是以旅居海外人士身分申请观光签证入境,但在台期间却违反《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规定:从事与「观光活动」不符的相关工作,因此自即日起废止他的入境许可,管制五年不得来台。


图片来源:翻摄自华视新闻YouTube频道

此事经由媒体报导後,很快便在台湾社会引发一阵譁然,朝野各政党亦皆一致谴责。由於歧视身障者言论触犯了台湾民众的底线、乃至引起众怒的王志安不仅拒绝承认过失,反倒开始转移焦点、不断辩称自己是因为批评了台湾的执政党,所以才受到政治打压,还说「民进党就是绿色的」、「台湾其实也跟中国一样没有民主自由」,甚至呛声「我快拿到日本籍了,看谁敢禁止我来台湾」!

对此,过去长期熟悉台湾环境的日本资深媒体人矢板明夫曾在脸书发文反驳:「民进党并不是共产党,节目的制作人才不会在乎得罪民进党呢!打开台湾的电视,骂民进党的节目比比皆是」。

但影响所及,尽管台湾政府在这次事件中就只是单纯针对违反入境规定依法开罚,却也有部分台湾人受到了王志安的诡辩言论所迷惑,认为他主要是为了批评民进党利用身障者上台发表政见是一种煽情作秀的选举文化,而非刻意针对身障者本人。甚至还把他激怒了整个台湾民众的道德底线之後,反倒一直以「居高临下」的态度蔑视台湾主权的言论扭曲简化成「得罪民进党」,并将《贺珑夜夜秀》节目被许多观众抗议所发出的道歉归咎於「执政党施压」。这种企图营造「民进党跟共产党一样」的论述,非常符合官方想要的结果。

否定身障者本人参与公共事务的自由意志,才是真正的歧视

以2006年联合国大会决议通过的《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而言,歧视身障者无疑是直接踩到国际法红线,亦为民主文明国家所无法容忍。换言之,你可以随意批评或嘲讽任何政党、政治人物甚至总统,但绝不能嘲笑弱势群体,特别是身心障碍者。同样情况若是发生在欧美国家,不要说讪笑身障人士,就连对非裔人士的不敬言论都可能被法办,乃至於被控告支付巨额赔偿甚至下架节目。

起初,王志安因为歧视身障者的发言而受到舆论关注,後来被移民署发现违反持中国护照观光签证的规定,所以才被限制入境,但他却颠倒前因後果、指控民进党限制了台湾的言论自由,屡屡辩称自己只是批评民进党在造势场合把残疾人士当作竞选工具用来「煽情」、「卖惨」。

在我看来,王志安最为可议之处并不仅仅在於拙劣的模仿,而是他透过模仿行为背後,潜在恶意地揣测了身障人士在参与整个选举过程中,只能有「被消费」或「不被消费」的消极选择,而没有上台表示支持谁或不支持谁的自主权利。

事实上,当你回头去看陈俊翰律师在「凯道之夜」发表政见的新闻影像,其实就跟其他民进党不分区立委候选人一样,他上台时并没有哭哭啼啼,或刻意展现某种悲情的方式,而是直接讲出他自身在法律专业方面的政策与愿景。当我看到这样的画面时,不仅丝毫没有「卖惨」博取同情的感受,反而更加敬佩他是一个不向命运低头的勇者,并且他在法学专业领域的非凡成就也确实远超过绝大多数一般人:哈佛大学法学研究所硕士学位、密西根大学法律博士学位、台大法律暨会计双学士、2006年律师高考榜首,同时也是台湾第一位SMA(脊髓性肌肉萎缩症患者)人权律师。

因此,当王志安先入为主以同情的「有色眼镜」去看待陈俊翰律师,只看到他身体上的残缺,全然无视於他的法学专业能力,所以才把陈律师代表民进党不分区立委候选人上台发言的行为说成是在「消费」观众的情绪来煽情、卖惨。此处「消费」意思就是剥夺人的主体性,把人当成工具使用,等同於根本否定了陈俊翰律师本人作为一个拥有自主意志、自我价值观及判断能力来参与公共事务的独立个体,这完全就是一种不自知的歧视,甚至是在恶意地侮辱抹煞陈律师的人格。

换言之,只有那些内心本就存在歧视之人,才会认为陈俊翰律师被邀请进入不分区立委名单是在卖弄他的身障身分。

遗憾的是,尽管目前台湾前三大政党只有民进党提名身障律师进不分区,却仍有部分人士质疑为何不把陈俊翰律师排进所谓「安全名单」、还笑人家排名不够前面,诸如此类「鸡蛋里挑骨头」者似乎并不在意国民党、民众党不分区为何都没想到要提名身障人士?甚至也不检讨一下自己如何把政党票投给提名网军头子(比如民众党的吴春城)或亲中媚共(比如国民党的韩国瑜、吴斯怀)的这些党?

假道歉、真贬抑:混淆「言论自由」与「国家主权」的媒体话术

对比於王志安生长在中国这样一个没有人权的独裁国家,不只那些身障者、弱势族群往往被认为低人一等,就连一般民众随时都可能被拿来当作收割的工具,以至於中国网友经常使用「韭菜」来形容生活困苦、处在社会底层被压榨的人民。但是在民主的台湾,不仅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权利,即便每天公开批评总统与任何政党也都是个人的言论自由,所以王志安才敢肆无忌惮多次明褒暗讽地来贬低民进党和台湾的民主制度,甚至口出狂言称若能逐渐扩大自己的言论影响200万票,就可以在下次左右台湾大选结果!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王志安有时也会在某些议题上表达对中共的批评,但都是所谓「小骂大帮忙」,以此替自己营造一个客观、理性、正义的「自由派」形象。然而一旦涉及中共重大危机,攸关人权、政治、经济等直接动摇到中共政府形象乃至合法性的敏感议题,几乎无一例外都会和中共保持立场一致。

譬如王志安曾宣称中国「一带一路」尽管在经济上失败,却在政治上成功。他还说过「铁链女不是被拐卖的」、「中共间谍气球是民用气球」。当提到新疆问题时,他会特别强调恐怖袭击。同时他在访谈中也曾多次表明他不反共,且常在有意无意间赞扬共产主义的优越,对台湾的民主法治都不放在眼里、不把台湾当国家。

由於过去长久以来,中国人对政治的观念向来是「党国不分」(中共即中国,爱党即爱国),因此王志安自始至今都摆脱不了典型的共产党思维,让他一直无法理解台湾人民一致谴责的「民意」居然能大过於政府的「党意」,以至於到现在为止他都还认为是民进党在对他进行政治迫害,并把自己塑造成无辜受到压迫而「被迫道歉」的受害者。

一如他後来展现出那种毫无诚意兼语带酸气的「中国式道歉」,摆明了就是「欺善怕恶」、利用台湾人民对共产党无知的天真和善良来博取同情,而浑然没有意识到自身的民主体制已被冒犯。相较於他先前无礼嘲笑陈俊翰律师,像这样「把道歉当作表演」的傲慢行径才是真「卖惨」!

除此之外,王志安显然刻意混淆了「言论自由」与「国家主权」的概念。按理来说,一个具有主权的国家完全有权力禁止任何不欢迎的「非本国人士」入境,「政治迫害」则是针对自己国内的压迫而非国外。事实上,台湾政府并没有剥夺他说话的权利,而只是他入境中华民国的自由受到了阻碍。

王志安踩红线,台湾可依法采取行动。最让人不安的是《贺珑夜夜秀》节目主持人竟然第一时间没有制止,反而跟着大笑。之後负责剪辑的制作单位也没有把这一段剪掉,可见他们并不在意、并且认同了王志安的说法。虽然该节目制作人、主持人後来陆续出面道歉,但这只是迫於压力,而并非确实的反省。

归结而论,让劣质节目消失的关键在观众,不在政府。只有观众的觉醒才可制裁劣质娱乐节目。公权力的介入只会引发打压言论自由的争议。可喜的是,已有多家厂商取消赞助合同,但还不足以让这个劣质节目消失。唯有更多观众站出来抵制赞助厂商,才可让《贺珑夜夜秀》真正受到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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