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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造假违反天理遭恶报的案例

2017年11月13日 16:27 PDF版 分享转发

文:如一
来源:正见网

清代周思仁在《安士全书》里记载了这么一个案例:
梁曲地区的宏某,家财万贯。他到湘州贩卖,经营几年后,买得巨木数排,一根根都长达五十多丈,世所罕见。

当时,武帝想要在文皇帝的陵墓上,建造“皇基寺”,要购买名贵木材。宏某的木材,正在这时,运到南津。

南津尉(尉是官职名)孟少卿,为了迎合皇上的旨意, 妄图占有这笔私财。于是搜取宏某的衣服财物,诬蔑他是抢劫得来的。又说他的木排,超过了规定,不是商人所能容许的。把他的全部木船没收,并处以死刑。

宏某临刑那一天,他叫妻子在自己的棺材里面,放了一些黄纸和笔墨,他本人又写了孟少卿及有关人等的名字几十个,吞下肚子。

宏某死后,才过一个月,孟少卿忽然看见宏某来讨命。开头还能努力回避,以后,嘴里就只能连喊“开恩”,吐血而死。其他与本案有关的若干官吏,几个月以内,均相继死亡。“皇基寺”建造刚刚完工,就遇上一场大火,大柱木头埋在地下,全部化为灰烬,没有一截木材留下。

为了迎合皇上的心意,官员孟少卿造假诬陷宏某,妄图把他的木材据为己有,想发横财,把宏某处以死刑,表面上看阴谋得逞,没有受到法律的惩处,但是没有想到报应如影随形,刚过一个月就遭到了报应,吐血而死,与之有关的若干官吏都遭到报应,相继死亡。“皇基寺”建造刚刚完工,就遇上一场大火,全部化为灰烬,皇帝的如意算盘也落空。就是因为造假违反天理,能侥幸逃得过人间法律的惩处,但是逃不过,下场更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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