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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内黄黄县法院以敲诈勒索政府判刑11年的访民冯改娣今取保获释

2017年03月09日 16:41 PDF版 分享转发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7年3月9日,本网获悉:2014年12月26日曾被内黄黄县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刑11年的冯改娣今取保获释。11年有期徒刑的判决举世哗然,刘晓原、舒向新律师在此案前期给予巨大付出,导致2015年7月3日,安阳市中院撤销了一审判决。而冯改娣一直羁押等待重新判决。今天下午1点,代理律师李方平接到当事人冯改娣通电话,冯改娣说她刚已经从三门峡取保。从内黄、到安阳中院,发回重审再指定安阳北关区法院审理,突然又由河南高院指定三门峡审理。一千多个日日夜夜,终于暂时得到自由。她在电话里大声对李方平说:“感谢律师,感谢那些关注她的各界人士。”

刘晓原律师也接到冯改娣儿子冯磊电话,刘律师对此案进行了清晰的描述:

下午1时许,接到河南冯晓磊的电话,他说,他母亲已办完取保候审手续,现正在乘车回老家去。他母亲冯改娣在电话中与我说了话。

      

从2014年7月22日,到今天被取保候审释放,冯改娣在两家看守所里关押了近两年零八个月。

    

因为多年上访,冯改娣被河南省内黄县公安局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刑拘,羁押在安阳市看守所。

       

2014年12月26日,冯改娣被内黄黄县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刑11年。

     

案件上诉后,2015年7月3日,安阳市中院撤销了一审判决,发回内黄县法院重审。

        

2015年9月1日,安阳市中院又将案件指定给安阳市北关区法院管辖。2015年9月29日,内黄县将案件移送给北关区检察院管辖。此后,北关区检察院两次将案件退回内黄县公安局补充侦查。

     

2016年1月29日,内黄县公安局第二次补充侦查后,再次移送北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则不予受理,案卷由内黄县公安局带回。直至到2016年3月16日,内黄县公安局再将案件移送北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6年5月17日,北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冯改娣案,北关区检察院在起诉书中增加了一个寻衅滋事罪名,将原指控敲诈勒索金额由61万减少到1万元。案件开庭之后,迟迟没有宣判。

      

2017年1月22日,北关区法院通知她儿子冯晓磊,说案件移送给了济源市法院管辖。北关区检察院也同时将案件移送给济源市检察院。当天,冯改娣被移送到济源市看守所羁押。

    

今天是法定的一个半月审查起诉期限最后一天,济源市检察院没有将案件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将冯爱娣的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

    

一起被控敲诈勒索政府的案件,发回重审之后,又两次指定异地法院管辖,且第二次还是跨地级市范围指定,在这司法实践中罕见!

    

冯改娣案件的程序存在很多问题,且非常混乱。在刑拘她之前,内黄县政法委就组织了“公检法”三家进行研究定罪,被指遭到冯改娣敲诈勒索的内黄县公安局还负责案件侦查。

     

案件发回重审退回内黄县公安局重新补充侦查,又罗织一个寻衅滋事罪名。

来源: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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