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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通市政府均拒绝公开黑监狱信息 张华诉省、市政府案即将开庭

2017年10月09日 22:11 PDF版 分享转发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7年10月9日,本网获悉:南通张华因南通市人民政府拒绝公开涉及的政府信息向省人民政府申请,省政府作出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张华不服,向南通中院提起行政诉讼,南通中院定于2017年10月12日上午9点半在该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但只向张华发了5张旁听证。

张华在高院查档时发现了一份有关对张华举办法制教育学习班(俗称黑监狱)的文件,即南通市处理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2008年8月23日制作的《关于切实做好信访重点人员张华稳控工作的交办函》。该《交办函》第一段称“你区重点上访人张华(女,36岁,户籍地秦灶镇八里庙村12组)今年来不断挑头参与拆迁维权活动,甚至长期失控在外串联山东济南民间维权律师倪文华,炒作南通拆迁问题,并在新浪上建立“南通张华拆迁BLOG(微博)”,其言行有损南通对外形象,也构成当前严重社会隐患。对此,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主席蓝绍敏(现为江苏省副省长)曾作过明确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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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张华于2017年4月25日通过邮寄向南通市人民政府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请求公开:原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主席蓝绍敏(现为江苏省副省长)对张华“有损南通对外形象”所作出的批示。

南通市政府于2017年4月26日收到该申请书,并于2017年5月27日向原告送达【2017】通依复第59号《信息公开答复书》,称“经审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该信息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张华认为,南通市政府获取了该政府信息,依法应当公开,并向江苏省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江苏省政府作出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决定。但仍然没有否定市政府获取了该信息。张华认为,本案的关键是南通市政府是否获取了该信息。南通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2008年8月23日制作的《关于切实做好信访重点人员张华稳控工作的交办函》已经承认获取了批示的信息,依法应当公开。该行政复议决定应当撤销。

张华向南通中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1、依法撤销被告南通市人民政府作出的(2017)通依复第59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并按原告的申请作出答复;2、依法撤销江苏省人民政府作出的【2017】苏依复第202号行政复议决定。

对南通黑监狱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张华不断举报和维权经坚持了9年之久,还在继续下去。张华表示一定要把南通的黑监狱搞个水落石出。

张华手机:15052478816

来源:维权网, 文章取自网络,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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