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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民告官”:一桩医患纠纷,“从芝麻滚成了西瓜”

2018年03月24日 5:20 PDF版 分享转发

来源:北青深一度,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医生“民告官”:一桩医患纠纷,“从芝麻滚成了西瓜”
因为一起,江凤林第一次走进法庭。本文图片均来自北青深一度

湘雅三的老年科江凤林要讨个说法。

在51年的人生中,他将第一次走进法庭,打一场行政官司。被告人依次是:公安局岳麓分局、长沙市人民政府,还有一位名为刘某白的患者家属。

官司源于室内的一场不大的争端。在这场患者家属与医生的冲突中,江凤林认定自己被打,刘某白则否认打人。此后,是否存在打人行为成了关键。长沙公安局岳麓分局做出的处罚决定以及长沙市政府给出的两次结果,都否认了存在殴打的行为。

江凤林不服,诉诸司法途径。一年的维权,他不仅要讨还自己的公道,还不满于执法部门对这件事的处理方式。他觉得行政执法部门的处罚是行政不作为。

“过程比结果更有意义。”面对即将开庭的官司,江凤林说他不怕输。“除了为自己,我也希望通过这件事情,能引起社会对医生群体的重视,让伤医者付出应有的代价,让不作为者被问责。”

医生“民告官”:一桩医患纠纷,“从芝麻滚成了西瓜”

江凤林当了25年医生,目前在湘雅三医院出诊。

“眼镜飞出去几米”

时间过去9个月,江凤林对一切记得都很清楚。“这个印象太深了,以前也经历过家属闹事,但真的被打还是第一次”。

2017年4月23日,原本只是江凤林25年从医生涯中普通的一天。这天是周末,他在医院义务开设门诊。

和以往一样,早晨江凤林提着电脑来到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的门诊室,还没到接诊时间,一名八十多岁的男性家属向江凤林咨询老伴的病情。他们挂了江凤林的第一个门诊号。大约十多分钟以后,江凤林见到了病人,此时病人的情况有些危急,江凤林建议赶快转往急诊。

医院急诊室位于江凤林门诊室20米远的地方。

一切都很正常。家属也接纳了江凤林的意见,张凤林继续给其他病人看病。半小时后,八十多岁的男性家属和儿子刘某白又回到江凤林的门诊室,要求江凤林为患者安排床位住院。

“这个问题我也解决不了,你们应该去找急诊。”江凤林这样和他们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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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双方爆发言语和肢体上的冲突。

根据江凤林的笔录,先是患者的老伴猛烈的拍打办公室,不断辱骂,“你真缺德,哪有像你这样当医生的”。随后,患者儿子刘某白踢翻凳子、掀翻放置书物的小方桌,然后冲到江凤林面前,揪住他的衣领,随后挥拳打在脸上。江凤林回忆称,印象中是打了两下,第一下把眼镜打落了,“眼镜飞到了几米外的饮水机旁边”,第二下打在了面颊,留下了轻微的擦伤。

江凤林说,自己当时蒙了。双手挡在脸上,嘴里说着“不要激动,想办法给你解决。”随后,一名患者家属通知了医院保安,保安报警。

4月23日下午,江凤林前往长沙市岳麓分局进行伤情鉴定,结果是轻微伤。

患者蔡明(化名)是这一冲突的目击者,她当时试图拖住刘某。在警方的询问笔录中,蔡明确认了刘某白在门诊室踢翻凳子、掀翻桌子的细节,此后“这名男子就上去抓江教授,江教授当时用手来挡······,后我看到江教授的眼镜也被对方打得摔在地上,但那名男子如何打江教授我也看的不太清楚。”

谈及冲突原因,刘某白称,他和回到门诊以后,江凤林态度不好,回了一句“你爱看不看的,不看病就走”。

刘某白否认存在打人行为。“我绝对没有打他,”刘某白称:“我当时确实比较气愤,真的怕江医生打我父亲,我父亲拉着江医生的手要去找医院领导,因为江医生手上拿了一个杯子,我是冲上去的,我站到了江医生和我父亲的中间,在扯开两人时,我跟江医生推搡了几下,但是并没有打他。”

医生“民告官”:一桩医患纠纷,“从芝麻滚成了西瓜”
江凤林称,冲突中自己的眼镜被打飞了几米。

降格的处罚

江凤林没想到,漫长的维权路,从此开始。

5月17日,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出具了“刘某白扰乱单位秩序案”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调查结论是,刘某白在陪同家人就诊时,因对医生江某不满,在该接诊室大声喧哗,纠缠医生江某,致使接诊室的工作秩序无法正常进行。

处理结果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刘某白罚款伍佰元整。

江凤林不能接受这一结果。

收到决定书时,他的不满来自于处罚决定为什么只字不提打人的事情。“我不知道问题出现在哪里,怎么避开了打人的事情。”

当天下午,江凤林找了很多朋友诉苦,包括和医院的工会领导、支部书记沟通情况。江凤林质疑:“这么典型的一场医闹,为什么在处罚决定书上,只是变成了大声喧哗,纠缠医生”?

在律师的建议下,7月4日,江凤林到长沙市政府法制办公室,递交了行政复议材料。 “接待的人非常客气,态度非常和蔼,指导我们怎么把材料补充完整。”江凤林说。

8月14日,江凤林收到第一份行政复议的结果。行政复议判定,岳麓分局的处罚决定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处罚幅度进行处罚,明显属于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应当撤销。

江凤林以为撤销原有处罚,是要根据法律认定刘某白打人的事实。当地媒体为此还采访了江凤林,其中写到:“近日,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老年心内科副主任医师江凤林收到一份行政复议决定书,结果让他略感心安。”

直到等来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做出的第二份处罚决定,江凤林才如梦初醒。此前的“心安”只是闹了个乌龙。

第二份处罚决定书查明:刘某白陪同家人到湘雅三医院就诊时,因对医生江某的态度不满,在该诊室大声喧哗,纠缠、拉扯江凤林,致使该诊室工作秩序无法正常进行。

这份决定书同时还认定,违法行为人刘某白系主动投案,向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刘某白罚款贰佰元整。

第二份处罚决定不仅没有认定江凤林所说的被打事实,反而将处罚从500元到200元。江凤林更加不满了,“为什么处罚还降格了”?

医生“民告官”:一桩医患纠纷,“从芝麻滚成了西瓜”

江凤林的伤情鉴定和当地公安部门的处罚决定。

被质疑的行政复议

2018年1月18日,长沙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维持了岳麓分局的处罚决定,对刘某白处以二百元罚款,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

行政复议认定:“本案中,第三人(刘某白)因其家人就诊问题对申请人(江凤林)的治疗行为不满,在诊室内与申请人发生口角,并推搡、拉扯申请人,导致申请人受伤不能正常坐诊,其他患者无法按号就诊,扰乱了门诊秩序,但未造成严重损失。”

同时认定本案中刘某白有“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坦白陈述案件的起因和事实经过”。

而关于江凤林提出的公安机关未处理其被侵害致伤一事属于行政不作为的问题,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当时刘某白存在殴打江凤林的行为,只能证实刘某白存在推搡、拉扯江凤林的行为,这一行为已在扰乱医疗秩序的违法行为中进行评价处理。

针对行政复议认定的调查结果,江凤林和代理律师何晓伟提出了质疑。

何晓伟首先认为,刘某白扰乱医院秩序的行为已经属于情节较重的情形,刘某白和父亲在门诊室辱骂医生江凤林,大闹门诊室,踢倒凳子、掀翻桌子,很多患者及家属围观,正常接诊工作无法进行。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门诊部提供的一份情况说明中提到了这场冲突的影响。“江凤林副教授被患者家属刘某白殴打,无法继续接诊患者,老年病门诊于9点46分被迫停诊,尚有30个号源无法向患者开放,且有7位已挂江凤林副教授号的患者无法就诊,被迫退号。”医院的报案材料是“门诊停诊半天,严重扰乱医疗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何晓伟认为,应该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同时,何晓伟介绍,虽然长沙市岳麓分局的处罚决定书认定,没有证据证明刘某白对江凤林实施了殴打,但长沙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已明确指出刘某白导致江凤林受伤的事实。

结合刘某白当时在现场的主观意图以及江凤林的伤情判定。何晓伟认为应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此外,处罚决定书还认定:刘某白系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应当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这一点成为依法减轻处罚的依据。

江凤林和何晓伟对此不能认同。何律师说,在接受调查的过程中,刘某白并没有如实供述其违法行为,无论是对纯属其本身无理取闹的事发起因,还是对事发的经过,始终都在避重就轻百般推诿,对自己故意殴打抓扯原告并致原告受伤的行为,自始至终都没有承认。“根本就不存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说的“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的情形。”

“芝麻滚成了

对处罚结果不满的江凤林,一纸诉状将长沙公安局岳麓分局、长沙市人民政府、违法行为人刘某白告上法庭。

2018年2月26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的传票送到江凤林手中,案件开庭时间定在2018年3月15日上午9时30分。

“我们的诉求是请求法庭撤销处罚决定和市政府的决定,因为没有依法办事,撤销以后,根据法律的规定重新进行处罚,不得降格处理。”代理律师何晓伟解释。

而“被告”长沙市人民政府提交给法院的答辩意见是,已依法履行了行政复议职责,程序合法,所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在江凤林眼里,这原本只是一件芝麻大的事,但“芝麻最后滚成了西瓜。”江凤林说,如果刘某白敢作敢当,承认打人行为,诚恳道歉的话,或许现场就和解了,不至于走上法庭。

江凤林认为,致使“芝麻滚成西瓜”更重要的原因是执法部门的不作为。他认为,结合目击证人的证言、保安照片、现场照片、伤情鉴定报告、短信记录等,已经能够形成证据链,证实刘某白对自己实施了殴打行为。

他的行政起诉书这样写道:“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在对第三人进行行政处罚时,仅仅只听信第三人的单方面的陈述和辩解,而对完全能够证明第三人确有攻击伤害原告的行为的直接目击证人蔡明的客观真实的证词却完全不予采信,仅处罚了其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而对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行为,却没有依法给予处罚······长沙市人民政府在事实已然清楚的情况下,非但不纠正被告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的违反法律规定的明显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反而还予以维持。”

江凤林认为,执法机关的行为和国家重点整治医闹的态度不符。2016年6月,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等九部委联合下发《关于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其中提到,对殴打医务人员、严重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必须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不得拖延、降格处理。

起诉政府,让江凤林承担了很大压力。“即使我赢了官司,又能得到什么呢?”但这样的理由最终没有说服江凤林的内心,“这不光是为了自己”,他说。

3月14日,离开庭还有两天,江凤林再次收到法院通知,庭审延期到4月19日。

开庭审理,如今像一场仪式被江凤林期待着。在他的朋友圈中,开始了新一轮的开庭倒计时。4月19日正好是江凤林的生日,他说,希望这一天“能得到一份生日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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