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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当局对湖南律师曾武、胡林政以停止执业、对山东律师李金星以吊证调查的打压

2018年11月21日 17:56 PDF版 分享转发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8年11月21日,本网获悉:大陆当局再度对维权律师予以停止执业或者吊证调查的打压。其中,湖南两名律师曾武、胡林政因所谓的扰乱法庭秩序受到行政处罚停止执业六个月的行政处罚。而山东济南李金星律师因网络言论又遭司法局立案调查。

长沙律协2018年11月19日发表公告称:“2018年长沙市司法局和市律协收到多起律师妨碍干扰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投诉材料。本期通报的案例是关于律师扰乱法庭秩序问题,曾武、胡林政2名律师,因扰乱法庭秩序受到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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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2017年12月,湖南大相正行律师事务所律师曾武在庭审过程中否定某邪教组织的非法性质,扰乱法庭秩序。2018年11月2日长沙市司法局给予曾武停止执业六个月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2017年12月,湖南如金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林政在庭审过程中否定某邪教组织的非法性质,扰乱法庭秩序。2018年11月2日长沙市司法局给予胡林政停止执业六个月的行政处罚。”

对此,胡林政律师解释说:“我只是说没有证据证明是邪教,曾武律师说没有法律规定法轮功是邪教,就被停止执业六个月。”

游飞翥律师评论说:“长沙司法局对胡林政的处罚是错误的。胡林政律师的代理意见‘没有证据证明法轮功是邪教’理性而规范,是法言法语。无论胡的观点正确与否,律师法明确规定了律师的代理意见具有不受追究的豁免权。因在法庭发表意见而被处罚,律师还敢说话吗?还敢发表与公诉意见相左的意见吗?律师不发表不同于公诉意见的观点还叫辩护吗?长沙司法局的处罚动摇了律师制度的根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而李金星律师昨天说:“树欲静而风不止!咱第二次停止执业或者吊证的节奏?【济南电子政务】李金星:关于你通过互联网发表不当言论的行为,经初步审查,我局认为你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三)项及第四十条的规定,已立案。请你于2018年11月23日上午9:30到我局说明情况,接受调查,提交书面答辩材料。逾期未到,不影响本案调查处理。地址:济南市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11层济南市司法局G1104室。联系电话:0531-66608176。济南市司法局 2018年11月20日。”

中共当局近年对大陆维权律师的打压已经无所不用其极,是必欲铲除而后快。大陆维权律师所面临的愈来愈艰难的执业困境,已经证明了中共所谓的依法治国只是一句遮羞布,而其对维权律师的赤裸裸的迫害实际上就是中共对自己法律的肆无忌惮的践踏。

来源:维权网, 文章转自网络,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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