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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村干部施暴一年多,受害者刘网生要求江苏张家港公安局公开处理结果

2018年12月06日 20:09 PDF版 分享转发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8年12月6日,本网获悉:今年已经67岁的市金港镇学田村村民刘网生,一年半前无端遭到施暴致鼻梁骨,主要施暴者康伟至今逍遥法外。为此,刘网生于昨天向张家港市公安局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公开对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中对自己故意伤害案件的处理结果。

据了解,刘网生于2017年5月15日到自家的承包地里采蚕豆,妻子李秀萍到相隔百米的另一块承包地干活。大约九点多钟时,刘网生看到学田村的村干部康伟和另个姓王的人,以蒙面方式在偷偷摸摸对妻子进行拍摄,出于安全考虑,刘网生也用手机拍照保存证据。康伟行见刘网生对他们拍,就时迅速冲过来,对刘网生实施暴力殴打。此时,村委会组成的联防队队长徐国富又赶到,协助康伟对刘网生实施殴打,致刘网生鼻梁骨被当场打断,血流满面,倒地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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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网生的妻子李秀萍在离百米左右的距离,看到丈夫被康魏等人打的满脸鲜血,就赶紧拨打110报了警。过了会,辖区后滕派出所的李智超、王金明两位警察出警现场处理,刘网生说:当时我血流满面且仍在流血,在这种情况下我被带到了张家港市后滕派出所,边擦血忍着痛做笔录,地上流的血给拖用拖了两次,做好笔录后再送医院,等我被安排进病房已经是下午两点多了。2017年5 月16日,李警官就带来个人做法医鉴定。2017年5月21日李警官给我一份通知书叫我签字,过后又给我了一张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我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我认为,我的伤情不是轻微伤,应该属于轻伤。

由于张家港市公安局没有告知刘网生不服鉴定意见书的救济途径,未提起要求重新鉴定的申请,见张家港市公安局对康伟的故意伤害行为没有任何作为,就向张家港市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而张家港市检察院以康伟没有持械、及轻微伤不属于刑事案件为由,作出不予监督决定。

即使张家港市公安局作出的伤情鉴定意见不存在徇私枉法,30岁左右的村干部康伟出于寻衅滋事心理,对60多岁的刘网生实施暴力殴打,也应当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并赔偿刘网生的实际损失,但张家港市公安局却在长达一年半的时间不作为,庇护殴打他人的康伟逍遥法外。

另据了解,村干部康伟等人之所以跟踪拍摄刘网生夫妇俩,是因为刘网生有信访经历。2014年12月10日,刘网生和已98岁、96岁的父母亲的房屋遭政府偷拆,刘网生为自己和父母亲的住房权利而信访维权,而政府安排村干部与联防队长期对刘网生跟踪、盯梢、监控。

江苏省张家港市公安局之所以对犯罪嫌疑人康伟不作为,甚至徇私枉法包庇,可能就与刘网生的“新黑五类”身份而实施不法维稳有关。

刘网生电话: 13921980235。

来源:, 文章转自网络,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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