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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公民张丽芳诉福州仓山区城门镇城门派出所非法强制拘禁、限制其人身自由,非法脱衣、验血案今日开庭

2018年12月07日 1:29 PDF版 分享转发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8年12月7日,本网获悉:公民张丽芳诉仓山区城门镇城门非法强制拘禁、限制其人身自由,非法脱衣、验,将于今天(2018.12.07)下午3点在福州鼓楼法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

张丽芳欢迎有兴趣的朋友前往旁听,敬请关注!

事件回放:

张丽芳:“新时代”的身份标记

我从来不知道自己一直被福建当局做了“身份标记”,直到最近收到被告福州市城门镇城门派出所提供的诉讼答辩材料才知晓:因福建省公安管控系统提示张丽芳系重点管控人员,因此对其进行当场盘问和继续盘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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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缘由:2017年6月11日下午四点许,本人赶赴朋友的约会,在福州三角埕地铁站刷身份证后,被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法律文书的公安带到城门派出所,尔后经历了:非法强制脱衣搜查,在没有医务人员的情况下被强行采血,被采集指纹、拍照、记录身份信息,辱骂等。被非法拘禁长达7小时,至夜间11点30分才被释放。城门公安竟以一份《继续盘问通知书》结束这个荒唐的行为。我于是将此事诉讼至福州鼓楼法院。

面对城门公安的回答,我愕然了,我什么时候成了“福建省重点管控人员”,管控我的依据是什么呢?《宪法》说: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城门公安的行为公然违法违宪。

莫名的“重点管控人员”,城门公安就可以对我施以一系列残忍、不人道、有辱人格的违法行为吗?这显然违反国际反酷刑公约,是对女性的歧视和侮辱!

看到孙世华律师遭受广州荔湾区公安一系列伤害的而挺身维护人权时,使我深受鼓舞,我应该把我遭受到当局的不公对待大胆说出来,我也强烈的支持孙律的维权行动。

当下中国宣传“全面实行依法治国”。然而,一个公民却被任意的贴上了不同的“身份”标记,并成为我们走向政治、经济、社会舞台的“污点”,以至影响到我们的前途和命运,试问:这是多么恐怖?

宁德张丽芳2018.12.04

来源:维权网, 文章转自网络,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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