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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谁盗走了《(2006)民一监字第462号》案的证据!

2019年01月03日 23:28 PDF版 分享转发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9年1月3日,本网获悉:丢失卷宗,篡改卷宗已经屡见不鲜了。维权人士就是此类事件的当事人,她说她的案件在最高法院立案十二年了,不但没有审理结果。而且案卷被篡改,证据被丢失……一系列问题的发生让她震惊不已!

她说,这是一起1999年发生在第十七中学的案。这场突如其来的校园欺凌案致郑建慧的儿子终身残疾。案件在天津市和平区法院审理,虽判六被告全责,但法院是在原告“待诊”的情况下一次性结案,致原告没有后期治疗费。

案件判决没有法律依据,其一二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这样的判决使原告这个受害人雪上加霜,原告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后续治疗费无着,病情不断恶化。

为此在法定代理人郑建慧四处奔波,艰难困苦的努力下《司法部司鉴中心[2004]精鉴字第272号(Q)》鉴定纠正了天津的《(2001)高医鉴字第104号》和《津司精鉴字第2004209号》两个错误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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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建慧以司法部鉴定为新的证据,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2006年12月最高法院终于立案了,即《(2006)民一监字第462号》。立案多年没有任何音信。2010年7月被告知该案已归档。郑建慧办理了阅卷手续,在档案处阅卷,案件没有审理结果。

最高法院接待法官说“案件发回天津高级法院重审”。天津高法回答没有收到该法律文书。并开出证明信一张。皮球一踢就是十多年啊!最高法院已经不再接待郑建慧了。无奈,最高法院法警告知审理结果就在卷宗里。2016年8月16日郑建慧第三次到最高法院阅《(2006)民一监字第462号》卷,却震惊的发现,原来一百多页的卷还剩下36页。所提交的12份证据卷里只有4份。3页再审申请书变成了2页,她的签名没有了。

是谁盗走卷里的重要证据?有是谁篡改了再审申请书?一切没有答案……

又两年多过去了,多方投诉、举报、控告、至今仍没有结果。

事实证实最高法院是最大、最可怕的黑洞。

来源:维权网, 文章转自网络,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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