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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通辽维权公民潘彤因言获罪遭中共当局判刑4年

2020年07月14日 11:35 PDF版 分享转发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0年7月14日,本网获悉:古通辽公民潘彤因言获罪遭于2017年6月2日刑事拘留,后于2018年对其以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

潘彤:通辽维权人士,因维权释放多次遭当地警方行政拘留。其访民朋友杜红于2017年2月27日被通辽警方抓捕后,潘彤持续发声呼吁,自己因此于2017年6月2日被抓捕,随后遭刑事拘留,2018年以寻衅滋事罪被重判4年。

当局对潘彤指控的罪状就是所谓潘彤在网络上揭露了通辽当局的虚假信息而“引发大量网民对政府及司法机关公信力的质疑”。因此构成寻衅滋事罪,将潘彤判刑4年。刑期至2021年6月1日。






来源:维权网, 文章转自网络,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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