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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中旁听拖了十年之久的“李英贵妨害公务罪”案发表感慨:判决结果就为逃避国家赔偿

2021年04月07日 22:39 PDF版 分享转发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1年4月7日,本网获悉:昨天(2021年4月6日)下午3时,南开区法院就拖了十年之久的李英贵“案”作出宣判,刚刚于2021年3月26日因围观“王全璋案”被判刑2年3个月的天津知名维权人士参加了旁听,法庭宣判后,最后看了那个,张建中感慨道:目的不就是躲避了。

在南开区法院作出的(2010)南刑初字第156号判决书中称,“鉴于涉案建设已及时拆除,李英贵未对执法人员造成严重伤害后果,同时考虑李英贵犯罪动机和家庭现实情况,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李英贵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再处以刑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李英贵犯,免以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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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为李英南作的知名“律师后”刘晓原说,这个案件程序严重违法,实体审查存在严重的认定事实不清,这个判决的结果明显就是为了逃避国家赔偿。从这个案号为2010年的刑事判决书,居然没有当年为李英贵做无罪辩护的两位辩护人的任何信息,而作为判决书记载的、作为李英贵亲友的辩护人吴刚,在之前恢复审理过程中,根本没有从法院查阅、复制到案卷。审判长宣判结束,李英南当庭表示不服,明确将提起上诉,因为天津市南开区法院是赔偿义务机关,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恢复审理本案应当主动回避。

李英贵一家三口人是天津市民,其妻子是双目失明残疾人。2005年10月,李英贵家的私产房第一次被强拆时,孩子才读小学六年级。到2009年11月临时住房被强拆时,孩子已读高中一年级。如今,他孩子研究生毕业已经七年了。李英贵因为维权,还被多次拘留,甚至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两年。

对李英贵遭遇,张建中说:冤假错案都是这样制造的,因为维权,老百姓轻则蒙受巨大经济损失,重则家破人亡,被活活拖死在上访路上,法治,实际上就是他们以法治人。

张建中电话:13102240525。

来源:, 文章转自网络,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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