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评论、关注点赞

  • Facebook Icon脸书专页
  • telegram Icon翻墙交流电报群
  • telegram Icon电报频道
  • RSS订阅禁闻RSS/FEED订阅

因信法轮功即被二度重判12年的新疆喀什泽普县张顺新的案情通报

2021年05月31日 15:46 PDF版 分享转发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1年5月31日,本网获悉因信即被二度重判12年的泽普县张顺新的案情如下:

Ad:美好不容错过,和家人朋友一起享受愉快时光,现在就订票

张顺新,男,1966年出生,新疆泽普县人,职业不详,自由信仰追求者,法轮功修炼者,中国在押良心犯。

2002年,曾因信仰和修炼法轮功而被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警方以涉“邪教罪”刑拘和逮捕,并于同年被喀什地区泽普县法院重判9年,后在新疆第五监狱服刑。

服刑期间,曾惨遭狱中非人折磨,并曾因拒绝穿囚服而于2006年8月遭单独关押逼迫。2011年2月2日,刑满获释。

2017年5月2日,又因其坚持继续修炼及宣传法轮功,而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西南石油基地公安局(隶属于喀什地区泽普县公安局)警员诱骗至派出所后,再次被强行关押,其家遭搜查,自此失联。

2019年2月1日,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秘密重判有期徒刑12年,刑期至2029年5月1日。

据悉,张顺新被法庭宣判当日,其家人及代理辩护律师因未接到法院的庭审通知,所以均未在庭审现场参加旁听和对其进行无罪辩护。

目前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三师图木舒克市盖米里克监狱服刑。

来源:维权网, 文章转自网络,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喜欢、支持,请转发分享↓Follow Us 责任编辑:石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