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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刑8年的女法轮功学员唐健群的案情通报

2021年10月30日 20:05 PDF版 分享转发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1年10月30日,本网获悉获刑8年的女唐健群的案情,现通报如下:

唐健群:女,1973年10月出生,陕西省安康市人,榕城区长驻居民,市创致科技有限公司职员,信仰者,中国在押良心犯。

自应聘到揭阳市创致科技有限公司以来,曾因与所聘公司负责人同信法轮功,故而利用工作之余经常帮助其管理“法轮功”微信群;

又因其频繁通过微信昵称 “云X”、“清X”微信号在朋友圈发布“法轮功”宣传数据及图片等,很快引起广东省揭阳市“610办公室”注意,并对其等数人进行严密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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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2日,因其公司的微信公众号再次出现有法轮功的宣传讯息,旋即被广东省揭阳市网员警觉,遂被揭阳市东升派出所警方将其与公司其他4人(1人是老板,3人是员工)悉数抓走,并被以涉嫌邪教罪刑拘;

后又被揭阳市榕城区检察院以涉嫌同罪名正式批捕,被关押在揭阳市看守所;

2019年1月19日,其一行5人案被榕城区检察院正式起诉,其中,其被指控因利用微信群“无视国家法律,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情节特别严重”,所以应被判刑;同年3月19日,其5人案在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法院开庭受审;2019年5月,其被该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枉法重判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其等不服上诉;2019年7月25日,经广东省揭阳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刑期至2025年5月21日。

目前在广东省女子监狱(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广从四路52号,邮政编码:510545)服刑。

来源:, 文章转自网络,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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