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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华:就本人遭福建省福州市五凤街道书记林武星、综治办主任郑亮勾结黑社会人员非法绑架、非法拘禁的控告信

2022年04月25日 23:03 PDF版 分享转发

本人于2022年2月17日,市五凤街道书记林武星、主任郑亮勾结人员到北京,在我于北京租住处撬门、强行绑架到福州西二环北路475-2号速八隔离酒店605室。19日凌晨在速8酒店内,4名以林靓为首的黑社会人员使劲踢踹门板撬门进入我隔离的房间,两名彪形大汉将我摁倒,另外两人一同殴打我。期间,他们称是由五凤街道领导所派,抢走了我的身份证、手机等物品,其中三名人员留下监禁看守我。26日晚,几人头目林靓无理由掐我脖子两次,把我在地上拖行一次次反复用脚踢踹。3月5日晚上在速八酒店的集中隔离期满,隔离点工作人员阻止我通知家人接送回家,直接交由这四名黑社会人员。他们将我扣留至软件园桥下潞尚酒店地下室进行,没有窗户也没有基础的通风管道,一直关着灯没有白天黑夜的差别,也经常不给我饭菜、饮用水。直至3月14日晚10点才放我回家。

我总共被拘禁的时间长达25天,被殴打数次,被抢走了:身份证、电话卡、手机、手机充电器、公交卡等共计11件个人物品。在隔离酒店,政府规定的防疫场所中,这四人从未穿着防护服、佩戴口罩,更是从未出示过本人的核酸检验结果,严重违反了防疫规定。在隔离酒店内,几人随意进出我所在的隔离房间实施殴打、抢劫,破坏酒店设施。在此期间内,工作人员视若无睹也从不阻拦,在隔离期满后不作为,放任我被可疑人员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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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居民身份证》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扣押身份证,违者追究法律责任。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刑法》第238条规定处以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具有殴打侮辱的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能故意犯罪,从重处罚。

希望领导调查事实,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给予民众解决问题。

张华      

2022年4月18日

来源:维权网, 文章转自网络,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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