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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刑4年6个月、曾遭酷刑的黑龙江法轮功学员王新民的案情及简历

2022年09月09日 20:19 PDF版 分享转发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2年9月9日,本网获悉获刑4年6个月、曾遭王新民的案情及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王新民:1949年出生,黑龙江省市人,牡丹江市爱民区公民,原黑龙江省烟草研究所高级农艺师,自由信仰追求者,信仰者,中国在押良心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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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1990年代,曾因练习法轮功而深感身心受益,随后其全家人均开始接受并信仰法轮功;但自1999年7月中共当权者开始大规模迫害法轮功之后,其及家人屡遭黑龙江省当局的严酷打压;

2003年10月22日,曾因坚持锻炼法轮功而与其妻子、女儿被牡丹江市爱民区警方一并抓捕,后其被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以“邪教罪”枉判14年,并在牡丹江监狱十监区服刑;服刑期间,曾惨遭毒打、奴役和吊铐等酷刑折磨;2014年初,因其被残害严重导致急性出血坏死性,狱方怕其死于监狱而承担责任,遂于同年6月准其保外就医;

但2015年6月4日,六四敏感日期间,又被牡丹江监狱以欺骗手段强行收监,直至2016年6月23日刑满释放;

2021年6月10日,因牡丹江市以所谓“七一安全”为由,调动四区以及市下属六个市县的派出所警方,对凡不愿“转化”、不予签字、不放弃修炼和信仰法轮功者采取统一大抓捕,遂其与其他26人被野蛮抓走,其家遭查抄;后其再度被以涉嫌“邪教罪”刑拘、逮捕,并被关押在牡丹江市看守所;

2021年10月29日,其被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其不服宣判,提起上诉;后经牡丹江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决,依然维持原判,刑期至2025年12月9日。

目前在黑龙江省泰来监狱老年监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泰来监狱老年监区,邮政编码:162401)服刑。

来源:维权网, 文章转自网络,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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