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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刑8年的山东维权人士杨明玉(化名杨林)已被移送山东省监狱

2023年04月07日 1:48 PDF版 分享转发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3年4月7日,本网获悉:获刑8年的(化名)已于2023年3月29日从临清市看守所移送监狱服刑。山东省监狱(济南市210信箱114分箱),邮编250100,电话0531~87072650。

杨明玉是2021年3月21日被山东省临清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后音信全无,2023年2月获悉,杨明玉又获刑8年。此前杨明玉于2013年曾被抓捕,被判刑3年,2016年才刑满释放。

杨明玉:1968年4月14日出生,化名杨林,山东省聊城地区临清巿人,人士、零八宪章签署者,中国在押政治犯。

20多岁起即至打工谋生,2006年因发生工伤事故而遇不公,自此加入上访群体,也因此曾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被处劳动教养1年,被行政拘留11次。由于在上访过程中屡遭不公与不幸,深感只有追求民主宪政才是唯一的出路,随毅然投入到推进中国民主宪政的事业中,尤其是2012年—2013年,曾多次积极参与举牌要求官员财产公示、呼吁公民基本权利等活动;这些行为最终招致当局的不满与忌恨,随于2013年6月11日—12日被深圳市警方秘密拘捕;

2013年7月19日被深圳巿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并被羁押在深圳市第二看守所213监仓;2014年2月27日,其案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开庭审判;2015年11月24日,终被深圳市中级法院以同罪名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2016年6月11日,刑满释放;据悉,羁押期间曾被先后秘押于福田区看守所、深圳市第二看守所4个多月,受尽酷刑折磨;

2021年3月21日,又被山东省临清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23年2月获悉,杨明玉已被判刑8年。
刑期至:2029年3月20日。此前被羁押临清市看守所,现在已被移送山东省监狱服刑。

来源:维权网, 文章转自网络,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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