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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刑1年6个月的辽宁省朝阳市法轮功学员冯吉春女士的案情及简历

2024年11月26日 15:52 PDF版 分享转发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4年11月26日,本网获悉获刑1年6个月的省朝阳市冯吉春女士的案情及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冯吉春:朝阳市学员,女,一九六四年七月十四日生,2024年六十岁,家住在朝阳市开发区七道泉子镇。一九九六年正月,冯吉春开始修炼法轮功。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集团发动了对者的全面镇压,冯吉春坚持法轮功信仰,曾四次被拘留,共约三百三十多天;两次被劳教、一次被判刑七年。

2024年6月2日被朝阳市新华分局警察抓捕,一直关押在朝阳市。警方不许家人接见,不告知冯吉春的任何消息。2024年11月下旬得知,新华分局、龙城区、龙城区法院合谋,最终将冯吉春判刑1年6个月。刑期至:2025年12月1日。

来源:, 文章转自网络,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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