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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刑11个月的辽宁锦州市北镇市闾阳镇法轮功学员赵春艳女士的案情及简历

2025年11月19日 10:41 PDF版 分享转发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5年11月18日,本网获悉获刑11个月的市北镇市闾阳镇赵春艳女士的案情及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赵春艳:市北镇市闾阳镇学员,女,一九五六年出生,2025年69岁,家住北镇市闾阳镇魏屯村。赵春艳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功。

2025年6月2日至3日,锦州市下辖的各县市公安局伙同警察对当地法轮功学员进行大绑架、抄家,至少36人被抓捕;北镇市有八位法轮功学员被闾阳镇派出所警察抓捕,其中六位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在锦州市构陷。六位法轮功学员都是女性,她们是:闾阳镇吕四村的韩艳文,魏屯村的赵春艳、田秀芬、苗桂君,下肖村的李淑珍、王玉兰。后都遭刑事拘留、批捕、起诉。2025年11月获悉,赵春艳被判刑11个月。刑期至:2026年5月2日。

来源:, 文章转自网络,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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