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刑2年的内蒙古赤峰市法轮功学员王凤华女士的案情及简历
2026年01月02日 21:40 PDF版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6年1月2日,本网获悉获刑2年的内蒙古赤峰市法轮功学员王凤华女士的案情及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王凤华:内蒙古赤峰市法轮功学员,女,1970年生,2025年55岁,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八家村人。她因为坚持法轮功信仰,坚持给民众宣讲法轮功,曾于2012年被元宝山区法院判刑7年,在内蒙古女子监狱遭到非人折磨。出狱后,她仍频遭当地中共人员骚扰、抄家、绑架、关洗脑班。
2025年6月20日晚,王凤华因发放法轮功资料,被元宝山区公安分局政保大队抓捕、抄家,随即遭刑事拘留,被关押在元宝山区看守所。后遭批捕、起诉,同年12月16日被元宝山区法院判刑2年,刑期至:202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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