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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刑4年的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城区法轮功学员李艳平女士的案情及简历

2026年01月22日 23:20 PDF版 分享转发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6年1月22日,本网获悉获刑4年的市乐亭县城区李艳平女士的案情及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李艳平:唐山市乐亭县城区学员,女,1998年开始修炼法轮功。1999年7月中共迫害法轮功后,李艳平因坚持修炼,多次遭绑架、关押。早年她曾被非法拘留,并被游街示众侮辱。2010年,她被当地法院判刑4年,后被关押到女子监狱迫害。

李艳平于2025年2月15日被警察撬门闯入家中强行抓捕,随后被关押在唐山市第一。后遭刑事拘留、批捕、起诉。2026年1月获悉,唐山市滦南县法院已对她判刑4年。刑期至:2029年2月14日。

来源:, 文章转自网络,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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