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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刑3年9个月的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法轮功学员栾艳萍女士的案情及简历

2026年03月27日 13:53 PDF版 分享转发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6年3月27日,本网获悉获刑3年9个月的市龙口市栾艳萍女士的案情及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栾艳萍:烟台市龙口市学员,女,2026年月50多岁。2025年7月17日清晨,龙口国保利用掌握的法轮功学员信息,调动多个的大批警察、协警,驾驶私家车在学员家门口及常去地点蹲守,按名单实施抓捕。当日上午八点,国保大队及开发区派出所到徐福大王集上蹲坑,将正在宣讲法轮功的法轮功学员崔秀菊、栾艳萍、李玉芳抓捕。随即关押至烟台市并刑事拘留。后遭批捕、起诉。2026年1月23日三人被庭审。2026年3月13日,崔秀菊、栾艳萍被判刑3年9个月、罚金两万元;李玉芳被判刑2年6个月、罚金一万元。栾艳萍刑期至:2029年4月16日。

来源:, 文章转自网络,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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