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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人权捍卫者沈爱斌的声明

2026年04月15日 16:18 PDF版 分享转发

2025年10月27日,本人市公安局锡山分局东亭大厅内,无故遭副所长戴洋先抢手机,再指使不明身份人员将我殴打致双侧鼻骨骨折,左侧鼻骨伴移位。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和梁溪分局个别司法败类为帮戴洋掩盖和逃避刑事责任,竟然以罪将我抓捕,刑事拘留30天后,又将我在住所。

自2025年11月30日监视居住的第一天起,本人就向梁溪分局民警和执行机关广益派出所民警反映身体不舒服,要求就医,但至今反映十几次,且已四个多月过去了,仍未允许本人到医院就医,公然剥夺本人生命健康权,赤裸对本人实施监视迫害。

在此,本人声明:由于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蓄意滥用职权,剥夺本人生命就医权,企图以此手段对本人身体进行残害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今后,如若本人身体有任何不适,直接责任人即为梁溪公安分局局长李恒、副局长袁波、广益唐征辉、副所长沈可行。

特此声明

声明人:沈爱斌  2026年4月13日

来源:维权网, 文章转自网络,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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