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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刑4年的浙江金华市法轮功学员陈艳花女士的案情及简历

2026年06月20日 22:32 PDF版 分享转发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6年6月20日,本网获悉获刑4年的金华市陈艳花女士的案情及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陈艳花:学员,女。2025年7月22日,金华市金东区公安分局传唤陈艳花,并于8月7日。后金华市婺城区指控钱明芬、陈艳花夫妇、钱恩棣、吴嫦娥等四名学员“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将案件移送婺城区法院。2026年4月10日,婺城区法院作出判决:钱明芬:5年有期徒刑、罚金四万元,陈艳花:4年有期徒刑、罚金三万元,钱恩棣:2年3个月有期徒刑、罚金一万五千元,吴嫦娥:1年3个月徒刑、缓刑1年10个月、罚金八千元。目前确认,陈艳花被关押在杭州的;钱明芬、钱恩棣下落不明,但根据以往情况,他们极可能被关押在浙江省第四监狱。陈艳花刑期至:2030年4月。

来源:, 文章转自网络,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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