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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澳引渡条约遭多方反对 澳洲当局停止推动

2017年03月28日 17:59 PDF版 分享转发

澳洲总理特恩布尔表明政府已决定停止对中澳引渡条约的推动计划。(网络图片)
总理表明政府已决定停止对的推动计划。(网络图片)

记者/主持人:刘莹

考虑到中澳引渡条约会在参议院的投票中遭遇惨败,特恩布尔周二(28日)致电反对党领袖,表明政府已决定停止对此次议程的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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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外媒报导,澳洲领袖肖顿证实,反对党内阁周一晚间的投票结果显示,工党正式对中澳引渡条约表示反对,特恩布尔周二早晨致电肖顿说,政府已决定停止将澳中签署的双边引渡条约提交议会。

如果对该议题进行投票,估计工党、绿党、一族党、瑟诺芬党(NXP)、自由党参议员利昂杰姆等都会投反对票。

澳洲法律界包括澳洲法律委员会(LCA)在内,也都反对该条约。他们质疑的司法缺乏监管和独立性,该项条约将会把澳洲公民暴露在备受质疑的之中。

塔斯马尼亚绿党参议员麦金表示,“坦白说,中共的司法系统是不能够被信任的,定罪率高得惊人,这让人严重质疑人们在中国接受公平审判的权利,我们不会支持引渡澳洲人去的。所以我们会投票反对这项条约。”

前中共外交官陈用林对大纪元表示,引渡条约有很多问题。陈用林认为,“引渡条约实质是澳洲司法权的出让,损害了澳洲主权。说实话,我们不反对把这些贪官引渡回去,但是中共的司法系统与澳洲的司法系统是不同的,中共是人治。维权人士和政治异议人士很可能会被加上经济犯罪的罪名,就有可能被从澳洲引渡回中国。”

他还说:“引渡条约应该是建立在公正平等的司法基础上,中共没有司法公正,那么将这样的法律制度延伸至澳洲,实际上对澳洲社会有很大损害,对澳洲的法律(系统)是一种破坏。在中共的人治社会,澳洲不可能享受对等的引渡条件。从司法角度来看,民主社会的立法与专制社会的立法是完全不同的,专制社会的立法为统治集团服务,那么澳洲这样的民主社会的立法是为公众利益服务。因此有本质上的不同。”

2007年,澳洲时任总理、保守派政治人物约翰·霍华德领导的政府与中共签署相关条约,但几周之后,霍华德政府便在选举中失败,因此该份协议迄今没有得到议会批准。在特恩布尔去年4月首次访问中国之前,这份条约被提到澳洲法律委员会的议事日程上。

在这份条约被讨论之前,科技大学(UTS)副教授冯崇义回大陆遭控制,无法返回澳洲,引发国际社会关注。

中共总理李克强上周访问澳洲期间要求澳洲总理特恩布尔推动引渡条约通过。大多数西方国家因为中国的人权状况以及死刑问题而没有与中国签署引渡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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