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李在镕被判5年 韩检方上诉求重判
2017年08月30日 16:28 PDF版
记者/主持人:张靓
来源:希望之声 (记者张靓综合报导)韩国三星电子副会长、集团实际控制人李在镕一审被判5年有期徒刑后,检方的特别检察组认为判刑太轻,于周二(29日)提起上诉,要求对其处以更严厉的惩罚。
韩国检方早前请求法院以行贿等5项罪名判处李在镕12年刑期,法庭25日最终的判决显然比检方的求刑轻得多。在一审判决中,另有4名三星高层也被判有罪,其中2人判刑高达4年,其余2人获得缓刑。
韩国检方周二针对李在镕部分行贿指控获判无罪提出上诉,认为将刑罚由5名被告分摊的处分过轻。
检方在起诉书中写道:“在朴槿惠与崔顺实犯下的所有罪行当中,这5名被告参与的部分最重大。考虑到5人在其中扮演的角色,法院的判决太过宽容。”
特检组认为法院对三星4名前高管的量刑也太轻,周二一并提起上诉,希望二审加重对他们的判刑。
一审中,法庭虽然认定特检组提出的5项罪名全部成立,但在行贿金额上并未采纳特检组的意见,认定行贿金额仅为72亿韩元。
审理该案的法官表示,并不能认定三星集团向崔顺实实际控制的两个财团出资为贿赂。特检组对这一认定结果感到不满,预计会在二审中激烈争辩。如果李在镕的行贿金额在二审中被认定大幅增加,这名三星“太子”可能面临10年监禁。
另一方面,李在镕的律师团周一(28日)也对法院判决提出上诉,对所有罪名辩称无罪。
49岁的李在镕掌管三星集团大权,他被控向前总统朴槿惠的闺蜜崔顺实行贿433亿韩元(约合2.58亿元人民币),以换取朴槿惠政府在2015年三星集团旗下两家子公司的合并案中给予政策方便,而该合并有助于李在镕加强对整个三星集团的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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