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 国际新闻

港警要求立场新闻苹果日报交出示威i者包围警察总部采访资料 遭到拒绝

作者: 法广中文网

网媒立场新闻和苹果日报已经拒绝警方的要求,交出6月26日示威者包围事件的采访资料。

上述两个传媒先后发表声明,指接获警务处的来信,希望他们提供6月26日晚上至27日凌晨示威者包围警总事件在现场采访、未经剪辑的片段或其他纪录,以及提供拍摄者的联络资料,以便调查当日涉及的刑事案件。两家新闻机构都说,已拒绝警方要求。

当天晚上,示威者包围,并在外墙上涂鸦,又写上诉求标语。根据警方宣称,有上班的警员被示威者打伤,也有怀孕职员身体不适未能及时下班,同时又有警察遭镭射光照射。

苹果日报总编辑罗伟光指,一向认为无需要向警方提供这些资料及任何采访资料。立场新闻总编辑钟沛权表示,新闻机构不应该配合警方调查案件和搜证,警方要求传媒提供采访纪录,势必打击新闻界独立形象,不利传媒采访,损害公众知情权。

警务处商业罪案调查科寄给立场新闻、由商业罪案调查科情报及支援组警司游健雄代警务处处长署名发出的信函中,指警方正调查6.26晚至翌日凌晨包围警察总部涉及的刑事案,相信立场新闻曾在现场拍摄采访并播出片段,希望本网提供片段未经删剪版本或其他纪录,以及拍摄者的联络资料,以便警方联络,以证人身分协助调查。信函又指,无论如何希望立场新闻协助警方确认从网上下载的片段,是否与未经剪辑版本或其他纪录一致。

根据香港大学法律系客席副教授甄美玲曾经提出,新闻界一般不会配合警方调查罪案,因为一旦被视为警方的协作伙伴,便会失去公众的信任,采访示威活动时,示威者会怀疑记者是警方的助手或探子,新闻界若无法留在现场报道,公众将难以了解社会矛盾,发生流血冲突市民亦不能判断事件因由,没法得悉警方有否使用不必要武力,“新闻界独立传播讯息以及监督当权者的作用一旦不复存在,后果严重”。

2015 ”年底,警方向高等法院原讼法庭申请“交出令”(production order),强制5家传媒机构交出“七警案”现场的新闻片,以及交代摄影师身份,但所有申请均被驳回,是香港法院首次就“交出令”申请下达书面判决,法官重申在侦办案件与维护新闻自由之间要有恰当平衡,摄影师和记者身份、个人资料,不属于“新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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