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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公報搭建違例招牌遭屋宇署下令60天拆卸

2019年07月25日 20:36 PDF版 分享轉發

文章轉自網路,旨在為讀者提供多元信息,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港大公報搭建違例招牌遭屋宇署下令60天拆卸北京駐港最高代表旗下的,在其灣仔大樓外大面積的招牌,已經樹立多年,但最近才被踢爆原來是違法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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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圖片

(法廣RFI 香港特約記者甄樹基)北京駐港最高代表中聯辦旗下的大公報,在其灣仔大樓外大面積的招牌,已經樹立多年,但最近才被踢爆原來是違法建築,多年來未採取任何行動的,在舉報之後終於下令大公報在60天之內清拆。

從雨傘運動到近日的反送中運動都旗幟鮮明譴責示威者踐踏香港法治精神的大公報,事實上其辦公地點已經搬離上述的灣仔地址,但現時外牆繼續掛有原來是違法多年政府卻視而不見的大面積招牌。這塊約12米寬乘2米高的招牌,位於香港每次大型遊行的必經路線,示威者幾乎每次經過都報以熱烈的喝倒彩之聲。

違法招牌問題最早由網民揭發投訴,根據早前網民上載的屋宇署覆函,署方指已派員視察上址,「將會根據現行的招牌監管制度,就該違例招牌採取執法行動」。由於屋宇署熱線由「1823」接聽,不少網民發起「一人一信去1823投訴要它即刻拆」、「支持屋宇署依法施政」,亦有網民質疑該招牌存在已久,惟屋宇署至今仍未執法。

據蘋果日報報道,翻查屋宇署有關國華大廈的圖則,上述招牌並未入則申請,只有招牌上方的LED屏幕,曾於2010年向屋宇署提出加建申請,涉及大廈2樓至4樓的外牆位置,並於2011年獲屋宇署批准。當時的批准圖則,亦無提及LED屏幕下方、即大廈1樓外牆會有加建招牌。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大公報(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國華大廈不少業權,於2003年以1400萬元購入包括地庫、地面、1樓至6樓、12樓、14樓及15樓。

報道引述灣仔區議員楊雪盈稱,早前亦接獲居民投訴上述招牌,昨獲屋宇署回覆,證實招牌不符圖則,屬違例建築。屋宇署今日到國華大廈張貼命令,要求業主於30天內展開工程拆除招牌,並在60天內完全還原。楊雪盈表示,僭建招牌影響途人安全,大公報身為傳媒機構,應以公眾利益為首,而非透過違例方法宣傳。

楊雪盈議員辦事處社區專員羅偉珊指,雖然LED屏幕不涉僭建,但有附近居民投訴受屏幕強光影響,「(強光)會入侵對面樓宇,影響很大,就算10幾樓都受到強光影響」。她亦擔心強光影響駕駛人士行車安全,已去信查詢,其中環保署指會派人勘測,運輸署就未正式回覆。羅又稱,持續光污染會影響居民生活,建議商界應與居民及上班人士協調,讓大家有更好生活環境。

屋宇署回覆稱,於今年6至7月期間接獲兩宗舉報,指軒尼詩道340號外牆大型屏幕下方懷疑有僭建招牌,經視察后,該招牌沒有明顯危險,但豎設前未獲屋宇署批准,屬違例招牌,該署25日已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4條向有關人士發出清拆令。屋宇署又指,任何人如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清拆令,該署可考慮採取檢控行動,一經定罪,可處罰款最高20萬元及監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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