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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通1號楊秀珠案細節披露:曾漫天要價,認為自己無罪

2019年09月21日 10:54 PDF版 分享轉發

文章轉自網路,旨在為讀者提供多元信息,其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紅通1號楊秀珠案細節披露:曾漫天要價,認為自己無罪外逃前是浙江省建設廳副廳長。出逃13年,竄逃6個國家,3次申請政治避難,最終選擇無條件回國投案,作為「百名紅通」1號人員,楊秀珠案受到國內外高度關注。

浙江省紀委監委追逃追贓和申訴複查室副主任胡高生介紹,楊秀珠外逃后,從2005年開始就一直處於羈押狀態。「2005年5月開始,被荷蘭警方羈押,2015年4月逃往后又被美國警方羈押,所以她外逃的生活確實過得非常不盡如人意,但她又不願意回來。」

胡高生披露,初期對話時,楊秀珠只是試探性地開出價碼,表達回國意願,但並不是真心愿意回國。

「一邊跟我們談,一邊不放棄美國的訴訟,其中包括提出政治庇護,一度漫天要價,甚至認為自己無罪。」他表示,最終是因為楊秀珠認識到中美執法合作的框架下,負隅頑抗沒有出路,才理性地開價,提出了相對比較合理的要求,對我們的回應也能接受。

2016年11月16日,潛逃海外13年之久的楊秀珠回國投案自首,並如實供述了罪行。

2017年7月28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楊秀珠貪污、受賄一案。同年10月13日,杭州中院對楊秀珠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80萬元;追繳楊秀珠貪污、受賄所得人民幣26399455元。

為何最終判決作出有期徒刑八年的減輕處罰?杭州中級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長朱敏明表示:以楊秀珠這個案件為例,可以說是在法定量刑幅度之內,最大限度地體現了減輕和從輕處罰情節。

朱敏明解釋道,從法院審判層面而言,楊秀珠外逃13年之後,已經年滿70歲了,這時她仍能回國投案,接受審判。庭審的過程中,她也有真誠的悔罪態度。

庭審最後陳述階段,楊秀珠說,「外逃的13年,日夜始終伴隨著我的是悔恨、孤獨、無助、焦慮。我相信回國自首是正確的選擇。」

「所以我們法院是充分評價她這個自首的情節,首先考慮對她大幅度地減輕處罰。」朱敏明表示。

此外,在追贓的環節,楊秀珠投案后對辦案機關表明,「我願意用我國內外的一切財產來退繳我的違法犯罪所得。」

法院判決前,根據楊秀珠配合,偵查機關已經扣押凍結的錢款有1200多萬了。

朱敏明表示,最終決定刑是有期徒刑8年,罰金80萬元。2017年宣判后一審生效,法院迅速地開展執行工作,使追繳犯罪所得2600餘萬元以及罰金80萬元執行到位。

勸返過程中自己給自己定刑期

除了楊秀珠,出逃美國兩年半的遼寧省鳳城市委原書記的投案自首也引起廣泛關注。

據遼寧省紀委監察委第十二紀檢監察室四級調研員張曉宇介紹,勸返過程中,王國強最在意能不能得到寬大處理,以及能得到什麼樣的寬大處理。

「我們利用當時兩高兩部聯合發布的《關於敦促在逃境外經濟犯罪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向王國強闡明相應政策的權威性、時效性。」張曉宇表示。

據他介紹,當時尚無重要的職務犯罪嫌疑人從美國勸返的先例。

「我們也跟他講,『你要能開這個好頭,第一個回來,會起到一個好的政治效果、社會效果,自然也會有一個好的法律效果。』這些話,王國強也都聽進去了。」

張曉宇透露,勸投過程中,王國強也流露出過一些不切實際的想法,甚至讓辦案人員給一個明確的刑期,王國強自己還給自己定了個刑期。「當然了,我們都是堅決地、嚴肅地對其進行了駁斥和指正。「

2014年12月,王國強從美回國向紀檢監察機關投案自首。

考慮良性示範效應,減輕處罰

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巡視員劉冬在節目中表示,王國強從飛機下來,到候機樓的擺渡車上時自陳:「我在國外度日如年,我看到了兩高兩部勸返的通告后,逐字逐句地在看,就看哪一條對我有利。」「我這一時糊塗,跑出去了之後給國家帶來了這麼大的負面影響,我得想法子立功。」

2015年9月,王國強被提起公訴。

瀋陽中級法院刑二庭副庭長沈瑩表示,王國強主動從美國回國投案,在庭審階段始終都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構成自首。

「但王國強受賄總額達到959萬元,全部為索賄。根據法律規定,索賄行為要比受賄行為給予從重處罰的。」沈瑩說,「我們當時重點考量了王國強能主動從美國回國投案,他的行為性質以及行為對後續外逃人員可能產生的良性示範效應。所以我們最後選擇了對他減輕處罰。」

據介紹,王國強的兩項罪名涉案金額達到了近1500萬元。案發後,辦案機關實際上對違法所得已全部追繳。

最終,2017年1月,遼寧省瀋陽市中級法院對王國強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作出公開宣判。王國強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90萬元。

對於兩人減輕處罰,最高法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二級大 法 官裴顯鼎在節目中表示,必須寬嚴相濟,不能一味從嚴。

「嚴到什麼程度呢?嚴到讓所有死不悔改的罪犯付出慘痛代價,讓他們後悔當初的選擇。寬到什麼程度呢?寬到讓能夠投案自首的人,不後悔自己的選擇,慶幸找到一條好的出路。」

來源於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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