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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禁蒙面法》后的香港:特首林鄭和反對派的共同的政治公約數

2019年10月15日 8:13 PDF版 分享轉發

文章轉自網路,旨在為讀者提供多元信息,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北京普拉政治顧問CEO 息曙光

(本文不作道德和價值判斷,只從一般政治博弈的邏輯和事實做出最基本的判斷)

本人於9月26日在博訊網發表的文章《艱難探索用「方式」解決香港困局》引起了在大陸和香港的一些朋友的關注。文中根據事實做出的幾個基本的判斷被後來發生的事實證明是正確的:比如,文中說,月娥的「一意孤行」,是這次反修例風波的「最大責任者」。在幾天後港府官員和民眾代表在伊麗莎白體育館進行的對話會上,面對尖銳質問,林鄭也承認自己是最大的責任者,給外界以「一意孤行」的觀感。文中我們還認為,目前除了軍事接管香港這個「最後的選擇」之外,事實上中央對解決香港目前的困局能做的很有限,基本上放權給特區政府自己解決。在9月8號行政會議前會見記者時首次明確說明,中央政府和港府都認為,特區政府應自行為目前的困局找到「解決辦法」。文中我們還預測,10月初,香港街頭的暴力抗爭可能要掀起一個新高潮。果然,9月底10月初的香港,「街頭戰鬥」和暴亂破壞出現了修例風波以來最嚴重的局面,使香港社會一度處於「半癱瘓」狀態。

9月4日是修例風波的一個轉折點,而10月4日則是另一個轉折點。10月4日,特首林鄭引用港英時期的《緊急條例》賦予最高行政長官的緊急事態處置權,繞開立法會,宣布實施《禁》並於5日零時生效,香港社會一時錯愕與震驚。之後4日晚至7日香港社會遭受了自回歸以來最嚴重的破壞,地鐵,特定的商鋪和地面交通信號燈都受到了大面積毀壞,8日上班第一天,交通處在一片混亂狀態。特首林鄭譴責部分極端暴力示威者使香港經歷了「最黑暗的一夜」。8日香港警方表示,有77人因「非法集結」和「違反《》」而被捕。

目前我們能了解到的事實表明,9月4日,特首林鄭的急轉彎是向「右」轉,採取「柔性策略」,正面回應示威者的「五大訴求」,並同民眾代表舉行了一次的對話會。這個似乎是她的「自選動作」,並非中央授意。而時隔一個月之後的10月4號,林鄭再次來個「急轉彎」,這回是向「左」轉,採取強硬姿態,引用《緊急條例》相關條款用突然襲擊的手法推出《禁蒙面法》,導致反對派陣營中的「勇武敢死隊」產生應激反應,四處破壞,使香港經歷了「最黑暗的一夜」。而這次的急轉彎疑似是「規定動作」,林鄭必須要做。實際上,對是否要實行《禁蒙面法》,一個時期以來香港社會的爭論一直很大:建制派和港區人大政協的一些代表性人物一直在敦促特區政府果斷實施,反對派則強烈反對。一些學者也認為,香港已有一些法規間接地對蒙面暴力活動有規制,執法效果相似,不必急於專門推出《禁蒙面法》,以免帶來反效果。林鄭也曾多次表態,因涉及因素較多需審慎考慮,一直持慎重態度。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也多次表明需要慎重行事。但10月1號林鄭去北京參加國慶大典回港后就立即宣布實施該法,給外界的觀感顯然是與她先前一貫的態度涇渭分明,沒有沿著其一貫的政治邏輯軌跡行事,不像一個理智正常的官員行事風格。那唯一合理的解釋就是受到了不可抗拒的外力的作用使其改變了慣常的運行軌跡。儘管林鄭後來向記者公開申明在北京期間她並未進行「政務會見」,但這種策略性的回應還是無法彌合這個政治邏輯上的巨大差距。事實上,北京中央政府內部一直就有港府處理香港危機「過軟」的議論,主席近期也發表了一篇「鬥爭哲學」的講話,這個講話倒不是專門針對香港事態的,但香港鬥爭要服從這個大邏輯應該是題中應有之意。因此說林鄭至少從中央政府某權威部門得到了明確的政策導向信息並不為過。結果就是,夾在「兩個老闆之間」的林鄭只好急速推出《禁蒙面法》。

反對派民主派議員黨團還在向高等法院就繞過立法會推出《禁蒙面法》的問題進行「司法複核」的申訴。先前法院已經否決了對《禁蒙面法》出台任何緊急禁制令。法官否決的理由從法理上說是站得住腳的,不能認為是「政治站隊「。同時法官也同意:鑒於問題的複雜性,可以在10月底開庭詳盡審理此案。圍繞著《禁蒙面法》的政治博弈顯然還遠未結束。

《禁蒙面法》的出台一個星期多了,效果如何?這是各方都十分關注的首要問題。本來緊急推出《禁蒙面法》的目的就是為香港亂局服下一付強力「鎮靜劑」,指望它能迅速降低暴力抗爭的烈度。不過,到從10月13日為止的情況看,該法出台不能說一點效果也沒有,但對「勇武派敢死隊」來說似乎無太大制約力。當然,時間還短,還不能出任何明確的結論。說它有一點效果是指,對一部分普通的抗議者它可能是有某種震懾作用,使他們再上街之前會「停一停,想一想」。但對勇武派青年來說,反而更激起他們以更靈活和機智的方式同警察鬥法。「快閃」,「孤狼」,「化整為零」,「夜貓子」等各種抗爭方式都不斷湧現出來,以香港警方3萬多的力量,恐難以招架。甚至不排除未來出現「城市游擊隊」式的抗爭方式,用毛澤東「人民戰爭」的方式來對付警察。所以,推出《禁蒙面法》不管是誰的主意,至少給了示威者下一階段抗議以新的主題,使「死結」更難解。林鄭身上的政治債看起來是越來越多。不能排除北京也有人認為,反正虱子多了不怕咬,林鄭「惡人」就做到底吧,效果好當然好,效果要是不好,就讓她背著吧。

《反蒙面法》出台後,香港的政治危機出現了新的特點:危機正步入暴力對決的道路。《禁蒙面法》推出后基本上堵死了政治解決危機的可能性,使對話變得沒有意義,這一點從香港中文大學校長的對話會就可以看出端倪。堵死政治解決之路的同時,它打開了實施緊急法的「後門」,而實施「緊急法」又給解放軍擺上中環,最後實施軍事管制打通了道路。現在香港政治博弈的各方必須要面對這個誰都不願意看到的政治現實。在《禁蒙面法》下,小規模的、快閃式的四處開花的暴力破壞活動將佔領周末的舞台,城市各種正常公眾活動都會籠罩在暴力威脅的陰影下而不能正常舉行,經濟金融活動也都受到廣泛的蠶食,公共設施被破壞會司空見慣。連復會後的立法會也難以正常的運作,各種鬥爭手法會充斥著立法會的各種專業會議,使立法會效率大為降低。

在這個大背景下,港府和其死對頭反對派實際上就有了一個最大的政治公約數,那就是都必須各自努力設法降低暴力抗爭的力度,避免解放軍接管香港這樣的終局。因為如果解放軍接管了香港,本屆港府的歷史使命大概也就提前結束了;而反對派主要人物也將被逮捕投入監獄;「一國一制」,大家都同歸於盡了。特首林鄭應該非常清楚,在香港問題上中央政府的利益訴求和香港市民的利益訴求在很多情況下是有衝突的,作為特首她存在的最大價值就在於善於在「兩個老闆之間」找到適當的平衡點,並在此基礎上有效施政。由於「一國兩制」的原因,好的特首必須是效忠「一國,同時也扞衛「兩制」。因為香港回歸20多年的實踐證明,中央政府領導人不可能對香港事務了解的十分透徹,他們主要依賴於在香港的具體辦事機構提出決策建議,但如果這些駐港機構在不當的指導思想下,不顧香港實際情況,以「只唯上不唯實的」的態度提供決策建議,那麼就有可能提出不當的甚至是錯誤的政策建議。過去幾年的實踐看,許多人都認為中央駐港的機構犯了很多錯誤,也必須對今天的香港亂局負上重要責任。2002年時任國務院總理的朱鎔基就曾在香港說過,不要指望我對香港難題拿出好的解決辦法,我做不到。我每天也就看看兩份香港的報紙。今天中央領導人對香港的了解大概也不會超過當年的朱鎔基總理太多。在這種情況下,特首在某些情況下就必須對中央提出不同的意見,這是你的職責所在。惟命是從的特首一定不是一個好的特首。更何況,已經惹了這麼大亂子的林太,應該放手一搏,殺出一條血路,說不定還能將功贖罪。

反對派和所謂的「勇武派」也必須明白,暴力抗爭不會產生希望的結果,而只能使自己陷於「不義」之境地,最終失去民意和抗爭的力量。這是歷史反覆證明的。「勇武派」的某些暴力行為已經和「恐怖主義行為」相差無幾,必須儘早停止。抗爭的道德力量來自於「合理非」,而不是肆意破壞。抗爭的效果則來自於長期堅持,而不是短期的暴烈。反對派頭面人物之一黎智英在《禁蒙面法》實施后撰文提出,「我們的策略不是以激烈的對抗贏取對方,而是以道德權威不屈不撓的精神消耗對方。現在是我們冷靜思考的時候。」顯然,反對派也意識到,面對強大對手,必須要考慮道德的實力和運動的節奏,以不讓其失控,造成一失足而千古恨的結局。

下一步,香港亂局如何走?美國總統川普日前在會見中國副總理劉鶴時說,他認為香港抗議運動會逐漸消退,香港會自行解決自己的問題。也有其他很多人也認為,香港危機會很快自行平息下去。這顯然過於樂觀。我們倒是希望看到明天街頭暴力就會結束,但事情不是這麼簡單。政治博弈的常識告訴我們,當博弈雙方旗鼓相當的時候,在沒有達成主要目標的情況下,雙方的博弈會進入持久對抗階段,而不是偃旗息鼓。持久對抗就是有節奏的對抗,有高潮和低谷。目前反修例風波正在朝著誰都控制不了的方向前進,適當剎車就成為必須。但政治對抗還會以各種形式持續下去,並仍可能掀起階段性的新高潮。例如,美國國會如果通過了《香港民主和人權法案》,這會加強反對派的抗爭的道德力量。再比如,如果港府再出台新的政治性的刺激措施,也會使反對派再度發力。各方都應該保持謹慎,不能掉以輕心。

2002年前國務院總理朱鎔基在訪問香港時曾說,如果香港在我們手裡搞壞了,我們就是千古罪人。17年後的今天,看到香港今天這個樣子,仍健在的朱鎔基前總理一定會痛心疾首。香港如果被砸爛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境內沒有一個地方能夠替代它。這就是歷史的無情結論。 來源:博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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