欄目: 社會百態

河南16年前”投毒殺人”案明日宣判 家人:等父親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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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信心吳春紅是無罪的。」3月31日,商丘民權縣16年前「投人」案再審宣判前日,當事人吳春紅的再審辯護律師李長青對記者表示。

2004年11月15日,河南民權縣周崗村兩名孩童「毒鼠強」中毒,一死一傷,吳春紅被認定為因瑣事「投毒報復」的兇手。2005年6月23日至2007年10月30日,商丘市中級三次以罪,判處吳春紅死緩。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三次以「事實不清」為由,發回重審。

2008年10月,商丘中院判處吳春紅無期徒刑,河南高院于次年7月維持該判決。2018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再審決定,認定吳春紅犯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指令河南高院進行再審。

2019年10月24日,該案重審。李長青律師介紹,再審庭審中,檢察官客觀公正地履行了職務,檢辯雙方充分地發表了意見,達成了許多共識。

3月31日,李長青律師接受紅星新聞記者採訪時介紹,此前再審庭審中,檢辯雙方達成的「許多共識」,主要聚焦於該案的諸多疑點,例如,投毒動機說法多變、沒有直接證據證明吳春紅投毒、投毒現場未提取到任何與吳春紅有關的證據等。

李長青還介紹,本案定案除了吳春紅本人的有罪供述外,沒有一份直接證據能夠證明吳春紅在案發現場投毒;吳春紅本人稱,其有罪供述是在刑訊逼供、誘供下作出的。自2004年入獄以來,吳春紅本人一直喊冤並持續申訴。

吳春紅的女兒吳莉莉說,目前心情激動,十分期待明日的宣判結果,已經買好了新被子等日用品,準備迎接無罪回家,「父親最近幾年身體狀況不好,一直喊冤,精神憔悴。等他出獄后,打算帶他去醫院做身體檢查,家人也會多陪陪他。」

吳春紅的兒子吳雲磊介紹,昨日(3月30日),已在河南地方法院人員的陪同下,前往父親所服刑的浙江金華監獄,「如果明天宣判無罪,就接他回河南。」

本文來源:成都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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