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劉玉潔的回憶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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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元月20日臘八節,大寒.。
臘八是春節的序幕,是舊年的末端,告訴我們春節不遠了!
2015年元月27日,也就是2014年的臘八節,湖北省十堰市的這一天,寒風呼嘯,大雪紛飛,下午兩點十堰看守所民警傳來了聲音,劉玉潔茅箭區法院通知你開庭,當時我很驚訝;進看守所幾個月公安沒有對我預審,檢察院鄭冰鑫來找過一次,問我他是這個案件的公訴人,你有什麼看法?我說:不希望你後半身的命運和我系在一起,後來再沒人找過我,今天怎麼突然要開庭?
履行公式,看守所民警把我帶到門口,法警給我戴上了冰冷的手銬,上了警車我說這副手銬院長秦金健兩年前就想給我戴上,今天終於如願意賞了,最好讓秦金健看到我戴手銬的風彩!沒想到兩年後秦金健也戴上手銬進了監獄!
走進法院的審判庭,法庭里空無一人,審判台上來了審判長鄭軍,主審法官朱新祥,陪審員曾新彩,公訴人鄭冰鑫,還有個書記員,兩個法警站在我兩邊。
審判長鄭軍宣布開庭,首先問我是否申請迴避,我說茅箭法院應該整體迴避,這時朱新祥拿起公文包這離開了審判席,審判長鄭軍問公訴人鄭冰鑫怎麼處理,鄭冰鑫說既然來了把證據念給她聽聽,就這樣不到二十分鐘就把我帶到一個會議室坐等到五點多鍾,法警就送我去看守所。
原以為這次開庭無效,2015年4月7日下午,茅箭法院送來了判決書,看守所民警讓我上訴,我說在十堰這塊肥沃的「黑土地」上那有老百姓審冤的機會,算了,申請執行吧!既然走了這條路,就去武漢女子監獄看看,這也是千載難逢的機遇,聽說監獄里最起碼可以一人睡一張床。
2015年4月15日看守所民警一路陪行進了女子監獄,其實監獄里也有很精彩的故事,以後有機可以分享!
監獄必須要寫認罪悔罪書,我堅決不認罪,後來安排律師給我談話,我從以下幾個方面和律師交流了我不認罪的理由:
一,公安取證程序違法,我的犯罪過程和事實十堰公安認定都在北京,卻沒有北京警方接警報案記錄,北京警方對我進行審詢筆錄和北京警方移交給十堰公安的合法文書,所有證據都是個人行為的非法證據。
二,檢察院公訴人鄭冰鑫獨立辦案,公訴我的罪名與法律條款不相符。
三,茅箭區法院的違法行為性質更加惡劣:
1,剝奪了我申請迴避的權力
2,合議庭成員不符合法律規定,因為主審法官朱新祥在我提出茅箭法院整體迴避后,他主動離開了審判席,根本沒參加庭審,人民陪審員曾新彩純是一個擺設,不知道這個判決書是怎麼合議的?
3,剝奪了我律師辯護的權力,法律明確規定,刑事案件必須有律師參与,當事人沒有律師的法院應該為當事人指派律師,審判我的案件就是秘密開庭,親人和律師一個都沒通知。
4,所有證人沒有一個到庭質證。
5,十堰市政法委書記師永學干預司法公正,擾亂司法秩序,3013年11月15日政法委下文件認定劉玉潔無理上訪,如果不是寫在判決書上,我真不知道政法委還有這個職能,可以對某個公民的的行為進行評估,既使有這個職能也應該履行告知和教育公民的義務,為什麼直接給法院作為定罪的依據?
律師聽了說案件程序違法就不可能做出合法的判決,給我留了聯繫電話讓我給家人說送一份判決書給她,我說在這裏失去自由怎麼能給家人講這些話,還是平穩度日爭取活著出去再說吧!
目前案件程序在十堰市檢察院已超過五個多月還沒結果?也沒指望他們給我合法的結論,但在法律面前我的選擇是決不放棄!
2021年元月20日臘八初八
劉玉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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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_(博訊記者:WIND) 來源:博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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