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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堰市刘玉洁的回忆录

2021年01月21日 12:52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2021年元月20日腊八节,大寒.。


腊八是春节的序幕,是旧年的末端,告诉我们春节不远了!

2015年元月27日,也就是2014年的腊八节,省十堰市的这一天,寒风呼啸,大雪纷飞,下午两点十堰民警传来了声音,刘玉洁茅箭区法院通知你开庭,当时我很惊讶;进看守所几个月公安没有对我预审,郑冰鑫来找过一次,问我他是这个案件的,你有什么看法?我说:不希望你后半身的命运和我系在一起,后来再没人找过我,今天怎么突然要开庭?

履行公式,看守所民警把我带到门口,法警给我戴上了冰冷的手铐,上了警车我说这副手铐院长秦金健两年前就想给我戴上,今天终于如愿意赏了,最好让秦金健看到我戴手铐的风彩!没想到两年后秦金健也戴上手铐进了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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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法院的审判庭,法庭里空无一人,审判台上来了郑军,主审法官朱新祥,陪审员曾新彩,公诉人郑冰鑫,还有个书记员,两个法警站在我两边。

审判长郑军宣布开庭,首先问我是否申请迴避,我说茅箭法院应该整体迴避,这时朱新祥拿起公文包这离开了审判席,审判长郑军问公诉人郑冰鑫怎么处理,郑冰鑫说既然来了把证据念给她听听,就这样不到二十分钟就把我带到一个会议室坐等到五点多钟,法警就送我去看守所。

原以为这次开庭无效,2015年4月7日下午,茅箭法院送来了判决书,看守所民警让我上诉,我说在十堰这块肥沃的“黑土地”上那有老百姓审冤的机会,算了,申请执行吧!既然走了这条路,就去武汉女子监狱看看,这也是千载难逢的机遇,听说监狱里最起码可以一人睡一张床。

2015年4月15日看守所民警一路陪行进了女子监狱,其实监狱里也有很精彩的故事,以后有机可以分享!

监狱必须要写认罪悔罪书,我坚决不认罪,后来安排律师给我谈话,我从以下几个方面和律师交流了我不认罪的理由:

一,公安取证程序违法,我的犯罪过程和事实十堰公安认定都在北京,却没有北京警方接警报案记录,北京警方对我进行审询笔录和北京警方移交给十堰公安的合法文书,所有证据都是个人行为的非法证据。

二,检察院公诉人郑冰鑫独立办案,公诉我的罪名与法律条款不相符。

三,茅箭区法院的违法行为性质更加恶劣:

1,剥夺了我申请迴避的权力

2,合议庭成员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主审法官朱新祥在我提出茅箭法院整体迴避后,他主动离开了审判席,根本没参加庭审,人民陪审员曾新彩纯是一个摆设,不知道这个判决书是怎么合议的?

3,剥夺了我律师辩护的权力,法律明确规定,刑事案件必须有律师参与,当事人没有律师的法院应该为当事人指派律师,审判我的案件就是秘密开庭,亲人和律师一个都没通知。

4,所有证人没有一个到庭质证。

5,十堰市书记师永学干预司法公正,扰乱司法秩序,3013年11月15日政法委下文件认定刘玉洁无理上访,如果不是写在判决书上,我真不知道政法委还有这个职能,可以对某个公民的的行为进行评估,既使有这个职能也应该履行告知和教育公民的义务,为什么直接给法院作为定罪的依据?

律师听了说案件程序违法就不可能做出合法的判决,给我留了联系电话让我给家人说送一份判决书给她,我说在这里失去自由怎么能给家人讲这些话,还是平稳度日争取活着出去再说吧!

目前案件程序在十堰市检察院已超过五个多月还没结果?也没指望他们给我合法的结论,但在法律面前我的选择是决不放弃!

2021年元月20日腊八初八

刘玉洁

` _(博讯记者:WIND) 来源: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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