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保部隊那些令人瞠目結舌的造假事件和假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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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長春趙利春。因對461醫院發生負有全責醫療事故等有關事件、醫院及主管部門為了逃避責任的所作所為、一直拒絕落實治療拒絕落實賠償等等問題,我向「2018軍委巡視組」舉報后移交給了軍委武漢聯勤保障部隊(簡稱: 武漢聯保部隊)處理,一直杳無音信,坐著輪椅的我在姐姐護理下只好於2019年10月坐卧鋪火車去往武漢聯保部隊尋求結果。
2019年10月18日凌晨到達武漢,通宵公交沒有直達車,只好坐著輪椅步行通過了武漢長江大橋。天亮時到了位於長江對岸的公交車站、坐車趕到武漢聯保部隊。
18日下午武漢聯保部隊派出紀委丁威告知處理結論「1、你的問題已經結案。已經把你人和事都移交給了長春市信訪局」。2、2018年9月瀋陽聯勤保障中心就已經把處理結果給了你,你今天沒必要再到武漢來」。當時在場的有武漢聯保部隊信訪辦的楊山鷺幹事。然後讓我自己花錢找地方住下,明天上午再來。
19日上午,紀委丁威又確認「程序性結案。移交給了長春市信訪局和寬城區信訪局(我居住地)」,在場的除了楊山鷺幹事又多了一個964醫院紀委的黃爍。答覆之後他們三人就走了。
我自費花錢買兩張卧鋪票返回北京、又回到長春查證核實后,這完全是造假的「假結論」。
1、這個「程序性結案」是一個根本就沒有任何事實依據、一直也沒有出具任何事實依據的造假的結論。是「為了達到非法結案逃避責任的目的」而憑空捏造出來了結論。
2、2019年11月11日、2020年1月3日由寬城區信訪局楊局長(男)及長春市信訪局信訪三處趙萬剛處長(男)分別代表寬城區區委區政府及長春市市委市政府確認: 趙利春,人和事都沒有移交給地方政府。移交需要有軍隊和地方政府雙方簽字的移交文件。
3、2019年10月18日前沒有任何一個聯保部隊人員告知過我這個結論。
既然聯保部隊2018年9月就「做出了已經結案」的結論卻一直都不給我,非要折騰坐著輪椅的我自費花錢在2019年10月18日到武漢才口頭告知我,又讓我自己花錢住宿,發生的這些損失費用至今沒人管沒人問、一直在讓我為他們的錯誤買單!一直隱瞞「假結案結論」、掩蓋包庇、真相被無限期拖延、致使「假結案結論」造成的惡果一直長期持續!
我要來說說他們用這個「假結案結論」,指示下級於2019年8月9日發布《中共瀋陽聯勤保障中心紀律檢查委員會 【沈紀函(2019)319號】「做好對地方人員趙利春上訪問題處理」》這個蓋著八一章的紅頭文件,是明目張胆地對我進行打擊報復。
在這個2019年8月9日發的「319號」文件中
「武漢聯保部隊指示瀋陽聯保中心命令964醫院黨委主要領導親自到長春市和寬城區信訪局當面向信訪局領導講清趙利春『已經結案』的處理情況,但現在仍在軍委紀委監委上訪,讓地方政府阻止我繼續在軍委紀委舉報」。(試圖要誣陷成「結案不息訪」?)【特別指出:2019年7月25日上午軍委後勤保障部紀委李國強讓我到軍委巡視辦看瀋陽軍區善後辦上報的2013年7月15日我與461醫院簽的那個結案協議,實際上根本不存在這個結案協議。我到軍委巡視辦、紀委反饋舉報瀋陽軍區善後辦上報假材料造假。軍委巡視辦與軍委紀委一起辦公】。
聯保部隊以「假結案」結論為武器、假借「維穩」名義、達到把「非法」阻止我繼續舉報維權變「合法」。
其實,做「假結案」結論,目的是一目了然的,就是一直可以循環往複地利用「假結案」結論能達到「一箭六雕」: 一、可以強行終止治療。二、可以逃避治療責任。三、可以逃避賠償責任。四、可以達到把「非法」阻止舉報維權變「合法」。五、上報這個「假結案結論」可以騙取政績、牟取私利。六、「欲加之罪」時可以掩人耳目、顛倒黑白。
我一直被蒙在鼓裡身心疲憊去舉報,而暗地裡聯保部隊等軍內部門人員卻在一直「以這個假結案結論」為「利劍」斬斷「我依法舉報控告維權」之路!我依法舉報多年卻一直沒有任何查處結果、問題也一直得不到解決、一直得不到應有的治療和賠償,幕後黑手就是做出、利用了這個「假結案結論」的責任人!
請對聯保部隊做出「假結案」結論、利用「假結案」結論對我這個受害人打擊報復的所有責任人,立案查處!
——趙利春13252642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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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1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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