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地權與節制資本-民生問題的兩大方案
平均地權與節制資本-民生問題的兩大方案
王苡儒
上一講(民生主義第一講),我們談到了民生主義的定義,和近代社會問題的起源,包括工業革命帶來的貧富懸殊等背景。今天,我們要進入民生主義第二講的內容,聚焦孫中山提出解決民生問題的兩大方案:「平均地權」和「節制資本」。這兩個聽起來有點抽象的概念,其實是孫中山為了讓人民過上好日子,對症下藥開出的處方箋。
先問問大家,聽到「平均地權」,你會想到什麼?是不是聯想到把土地平均分給每個人,或者是中國古代的「均田」政策,又或者猜到跟土地稅有關?那「節制資本」呢,會不會讓你想到控制大財閥、課徵富人稅,甚至聯想到共產主義的做法?今天我們就會深入淺出地講清楚,孫中山這兩帖「藥方」到底是什麼,為什麼能解決他所說的民生問題。
中國當時的社會經濟和文化背景
要理解孫中山為什麼提出,「平均地權」和「節制資本」這兩大方案呢?我們得先看看他那個時代,中國面臨的社會現實和思想潮流。 1924年孫中山在廣州進行《三民主義》演講時,中國正處於軍閥割據、民生凋敝的局面。一方面,辛亥革命推翻帝制已十余年,但全國四分五裂,各地軍閥混戰,人民生活困苦。另一方面,新的社會思潮風起雲湧,馬克思主義隨十月革命傳入中國,共產黨剛成立不久,鼓吹以階級鬥爭和革命手段徹底改造社會。
國父意識到,如果不能提出一套溫和而有效的社會經濟改革方案,來使民生安定、降低貧富差距,中國很可能陷入更激烈的動蕩。事實上,他很早就認為政治革命之後,還要進行「社會革命」,才能真正讓人民過上好日子。早在1905年同盟會成立時,他就在革命綱領中主張「平均地權」。可見「讓土地利益歸全民共享」的想法,是孫中山革命理念的一部分,只是當時相對沒有那麼受重視而已。
到了1920年代,孫中山決心系統闡述他的民生主義,他面臨怎樣的思想難題呢?當時歐美各國都在探索解決「社會問題」的途徑,也就是勞資矛盾和貧富不均的問題。但是各種路線紛紜複雜,一直沒有定論。一派是馬克思主義者,主張無產階級革命,一刀兩斷地推翻資本家,來解決一切不公(蘇聯就是這麼做的)。另一派是社會改良(改革)派,提倡漸進改革,用民主政治手段和社會立法,來慢慢縮小貧富差距(例如推行社會福利、累進稅、工會運動等)。這兩派在歐美爭論激烈,有的甚至發生流血衝突。孫中山留意到:布爾什維克在俄國成功奪取政權,但想用革命手段解決經濟問題卻遇到困難,不得不退一步實行「新經濟政策」(NEP)。反觀英美等國,雖然用和平方式,進行了一些社會改革(例如公有制交通、所得稅、合作社等),但資本家依然勢力強大,改革方案推行得始終不是很順利。簡言之,無論是激進革命也好,溫和改良也罷,西方世界對付社會問題還沒有一套公認有效的解方。
國父看到這種情況,在演講一開頭就坦承:「民生主義這個問題,如果要從學理上詳細來講,就是講十天或二十天也講不完全……所以我今天先把學理暫且放下不說,專拿辦法來講。」。也就是說,他不想在各種社會主義理論上糾纏不清,而要直接提出實際的解決方法。他這個思路很務實:與其空談主義,不如制定政策。他強調中國國民黨其實早就確定了民生主義的兩個辦法:「第一個是平均地權,第二個是節制資本。」只要照這兩個辦法做下去,就「可以解決中國的民生問題」。這話說得很自信,彷彿治病的藥方已開好,就等著拿去給中國服用了。當然,國父也補充一句:各國情形不同,解決民生問題的辦法不能千篇一律。中國當時是個以農業為主、資本主義不發達的貧窮大國,不能全盤照搬歐美那一套,要走自己的路。也因此,他提出的兩大方案中,土地問題被放在首位,因為相較於工業社會的勞資矛盾,土地佔有不均是中國當時所面臨更直接迫切的問題。孫中山到晚年也清楚認識到,必須爭取廣大農民的支持才能成功革命,而要爭取農民,就得解決土地和貧窮問題。
總而言之,國父所處的社會經濟歷史背景是這樣的:內憂外患之下的中國,需要在政治革命之後,實行社會與經濟的革命。孫中山看到了工業文明帶來的貧富兩極化,也看到中國傳統的農民困境,於是他試圖調和西方社會主義的理想,和中國自身的條件,提出兩大方案來造福民生、避免階級衝突。接下來,我們就來看看這兩帖藥方分別是什麼,以及它們要怎麼實施。
平均地權
孫中山改革中國的社會經濟不平等問題,第一個方案是平均地權。這是一個很有中國傳統色彩的詞彙。乍聽之下,你可能會以為是把土地平均分給每個人,讓人人都有田種,畢竟「平均地權」直觀上,容易讓人想到分田地,對吧?其實,孫中山的平均地權並非要把地主土地沒收瓜分(特別注意:這點和中國共產黨,後來在中國大陸搞的土地改革完全不一樣),而是一種透過「經濟手段」,來平均土地收益的方案。換句話說,土地可以私有,但因土地而生的利益要讓全民共享,不能只便宜了地主一人。聽起來有點抽象?沒關係,我們一步步來解釋。
為什麼要平均地權?孫中山提出這個主張,其理由和根據在於:土地的價值往往不是來自地主本人的努力,而是來自「社會的力量」。隨著城市發展、人口增加,一塊土地可能在若干年間,暴漲幾十倍、上萬倍,而地主坐在家裡什麼也不做,就白白獲利。這種靠社會進步而帶來的私利,國父認為極不公平。他在演講中舉了許多生動的例子,例如廣州的長堤,在開闢馬路、商業繁榮之後,地價比二十年前暴漲了近一萬倍。上海的黃浦灘(外灘),和八十年前相比地價也是天差地別,從「一方丈地值一塊錢」變成「一方丈地值一萬塊」,漲了一萬倍!原本不起眼的土地如今價值連城,很多老地主因此一夜暴富,身價直追歐美的大資本家。再例如一個特別戲劇性的故事:澳洲的一位酒鬼發了大財。在澳洲某地,最初荒蕪之地一文不值。政府拍賣土地時,這個喝得醉醺醺的漢子糊裡糊塗,以300元買下了一塊沒人想要的荒地。事後他酒醒後悔不已,但土地賣買已定,只好作罷。十幾年後,周圍地區開發起來,高樓大廈林立,當年的垃圾地段變成黃金地段,他那塊地價漲到了幾千萬!結果這位醉漢什麼事也沒做,就靠那塊地當上了千萬富翁,而且他根本捨不得賣,只是靠收地租就成了澳洲首富之一。是不是很令人傻眼呢?大家可以想像一下,那塊地當初300元他買下時,旁人都笑他瘋了,結果陰錯陽差卻讓他後來坐享了巨額財富。
可是,他的財富究竟從何而來?孫中山一語道破關鍵:這幾千萬財富其實是「大家」的!因為是社會上眾多人在那塊地附近,興建工商企業、修建城市、改善交通,土地價值才水漲船高。如果那地方一直荒廢沒人用,地價怎會上漲呢?因此地價上漲的功勞在於「眾人」,地主自己並沒有出什麼力。孫中山說,外國學者稱地主因地價增長,而獲得的利益為「不勞而獲」的利益。相比之下,工商業者經營生意還要勞心勞力、擔風險、投入資本才能賺錢,而地主什麼也不幹,就把別人辛苦創造的財富裝進自己的口袋,這難道公平嗎?更糟的是,土地漲價后,連帶該地區百貨物價都上漲了,也就是說,其他人在那塊地賺的錢,在無形中都被地主以地租形式「間接搶去了」!聽到這裏,你應該明白國父為何對土地問題這麼在意了。如果任由土地投機盛行、地主坐收暴利,廣大農民和市民的利益就會嚴重受損,社會貧富差距只會越來越大,矛盾越積越深。
那怎麼辦呢?孫中山提出的解方是:用「公權力」把土地增值的利益收歸全民,也就是「平均地權」的核心精神。具體怎麼操作呢?他設計了兩大 法 寶,名叫作「照價抽稅」和「照價收買」。乍聽之下有點繞口,我們下面來舉個例子並搭配一張圖表來說明。
第一招,是所謂的「照價抽稅」,就是政府根據土地的「申報價值」來對地主課稅。孫中山的構想是,讓地主自己報出他那塊地值多少錢(自報地價)。政府就按照這個價值,每年收他一定比例的地價稅。例如地主申報他的地值一萬元,那如果稅率定1%,他每年繳稅100元。申報價越高,稅就交得越多。這樣一來,地主為了少繳稅,傾向於把地價往低價去報。可是他也不敢報太低,因為還有第二招等著他。
第二招,就是所謂的「照價收買」,就是政府保留依據地主自己申報的價格,強制買下土地的權利。也就是說,如果你報的價值過低,政府隨時可以以這樣的方式處理:「好啊!就按照你說的價錢,錢給你,地收走」!地主若故意壓低申報價以少繳稅,就冒著隨時被政府廉價收地的風險。相反的,如果他報太高,雖然不怕被收走土地,但每年地價稅要多繳不少,吃不消。在多報吃虧、少報也吃虧的雙重壓力下,地主最理性的選擇,就是如實申報接近市場行情的地價,同時他也會更關注讓土地有效利用,以免土地閑著不長價值。這等於透過「自報公課」這類機制,把土地的賬麵價值公開透明化,再配合課稅和必要時收買,防止土地炒作,讓土地增值利益逐步轉入公庫,用於全民的福利。孫中山明確指出,這並不是要剝奪地主的土地所有權,而是透過稅收手段讓土地「漲價歸公」。他允許私人擁有土地,但土地漲價的好處要透過納稅回饋給社會。亨利・喬治就曾說過:「無需沒收土地,只需沒收地租」。孫中山的方案正是體現了這個理念:土地依然私有,但地租(地價的收益)大部分由社會來分享。
下面是一個比較簡單的對照表,幫助大家理解自報地價機制的「懲低防高」平衡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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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主申報的地價 |
相對應的稅負 |
面臨的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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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顯偏低(低於市價很多) |
繳稅額偏低,短期省錢 |
政府可能按申報的低價強制收購,地主喪失土地所有權,長期吃大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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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近實際市價(合理區間) |
繳稅額適中 |
政府通常無理由收購(除非公共用途),地主可安心保有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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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顯偏高(高於市價很多) |
繳稅額偏高,負擔沉重 |
政府不會收購(土地對政府變貴了),但地主因稅負過高而自行吃虧,不划算。 |
(以上僅為孫中山提出的原理原則,實際稅率和收購情形以法律規定為準。)
透過這種設計巧妙的機制,國父相信可以達成多贏效果。一方面,地主不致一夕失去土地,但要繳納相當於土地增值的大部分收益給國家。另一方面,國家則可以用這筆穩定的地價稅收入來造福全民。他設想把地價稅用來興辦平民住宅、提供平價糧食和交通等公共服務,讓廣大貧苦人大眾共享經濟發展成果。可以說,平均地權就是要杜絕土地上的「不勞而獲」,讓社會進步帶來的利益,不再被少數坐地起價的人獨佔,而是轉化為全民的福祉。這也是為什麼孫中山把它稱為「民生主義的第一個辦法」,並且對其寄望極高。
有學者指出,孫中山的土地政策核心概念,源自美國經濟學家亨利・喬治(Henry George)的「單一土地稅」理論。喬治認為私有土地增值不應歸給私人,政府應徵收土地增值稅來實現社會公平。孫中山年輕留學時就接觸了亨利・喬治的著作《進步與貧困》,深受啟發。不過兩人主張之間仍有差異:亨利・喬治傾向把所有地租收益收為公有,成為社會唯一的稅源。相對於此,孫中山則比較溫和,只要求未來地價的增值部分歸公,對現有地主的既得利益並不一筆抹殺。史學家施福蓉(Harold Schiffrin)就指出,孫中山征地價增值稅只針對未來收益,立場比亨利・喬治接近英國思想家約翰・彌爾(J.S. Mill)的「增值稅」主張。此外,孫中山強調土地私有權仍受法律保障,只不過私有土地要「隨時服從國家徵收以謀公益」,必要時國家可以按土地申報價強制購買,例如為了公共建設、打破大地主壟斷等目的。這種不沒收土地只收地價的漸進改革路線,顯然不同於後來共產黨搞的土地革命,那種直接「打土豪、分田地」的做法。孫中山希望的是和平而有序地改造土地制度,既能避免激烈的階級衝突,又能最終讓「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
講到這裏,我們可以先小結一下:「平均地權」瞄準的是土地制度的公平性。它透過稅收和國家權力的介入,把土地增值收益攤給全社會,從根本上減輕地主與農工之間,因為土地而產生的貧富差距。孫中山把這招看作是治本之策,並稱讚這方法「簡單而平易」。當然,這在實際操作面會遇到很多困難(例如地價怎麼評估、稅率多少才恰當等),這些細節當年沒有完全實現,我們稍後談到台灣土地改革時再做說明。接下來,我們轉向孫中山的第二劑藥方:「節制資本」。看看孫中山除了土地之外,還想從工業和資本領域如何下手,來改善人民生活。
節制資本
孫中山改革中國社會經濟不平等的第二個方案是節制資本。所謂節制資本,直接翻譯成白話文就是「限制並節制資本壟斷的力量」。我們可以把它理解為,約束私人資本的無限擴張,防止資本家壟斷國民經濟,並適度將資本掌握在國家手中。聽起來有點像現在說的「反壟斷」或「國有化」,其實孫中山的想法有點類似,但又不完全相同。讓我們進一步來解釋。
首先,為什麼要「節制」資本?國父觀察到,在工業化社會裡,資本家(擁有大量資金和機器的人)很容易取得對經濟的支配權,從而左右勞工和消費者的命運。在他那個時代的歐美國家,資本主義發展已經出現大財團、大企業壟斷的現象,形成所謂「財閥」或「托拉斯」(Trust),例如洛克菲勒財團控制石油產業、摩根掌握金融產業的命脈等等。當這些私人資本巨頭的權力過大時,往往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孫中山把這種狀況跟政治上的獨裁做類比。他說當時英美的資本家為了維護自身利益,壓制一切社會改良,手段之專橫,就像舊時代的專制皇帝鎮壓反對派一樣!簡要一句話就是,經濟上的極端不平等,長遠來看跟政治上的獨裁一樣可怕,都會導致社會不穩甚至革命。
對於當時的中國而言,雖然本土的現代工業才剛起步,還沒有出現什麼本國的大資本家,但已經有了端倪可觀察。 19世紀末以來西方列強國家,在華經營企業,外資企業、銀行等大量湧入中國。辛亥革命后出現了一批民族工商資本家,他們開辦現代工廠、鐵路、航運和銀行,到1920年代也積累了不少財富。此外,帝國主義的經濟滲透,使得外國資本成為中國經濟上的龐然大物。孫中山清楚,如果任由私人資本(無論洋的土的)自由發展而無約束,那麼終有一天經濟權力,會集中在少數財團手中,廣大人民仍然受剝削,國家也難以實現真正富強。所以「民生主義」的第二個方案,就是要限制和引導資本的發展方向,避免出現新的貧富懸殊。
具體來說,國父的「節制資本」有兩層含義:一是對私人資本的約束與管理,二是發展國家資本。第一層比較容易理解,可以對照我們現在熟悉的概念,比如累進所得稅、反托拉斯壟斷法、勞工權益保護等等,這些都是在「節制」資本的力量。孫中山也注意到西方國家,已開始用一些和平手段調節貧富,例如所得稅就是限制私人資本過度集中的一種方法。他在演講中提到:「現在外國所行的所得稅,就是節制資本之一法。但是他們的民生問題究竟解決了沒有呢?」意思是說,西方靠課所得稅等辦法來調節貧富,但依然沒有從根本上消除社會問題。所以光靠「節制私人資本」還不夠,中國還要大力發展「國家資本」。這裏大家可能疑惑,什麼是國家資本呢?簡單說,就是由國家來投資經營的大型事業,也就是國營經濟或國有資本。孫中山強調:「中國現在最大收入的資本家,只是地主,並無擁有機器的大資本家。所以我們此時來平均地權、節制資本,解決土地問題,便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他這句話透露出兩個重點:第一,當時中國的首富階級主要是土地階級,工業資本家還不夠壯大,因此現在推行平均地權(對地主開刀)相對容易。第二,也暗示工業資本將來壯大后還會帶來新的不平等,所以要未雨綢繆。
孫中山為中國設想的經濟藍圖,是「節制私人資本」加上「創造國家資本」兩者雙管齊下。他在講演中直言:「中國不單是節制私人資本,還是要發達國家資本。」並具體提出了一系列的實業計劃,希望由國家來主導。例如:大興交通建設(修建全國鐵路網和運河)、大規模開採礦藏、振興現代製造工業等等。這些構想後來編入了他的《建國方略》中,被稱為「物質建設計劃」。他甚至舉例說,歐洲各國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為了全國總動員,都曾把大實業和工廠收歸國有(戰時社會主義政策)。戰時各國暫時地走了一步國家主導經濟的路子,戰後又退回私有。但孫中山認為,中國可以借鑒這種模式,在和平時期就由國家,來肩負起大規模工業化的責任。他說:「中國本來沒有大資本家,如果由國家管理資本,發達資本,所得的利益歸人民大家所有,…是很容易做得到的。」這句話相當樂觀地估計了執行難度,但透露出的關鍵思想是:國家應該成為最大的資本家,帶領人民一起致富。與其讓私人壟斷關鍵產業,不如由國家投資經營,然後利潤全民共享。
那是不是所有產業都要國家包辦呢?其實國父也沒有走這麼極端的路線。他主張「私人辦不到或辦了有害的事,國家才出馬」。例如一些涉及國計民生的壟斷行業──鐵路、銀行、軍火、能源等,如果完全放給私人,容易形成財團操控,國家理應管制或經營。他在1924年接受記者訪問時,就明確表示過:關係國計民生的企業,如銀行、鐵路、航運等超出個人資本能力或具有壟斷性的產業,應由國家管理或控制,以免私人資本左右全局。而一般的中小型工商業,仍可以由私人自由經營,國家並不打算一概接管。因此,節制資本的真正涵義是「發揮國家力量去引導和約束經濟發展方向」。既能防止出現經濟上的極端兩極分化,又能利用國家力量加速現代化建設。這在現在看來,其實很類似政治經濟學上的「國家資本主義」(state capitalism)或「混合經濟」(mixed economy)模式。
附帶一提,孫中山當時還受蘇聯影響,提出要保護勞工和改善勞資關係,但他強調的是勞資合作而非鬥爭。他不贊成無產階級專政那套暴力革命,在節制資本方面,他更希望透過政策和法律來和平改造。 1924年國民黨一大宣言里也吸納了類似主張:強調改善工農生活、限制大資本壟斷,建立所謂「三民主義的新民主國家」,其中經濟上就是要既反對貧富懸殊,又鼓勵資本發展民生工業。因此,我們可以說,孫中山希望走一條中間路線:不搞共產主義那樣把資本全充公,也不走放任自由競爭的老路,而是在國家指導下讓資本服務於民生。這也是「民生主義就是社會主義,又名共產主義」那句話的真正意義,目標相似,但實現的方法溫和漸進。
比較的視野:民生主義vs.其他西方思想
透過上述介紹,我們了解了孫中山民生主義第二講中提出的兩大方案。現在,我們把他的理念,放到更大的中西方歷史和思想的坐標中來看看,他與同時代的其他西方思想觀念,受到哪些影響,又與它們有哪些異同。
首先,我們可以看看國父與亨利・喬治的比較。亨利・喬治是美國十九世紀的著名經濟學家,以土地問題研究聞名,他的代表作《進步與貧困》對孫中山影響很大。兩人有個共同信念:土地增值屬於社會,不能被地主獨佔。喬治提出的「單一土地稅」(Single Tax)主張,認為政府應以課徵土地地租,來作為唯一稅收來源,把土地的全部收益收歸公有。孫中山的「平均地權」與此異曲同工,他也主張以土地稅和地價公有來實現社會公平,甚至直接引用了喬治的理論根據(不勞而獲、增值歸公等)。不同點在於,喬治比較激進,認為不僅未來土地漲價收益,連已經存在的土地壟斷收益,都應透過重稅「拿回來」。相對於此,孫中山則傾向僅針對未來增值部分課稅,不追溯既往。因此孫中山並不打算突然讓現有地主破產,只是確保往後地價再漲就不進私人的荷包。這種妥協讓步顯然更容易為社會接所受,也減少了改革的阻力。難怪有學者說孫中山比起亨利・喬治,更接近英國經濟學家約翰・彌爾提倡「增值稅」的溫和立場。但無論如何,兩人都堅信土地政策改革是社會改革的基石。
學者林(Sein Lin)指出,孫中山的民生主義中,「平均地權」是核心,節制資本只是對其延伸和配合,兩者的目的都在讓社會進步成果全民共享。孫中山自己也反覆強調「平均地權」的重要性,多次向公眾解釋說明其原理,可見他對亨利・喬治學說的重視。還有一點值得一提:兩人都主張和平、漸進地改革土地制度,而非透過暴力革命。喬治在美國是以倡議立法徵稅的方式推動變革,孫中山雖身處革命年代,但在土地問題上,也傾向於用政策手段而非抄家分地。他在演講中特別澄清,平均地權不是共產黨那樣要「沒收地主產業」,而是依法收稅,地主仍保有土地所有權。這樣的主張當然比共產主義溫和許多,但也因此有人批評孫中山「不徹底」。有趣的是,孫中山陣營內的理論家胡漢民就曾指出,孫中山所謂的平均地權,其實效果等同於土地國有,只是形式上透過稅收來實現。他這番話既是對孫中山政策的高度概括,也隱含著一絲擔憂:既然等於變相把土地收為公有,真要推行時阻力不會小。這點在後來的中國革命中也得到了一定印證,無論國民政府在大陸還是台灣,真要動地主利益時,都經歷了一番艱難博弈,不可能完全風平浪靜。這裏先按下不表,後面再談台灣的經驗。
第二,我們再來看孫中山與馬克思主義的比較。前面其實已經隱約提到:孫中山認同最終要達到社會財富大同的目標,但不贊成馬克思主義那種暴力階級鬥爭的路線。他曾直白地說過:「共產主義是民生的理想,民生主義是共產的實行。所以兩種主義沒有什麼分別,要分別的還是在方法。」這句話把他和共產主義的關係講得很透:目標一致,方法不同。他認為民生主義就是中國式的社會主義,可以和共產主義「做好朋友」。在1924年國共合作的大背景下,孫中山一方面拉攏共產黨支持革命,另一方面也努力向國民黨內右派,解釋說民生主義與共產主義並不衝突。兩者的差別在於:馬克思主義主張,以無產階級專政的方式,徹底打倒資本階級,實行生產工具收歸公有。而孫中山則認為不必走到那一步,可以透過漸進改革的方式來實現同樣的理想。
舉例來說,馬克思開的藥方是做外科手術,快速但流血多。孫中山開的是慢性調理方,不流血但見效可能慢一些。他希望資本家也能接受改造,和勞工協調共處(所謂「勞資調和」),避免兩極對立你死我活。這種理念跟後來蔣介石在大陸的「新生活運動」、以及國民政府來台後的訴求,都有一脈相承之處,即強調社會各階級合作,共同富裕,而不是鬥爭革命。當然,歷史發展並未如孫中山所願,國民黨在大陸的社會經濟改革並不充分,最終共產黨靠土改等激進手段贏得農民支持,取得政權。這其中有許多複雜原因,但可以說明的一點是:孫中山民生主義描繪的「漸進式社會革命」道路,是一條難度極高的中間路線,需要高超的執政能力和有力的推行來實現。它避免了暴力和激烈衝突,卻也可能因為不夠「爽快徹底」而被兩頭不討好。但是,不管如何評價,在20世紀上半葉的中國,國父能提出民生主義這套理論,已經極具創見。他把西方的社會主義理論中國化,試圖找到中國自己的社會改革模式,這對後來許多亞非拉國家的民族主義領袖都有啟發。很多新興國家的建國理念,都多少仿效了孫中山「既保持民族傳統價值、又吸收西方思想」的綜合路線。例如印度的經濟政策、埃及的社會改革等,都能看到類似的思路--既反對赤裸裸的資本剝削,又不完全共產主義,而是國家主導下的社會經濟發展路線。從這個角度講,孫中山不僅是中國近代思想的先行者,也是發展中國家尋找第三條道路的一位先驅。
說完了兩者的思想比較,我們再看看孫中山思想的實際影響和啟發。孫中山的平均地權和節制資本,後來在台灣地區有過一次成功的實踐,而這段歷史正好體現了他理念的威力。 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退守台灣以後,面臨穩定社會與重建經濟的壓力。當時台灣有近四成農戶是佃農,要將收成的一半甚至更多繳納給地主,土地高度集中在少數地主手中。這種沉重地租和不平等的土地佔有,正如孫中山所預言,是社會穩定的巨大隱患。國民黨政府深知,要鞏固人心、避免動亂,必須效法孫中山的主張來「平均地權」。於是1950年代初,在台灣展開了轟轟烈烈的土地改革。這場改革被公認為20世紀中期最成功的土地改革之一,很大程度上實現了孫中山的理想。具體措施分三步走,被稱為「三七五減租」「公地放領」「耕者有其田」。
首先,三七五減租。政府在1949年頒布新租約法令,規定地租上限為稻穀收成的37.5%。也就是說,以往地主跟佃農五五分成、六四分成的普遍情況,一下被限定為地主最多拿37.5%,佃農至少留62.5%。此舉等於立刻給佃農「加薪」,大幅減輕農民負擔,增強了他們生產的積極性。
其次,公地放領。政府將公有的農地(日本殖民政府遺留下的官田等)以優惠條件賣給無地或少地的農民,允許分期付款購買。超過15萬戶農家因此第一次擁有了自己的田地。
第三,耕者有其田。限制私人地主的土地所有上限,超出部分由政府徵購下來,再轉售給原先在上面耕種的佃農。地主獲得的補償並非現金一次付清,而是政府給予長期公債券和等值的工礦股票。這樣做聰明之處在於:政府不用立即拿出大筆現金,可以把財力投入工業建設;而地主手上的公債和股票,促使他們成為工業投資者,資金從土地轉向工業,使其身份從地主轉變為工業資本家。這正契合孫中山「節制資本」的構想:讓原本盤踞在土地上的富裕階層,轉而投入實業發展,減少社會阻力。
台灣實行土地改革的結果非常顯著:隨著減租和配售土地的推進,地價大幅下跌。1952年的田地價格跌到1948年的不到三分之一。許多地主發現與其收租,不如乾脆賣地變現,再投資工商業;佃農則以低廉價格買到了土地。短短几年內,大部分佃農成了自耕農。統計顯示,到1980年代末,台灣有田地的農家中,只有6%還在租別人的地耕作,其餘94%的農戶都擁有了全部或部分耕地。傳統的「地主—佃農」結構幾乎消失無蹤,土地所有權的平均程度居全球農業國前列。這正是孫中山當年希望看到的局面!土地改革讓台灣農民安居樂業,對政府的支持度大大提高,農村幾乎再沒有發生過大規模的貧困動亂。同時,地主轉化為工商資本家,也為台灣後來的工業經濟騰飛提供了本土資本力量。可以說,孫中山「平均地權」和「節制資本」的理念在台灣得到了一次成功驗證:既實現了社會公平,又促進了經濟發展。這難怪許多歷史學者把台灣土改視為「三民主義在台灣的實踐」。
事實上,台灣的《中華民國憲法》第143條中,就明定了平均地權的原則,1950年代也陸續制定了土地法、土地稅條例等,把孫中山的土地思想法律化。 1954年台灣還頒布《平均地權條例》(俗稱平均地權法),對城市土地增值課稅,防止土地炒作。所有這些制度安排,都帶有濃厚的孫文思想烙印。可以說,在台灣,孫中山關於民生主義的很多主張得到了貫徹,為之後台灣的社會穩定和經濟起飛奠定了基礎。
反觀中國大陸,1949年後走的是另一條道路。中國共產黨在奪取政權前後,實行了更激進的土地改革-「打土豪、分田地」,徹底消滅了地主階級,將土地財產直接重新分配給貧僱農。從表面上看,這實現了孫中山「耕者有其田」的願景,但過程極為激烈,伴隨著大量暴力鬥爭和社會震蕩。新中國成立后,又在土地國有化上更進一步:城市土地收歸國有,農村土地歸農民集體所有,個人只有使用權沒有買賣權。這和孫中山的方案有相通之處(最後效果都是土地不成為私人牟利工具),但做法上要激烈得多。長遠來看,大陸這種「國家(集體)直接掌握全部土地」的體制雖然杜絕了傳統地主剝削,但也產生了新的問題。改革開放以後,土地使用權可以有償轉讓,地方政府成為實際上的「地主」,靠賣地生財,所謂「土地財政」大行其道。一些地方政府低價徵用農民土地、高價賣給開發商,農民僅獲微薄補償,引發不少社會矛盾。這種情況其實正是孫中山當年所憂心的:土地增值利益沒有真正「歸公於民」,而是變成地方政府或相關利益集團的財源,結果仍舊可能造成貧富分化和不公正。有學者分析近代中國土地制度時指出,無論國民黨還是共產黨傳統,都把「土地徵收權」視為國家實現經濟計畫的重要手段,並頻繁大量地運用。但如果缺乏透明和制衡,土地徵收就容易變味為牟利工具,引發民怨。從這個角度看,孫中山的土地思想對今天仍有啟示:土地公有或國有並不是萬靈丹,重點在於如何讓土地收益真正用之於民,以及在發展和公平之間取得平衡。
最後,我們來談「節制資本」在現代的意義。孫中山當年面對的是工業化初期的傳統資本家、財閥壟斷等問題。時至今日,資本的樣貌已經大不相同。我們有跨國企業、互聯網巨頭、金融資本全球流動等等新現象。但資本過度集中帶來的挑戰依然存在,而且有過之而無不及。譬如大型科技公司壟斷市場、掌握海量數據,某種程度上壟斷的力量不亞於當年的石油、鐵路財閥。又如超級富豪的財富在疫情期間暴漲,而底層勞工生活艱難,這讓人重新思考如何「節制」新的資本巨頭。孫中山的答案是國家要敢於出手干預,立法監管、稅收調節,必要時公營經營。這樣的思路在當代依然體現於各國政策中。例如反壟斷調查、數位經濟監管、對高所得者課徵富人稅等,都可以看作「節制資本」的現代版。而中國大陸近年提出的「共同富裕」目標,也是在改革開放積累巨大財富之後,試圖矯正貧富差距、讓資本更好服務全民的一項舉措。有人說這是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對孫中山民生主義理想的呼應,確實不無道理。
有一點非常明確的道理是,經濟發展不能只看GDP增長,更要看老百姓是否共享成果。孫中山在民生主義第一講,曾經說過一句樸素但深刻的話:「人類求解決生存問題,才是社會進化的定律,才是歷史的重心。」意思是滿足民生需求才是推動歷史前進的根本動力。這提醒我們,如果任由資本壟斷和貧富懸殊危及民生,社會的進步就失去根基,也可能埋下動蕩的種子。這個道理在當今依然適用。
當然,套用孫中山的處方到今天,還有許多新難題需要我們思考。例如:在節制資本的同時,如何能夠不妨礙創新和市場效率?面對網路科技巨頭壟斷、大數據濫用,我們該如何拿捏監管的尺度,既防止資本無序擴張,又能保持科技進步的活力?在房地產和土地財政問題上,如何平衡市場機制與社會公平?是否需要考慮推行某種現代版的土地增值稅,或是房地產稅,來實現「地價歸公」,穩定房價、保障居住權?另外,孫中山選擇用「民生」,這個中國傳統詞彙替代「社會主義」,是否透露出他希望本土化西方理念、降低激進色彩的用心?這對我們今日在推行各種改革時,有沒有啟發?也許需要更多從本國國情和語境出發,尋找社會可以接受的表達與路徑。再例如,孫中山所強調的「民生問題是歷史的重心」,和馬克思所講「物質生產關係是歷史的動力」,看似相近又有差別:前者著眼于協調各階層共同生存發展,後者則強調階級矛盾引發革命。這兩種觀點背後預示著,往後不同的社會發展圖景,也影響了中國20世紀不同政治勢力的道路選擇。今天我們反思這段歷史,可以問自己一個問題:有沒有可能在追求民生福祉的同時,避免陷入你死我活的階級對立,找到一條合作共贏的現代「民生主義」道路?國父的思想能否在21世紀,轉化出新的制度創新,來解決當代的貧富不均和民生問題?這些都值得我們長遠深入地思考。
總而言之,孫中山的民生主義強調的是,發展經濟要為民眾謀福利,改革措施要讓絕大多數人受惠。他提出的平均地權和節制資本兩大方案,目的都是糾正貧富不均、避免社會兩極對立,以實現天下為公的理想。儘管時代環境已大不相同,他所關注的土地、資本這兩大問題依然是當今世界的命題:如何讓年輕人住有所居、讓勞動者分享經濟成果,如何防止財富過度集中、維持社會和諧穩定,這些課題和孫中山當年的思考可謂一脈相承。他留下的思想遺產或許不能直接解答所有現代難題,但提供了一種寶貴的思路:在社會改良中尋找平衡,以溫和漸進的方式追求共同富裕。
參考資料:
孫文,1924,《三民主義・民生主義第二講》,維基文庫中文版:https://zh.wikisource.org/zh-
hant/%E4%B8%89%E6%B0%91%E4%B8%BB%E7%BE%A9/%E6%B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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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8%AC%9B。
林炳勛、李偉志、黃南淵、李漢剛、陳清香(1989)。台灣土地改革紀實。台北:國史館台灣文獻館。
George, H. (2006)。進步與貧困:為什麼在物質富裕的情況下會出現經濟衰退和貧困——以及如何解決這個問題!(B. Drake 編輯和縮寫)。羅伯特·沙爾肯巴赫基金會。
孫立(2022)。孫中山和亨利·喬治:土地政策在其學說中的關鍵作用帕爾格雷夫·麥克米倫出版社。
Wells, A. (2001)。孫中山的政治思想:發展與影響貝辛斯托克:帕爾格雷夫·麥克米倫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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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北京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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