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徒的夢想》第三章、黑暗監倉,與死刑犯同囚
進倉第一天,被眾犯群毆,監控視頻是瞎的
羈押大院實際上分兩部分,像個「曰」字,隔在兩個大院之間的那排屋主要是醫療室和駐所檢察室。東院叫二所,西院叫一所,總佔地大約有兩三百畝。大院的南面即是六處,北面靠山,山上是大片的荔枝園(這是有了眼鏡后才看清的)。大院全是一層的平房,院內除了地面的一圈走道外,還有一圈「空中走廊」,距地面大約有三米高,是看守員巡視的專用走道,站在上面,透過鋼柵窗可以看清任何一個倉里的情況。院內還安有不少電視攝像頭,看起來有幾分現代化的味道。大院中間是上萬平米的綠草,但卻極少讓犯人去放風、曬太陽、透透氣。被稱為「一所」的這個大院總計大約有三十幾個倉,每倉關押約三十人,其中有三個倉關押女犯。我是被關押在210倉。在入這個看守所以前,「倉」在我頭腦中的概念是存放物品的房間,如穀倉、倉庫,沒料到廣東將關人的號子也叫「倉」,足可見在這裏犯人就是被暫時存放的物品。
入210倉第一天就打了架。我進門的時候,除了地上坐的幾個犯人在悄悄玩紙牌,其他全都在床板上午睡。其實當時我並未看清床上的犯人是在午休(公安們未將眼鏡還給我),正好尿急,就去裡間廁所小便,完了後用瓢沖水的聲音大了,門口玩紙牌的犯人猛然擺動手臂,似乎是制止我。我又走到門口,他們命我蹲在地上,我很不情願地蹲下,因為實在瞌睡就靠牆打盹。玩牌的當中有一位黑臉大漢將腳伸過來撞我,不要我打盹,我將他的腳壓下去,他感到驚訝,心裏似乎在說——你竟敢冒犯我的威嚴,遂怒目圓睜將腳翹起,向我的臉上戳過來,我復又將他的腳壓下去,他似乎要爆發,但另外一個老頭向他「噓」了聲,好像是提醒他別人在午休。黑臉大漢便棄我不理,繼續玩牌。
1個多小時后,鈴聲大作,床板上的犯人全起床了,並開始整理棉被。睡在最前列的一個中年男子,穿著潔白的汗衫,面色白晰,他一坐起來,立即有兩個年輕的犯人將他的被子抱到一邊去迭。這男子沖我掃了一眼,隨手拿過床頭放的小饅頭遞給我:「吃,吃了再說!」我不知是真給還是假給,沒有接,那男子又大聲問我姓名、籍貫、年齡一類的問題,好似預審科提訊的內容,而且口氣又相當凌人。已經給共產黨折磨了三天三夜,此時又困又累,還得接受一個囚犯的審訊,並且還要我蹲在他面前,我不禁怒火中燒,索性不理他。剛才幫這男子迭被的一個年輕犯人走上來,將我推了一掌,「老大問你話,你敢不順毛!」我藉著怒火,一把推開他的手。這一推壞了,立即上來一群人,七手八腳將我按倒在地,其中有一個戴腳鐐的瘦小個子抱住了我的一條腿,我抬起另一隻腳照他懷裡踢去。「老大」大喝一聲:「拉出去!」這幫人將我拖到外間放風倉,然後面朝下猛一丟,我的門牙磕在了水泥地上,迅速出了血。四肢被按牢,我無法動彈,任憑他們踢打,那個戴腳鐐的瘦小個子因為恨我踢他,此時抓住我的腳死命的擰,肯定是想把關節擰脫臼才會住手,我感到腳腕里痛得鑽心,蓋過了拳打腳踢所帶來的痛,於是大喊不止。這樣又持續了幾分鐘,倉里老大放出話來:「算了算了,不要搞了!」眾人立刻住手。我從地上坐起來,地上有一攤血跡,兩名犯人拿來毛巾很熟練地在地上一推而過,血跡全部消失了,兩人的動作配合得好似NBA球賽中拖球場的服務生,臉上無任何表情,完全是一種常規作業的神態。
我憤怒不已,站起身猛擂鐵門,大聲向外「報告」,叫了好幾分鐘,無任何人理會——大院里難道沒有看守員?一門之隔難道聽不見?倉里卻傳來老大的訓斥聲:「你喊呀,你把嗓子喊啞也沒用!喊呀,有力氣使勁喊!」我知道可能真的沒有用,便泄氣地坐了下來。此時才感到門牙的劇痛,一摸是斷了一顆,但尚未完全斷,我又將它扳正恢複原處。這麼一扳一扶又出了不少血。不過,我還對這顆牙抱有一線希望,或許它還能長好。
編故事,「幫助」預審公安交差
公安的審訊並未完全結束,隔三間五還會提出去,在普通預審室里泡上一個上午或下午。因為我曾打過威脅當局要求釋放政治犯的電話(那是我當時一個失敗的企圖的一部分),技偵科還專門來作過聲音鑒定。他們搜查來的物品中有一張我未及銷毀的傳單手寫底稿,但他們懷疑不是我寫的,所以專門還來作過筆跡鑒定。此時出去不用再穿襪子(實際上也沒有襪子),而是穿倉里每人配有的一雙舊拖鞋。除了兩次技術鑒定外,公安的提審內容基本還是原來那些過程,我不知道為什麼要再走一遍,但其中他們主要糾住不放的,還是那張「香港民主2000聯盟」通訊錄的事。對這個問題,我已懶得再費口舌了,因為我已重複過無數遍說這不是什麼反動組織,我也不是其中成員,僅是從一認識的人那裡得來,故而帶在身上。多疑是公安的天性,他們當然不信,窮根問底一點一點地刨。我知道他們刨不出一文銀子來,所以坦然地笑看他們無數次的發問和質疑。
時間這樣差不多耗過去兩周了,看樣子他們是急於要在兩周內結案,到後來,一個姓張的預審員幾乎是央求地說:「你哪怕是編個故事也好啊,只要你編得像,我能交得了差,你也不必再受這些麻煩了呀!」受他的啟發,我於是考慮了一個中午,,將故事給編了出來——我說:我去廈門旅遊,認識了同車一個叫阿丹的香港女孩,相互溝通后得知她也是去廈門旅遊,並順便探親;到了廈門后,我們曾一同游過鼓浪嶼,我給她講了自己曾做過民運的事並因此而坐過牢,沒想到她居然是一「民主2000聯盟」的志願者,臨走前她給了我一張「民主2000聯盟」通訊錄的複印紙張以及她的聯繫方式。但是後來我並沒有聯繫過她,她的電話也忘掉了。
張姓公安把這個故事記錄了下來,看完一遍后,睜著迷惑的眼睛問:「這故事多像是編的呀,誰會相信呢,你能否來得逼真一些呢?」我說事實就是如此,不信也沒有辦法,他又把我這句話也記了下來,以便把這個戲演得更像一些,起碼在上司對筆錄表示懷疑時,他可以讓上司知道——他曾經若干次質問過了,也算是盡了心盡了力了。旁邊另一個小青年發話了:「當時在廈門你住了什麼賓館?有沒有和她一起住?後來為什麼沒再聯繫?」我笑著幫他們繼續編:「第一個問題呢我忘了;第二個問題是個人隱私,我可以不回答;至於第三個問題,非常現實,我付不起國際長途話費,而且手機是雙向收費的啊。」
公安的審訊就這樣結束了,在最後一次提審中,我問大概多久能判下來,他們說應該一個月內即可將卷宗提交檢察院,並告訴我這個案子是市府督辦的,坐直通車,應該兩三個月可以判下來。但後來的事實又一次證明了犯人當中流傳的一個「常識」——千萬不要相信員警!所里的犯人幾乎人人都能背出他們對公安的總結:坦白從寬,牢底坐穿;抗拒從嚴,回家過年。
磕斷的門牙,不能復生,強行擰掉
磕斷的門牙一直不方便進食,比如菜乾,稍一碰,牙便劇痛,吃飯時就只能慢慢來。可是一慢又出了問題——我落到了最後,會影響全倉搞衛生,老大於是又大聲呵斥,威脅要打我。忍了幾天,就請求老大,希望能去醫療室看看。幾天後老大帶人看病,順便帶了我去。醫生只拿把鑷子戳了一下就斷定此牙已不可能復生,要求我自己想辦法扳掉它。回倉后,實在無法忍耐它的疼痛,因為口舌的開合也會搖動它而引發陣痛,於是我下了個決心,將它牢牢捉住狠狠擰了幾圈,終於給拔了出來。從此以後,我就成了一個豁牙的人,至少在出監前我是無法補上牙的。記得幼時和小夥伴們譏笑掉牙人時常這樣唱:豁豁牙,露露齒,我吃饃饃你吃屎。如今,我竟成了這「吃屎」的人。
床板和內倉一樣長,上面睡了二十幾個人。地上的走道大約有1.5米寬,晚上要睡五六個人。我來得晚,又與老大衝突過,所以被安排在廁所旁的水泥道上睡。早上起來后,被子總是濕透的,因為水泥地總能將體熱蒸發的水汽凝成水並滲入棉被。胸口被預審科「老闆」打過後,一直在疼,入倉時挨了一頓打全身也疼,再加上睡潮濕地面,脊椎就疼得更厲害,所以白天我就躺在床板上捱時間。本來白天是不允許躺床板的,但老大怕我出事,也就默許了。
這麼躺了幾天後,老大終還是膽怯,說通管倉的「盧警長」,請他單獨帶我去醫療室看看,並叮囑我一定要說是公安打的,別說是他們打的。醫療室其實也沒怎麼看,只給了一包跌打膏藥了事。
儘管全身疼痛,但還是要幹活,本來新入倉的要先洗一個月飯盆的,但老大聽我說曾患過肝炎,便改讓我搞地面衛生。地面衛生的搞法是:每日早、午起床后和兩餐完后,先用肥皂打飽五六條毛巾,再用發著肥皂泡的毛巾塗內倉過道和風倉的地面,然後沖水,並用毛巾趕水,一邊趕水一邊拖洗地面,直到拖干水漬。洗地面的過程中,不得將水濺到寢倉的貯物洞里和風倉的貯物櫃下,這些地方要用更多的毛巾事先封堵。洗完倉后,黑臉大漢要來查看,地面任何一個小坑,哪怕是綠豆大的小坑,裏面也絕不允許有水漬存在。我那時沒有眼鏡,視力差,老是搞不太乾淨,於是好幾次被老大和黑臉大漢責罵,只是因為有傷,才免去了挨打。搞完地面后,要把全倉二十多雙拖鞋逐對擺放整齊。平時還要注意,一旦哪裡髒了,必須馬上拖上毛巾去搞乾淨它。現在我終於理解了入倉那天,抹去我血跡的那兩人的熟練動作了。
我是新犯,睡廁所邊的濕地上
黑臉大漢給我拿了一套洗漱用品:毛巾、牙杯、牙刷、牙膏和肥皂,另又給了我兩張紙皮。洗漱用品初以為是他個人的,心裏很感激,後來才知道是老大用集資來的公費買的。至於那紙皮,則很有用,它一面是塑膠膜,一面是牛皮紙,睡覺時襯在棉被下,可以隔水汽,於是我睡水泥道的情況有了一些改善。
過道與內倉等長,約有8-9米,最前面睡的是一個戴腳鐐的老頭——是被判了死刑的,只等終審裁定;他後面睡的是另一個戴腳鐐的——那個擰過我腳腕的瘦小個子;再後面睡了兩個比我入倉稍早的犯人;排在最後的就是我了。我這個地方水濕比較嚴重,主要是因為離廁所太近。內倉與風倉各有一個廁所,但功用不同,內倉的廁所只准午休和晚上睡覺時使用,而且一般只能限於小便,大便必須經老大批准,但老大實際上極少批准這種請求(除了他自己)。曾經有人因為晚上實在頂不住了,而老大又正熟睡不敢叫醒他,於是先斬後奏地拉了大便,次日早晨便被老大的打手提到風倉去練了一頓。所謂廁所,實際上大約只有1平米,三面用水泥板圍攔住,中間一個便池,後面緊靠一個水池,小便至少要衝三瓢水,大便至少要衝一桶水,否則老犯就喊「臭」,老犯一喊「臭」,「新兵」就有挨打的可能。實際上老犯所謂的「臭」,常常是條件反射或者憑空捏造的想象,如同看見燒雞自然會想到「香」,看見大便自然就想到不得了的「臭」。在這個人多地少的空間里,搞出臭味來是很危險的,尤其是「新兵」,比如有些屁,雖然有響聲,但未必有臭味,可是只要老犯聽到了屁響,不管距離多遠,就條件反射地捂住鼻子叫「臭」,若是這個屁不識相地爆響在老大或黑臉大漢的身邊,被打就是最正常的反應結果。
一到夜間,小便的人特別多,小便一完就是沒完沒了的沖水,而我的被頭距廁所僅一尺之遙,浸濕和濺濕是不可避免的。最嚴重的是沖涼。一般犯人晚上是不能沖涼的,必須下午在風倉沖完,只有老大和黑臉大漢才可以在內倉沖。他們沖涼的時間大約要二十多分鐘,是由兩個小兄弟在旁邊舀水往身上淋,他們只須蹲在圍欄里體驗涼水的滋味。沖涼完后,我的「床頭」必然濕成一片,只好拿毛巾去抹。
水池旁邊有兩個開水龍頭,是所里集中供應熱水的設施,每天早上7:00、下午3:00和晚上7:30放水。下午3:00放的熱水除了喝就是由老大拿來洗衣被和沖熱水澡了,晚上的熱水除了喝就是用於沖泡速食麵、奶粉麥片,餘下的仍是老大沖澡用。水池後半部的水泥蓋上放著熱水桶,熱水瓢是專用的,儘管與涼水瓢一模一樣,但千萬不可用錯。有一次我搞混了,剛將熱水瓢伸到水池要舀水沖廁所,突然天空一個霹靂,原來是黑臉大漢在訓斥我,並且張牙舞爪地衝到了我背後,真如凶神惡煞。這聲音太震耳欲聾了,我竟只聽到炸響,而未聽清他說的是什麼,於是呆楞在原地不敢動。黑臉大漢卻收了手,只將拳頭在我額頭上蹭了一下就回去了。旁邊一個老犯小聲給我說:「那是熱水瓢,千萬不要搞錯。」我一直不明白:這涼水並不比熱水臟,何必如此在乎。可是後來我越來越清楚地認識到——這裏面就是這樣在乎,一些毫微的差別往往意味著等級、尊嚴與「法度」,老大就是在這些細微的差別里尋找和炮製規矩,並將它放大成可怕的威懾力來維持鐵一般的秩序。
監倉「四大員」,老大自稱父親曾是副省長
每個監倉都有一部電視機,高懸在倉頭的一個拐角中,每天晚上6:30至10:30播放中央一套節目,目的是「寓教於樂」,讓犯人接受「政治教育」。看電視時,「電視觀眾」基本都集中在床板前半部分,翹首仰望電視機,床板的後半部分則是打牌和下象棋的人,或者幾個聊天的人。我沒有眼鏡,無法看,每當播新聞聯播時,就站在電視機下聽。
9月12日這天,異乎尋常,新聞中播出了紐約世貿大廈遭飛機撞毀的驚人消息,以及江澤民異乎尋常的致哀函。第二天的報紙里就可以看到更詳盡的報導。一時間,有關「9.11」的資訊迅速成了犯人閑談的熱門話題。
因為深圳有錢,所以看守所每個倉都訂有一份《深圳商報》和《深圳晚報》。看報紙的規矩是先老大(所里的官方稱謂是「輔導員」),后「四大員」的其他三員(衛生員、學習員、生產員),待他們看完后才輪到其他犯人看。這「其他」的犯人中也分三六九等,老大及其他「三員」的馬仔(伺候他的人或打手)、老鄉、有錢的人等先看,一貧如洗而又與「四大員」無甚關係的「無產階級」最後看。
此時我逐漸明白,老大叫彭漢橋,原籍湖北,據他講其父曾是湖北鄖西地委書記,後任河北省副省長。彭原是深圳鹽田港集團副總經理,因貪污、受賄問題和集團董事長及另一位副總劉峙一併被抓。這年彭52歲,據他講已在所里關了三年多了,案子曾被法院開庭審理過,但現在又退回到檢察院。老大按規矩睡頭一個鋪位,一人獨佔了一米多寬,足夠後面普通犯人兩個人的鋪位,他身旁睡的是他的兩個小馬仔張平、張波。張平犯綁架罪,是老大的湖北老鄉,張波則犯搶劫殺人罪,是湖南保靖人,這兩人都是二十剛出頭的年輕人,娃娃臉上滿是稚氣與青春的光澤。張平同時又是老大的貼身保姆,老大的衣服由他洗,由他保管,老大沖涼時由他輔助,他並與張波一起負責老大的開鋪和折被。老大另一個打手叫周裕兵,福建人,曾在歌廳里看場,因販賣搖頭丸被判了死緩,現在正等二審改判。周每日習練拳擊,雖個子不高,但身形靈活,很得老大欣賞,老大若心血來潮,就會在他繃緊的臂膀上試試拳擊。
黑臉大漢,恐怖霹靂震天響
黑臉大漢叫黃則展,是衛生員,負責安排、監督倉內衛生。此人是潮汕人,身高體壯,長相兇惡,好像是習武出身,因犯綁架罪入獄。黃犯為人相當苛刻兇狠,容不得別人半點的不敬,非常敏感於別的犯人對他的看法,若略有不恭,輕則斥罵,重則狠揍。倉里他是事實上的霸王,整天都能聽到他震耳欲聾的的悶雷在屋頂炸響和回蕩,氣氛相當恐怖。每當雷聲震響,那些遭過他斥罵和毆打的犯人就瑟瑟發抖,乖乖地蹲在牆角等待雷聲消失,如同森林里在雷雨前四處躲藏的小動物一般可憐。黃的權威在倉里僅次於老大,但我發現老大實際上還怕著他,對他的雷聲從未予以制止過,他想幹什麼就幹什麼,老大從不阻攔,而且還常去他熟絡的警長那裡討來煙給黃抽。
監倉老三,朱鎔基下令捉拿的走私大亨
學習員叫鄭永球,惠州市惠東縣人,據說是朱鎔基欽點緝捕的走私大鱷,偷稅金額過億,但後來我看到他起訴書上認定的數字是3800萬。鄭在家鄉港口鎮頗有實力,同案十幾人全是親戚,據他講,一旦有小弟兄被抓,馬上就會給家屬二三十萬慰問金撫慰。這次鄭被抓也不影響他家的富貴生活,他在家鄉還有一處加油站和一個消防器材廠。不時有警長私自開門將鄭提出,每次提出必有一兩個小時的私談,回來都必定能帶回幾包香煙。抽煙在倉里屬嚴重違禁行為,因而煙貴如金,一次能帶回來幾包,那就是所謂的很「有料」的人了。鄭因為有「料」,在倉里位列第三。但鄭有潔癖,每次沖涼都要耗上40分鐘或1個小時,直把身上洗得白裡透紅還不甚過癮,若非關倉時間所限,相信他可以衝上兩個小時;平時衣食睡覺等方面也特別講究,有一丁點不潔,立刻驚叫「臟啊臟啊」,馬上跳起來命人清除掉。他的鄰鋪是個香港人,外號叫「貓」,因暗中被鄭出錢養著,故對鄭格外順從,每晚負責為鄭的鋪位扇灰,實際上開鋪前經「擦鋪人員」擦過後並無甚灰塵,但為使鄭安心,「貓」必會賣力地用衣服扇上十幾分鐘,以充分滿足鄭的潔癮。我慶幸鄭不是「衛生員」,否則我這個拖地板的可就有折騰了。後來同他犯閑聊中得知,鄭入所后因尖銳濕疣長得較大,去醫院做過切除手術,估計他的潔癖與生過這個病有關。
生產員是一個叫「阿志」(譚得志)的香港人,因走私罪被押,此人雖身高1米80多,但斯文得像個大學生,平時不多講話也不多管事,除了和倉里其他幾個香港犯人聊聊天外,就是打牌、看書。倉里生產的時間不多,偶爾來一點手加工活,主要是套裝微型電池殼,一般幾個小時就可完成,也因此,「阿志」管事的時間很少。在倉里,他並不給人以威壓,這或許與他所獲得的教養有關。
倉里另外幾個香港人,「貓」是販毒被抓;「大富豪」(張志強,因與張子強諧名而得此外號)是因在自己的貨櫃車裡私帶黃碟被抓;「阿其」(林玉其)是過關時被查出隨身攜帶了2克白粉被抓;另一個小老頭與「阿其」情況相同,但這個小老頭的手臂和大腿布滿了注射毒品后潰爛的傷疤,顯然是個嚴重的癮君子。像小老頭這樣全身有疤的犯人倉里真是不少,有幾位不但吸過毒,還有性病,生殖器常常發炎流膿。吸過毒的人這麼多,有沒有愛滋病感染者呢?誰也不知道!
死刑犯郭林,廣西大紅拳拳師,為財殺人
同時這倉里還有兩個戴腳鐐的死刑犯。一個叫郭林,54歲,廣西人,自稱是武師,從小練大洪拳、小洪拳。有一天他兩手倒撐在地上走了一圈,並來了個空翻,著實有些功夫。犯人平時都叫他「郭老頭」,他已在所里關了6年多了,一審判決到現在已經兩年多了,也就是說這副腳鐐他已戴了兩年多了(所里規矩,一旦判下死刑,立即砸上腳鐐)。郭老頭的死罪也就是出在他的武功上,據他自己講,侄女嫁了一個香港人,因與一駐港部隊軍官產生生意糾紛,付2萬塊錢請他來擺平,結果他去酒店房間只幾拳就把對方給打死了,打死後還給人家頭頂釘進一顆釘子。他說他事情壞在兩點:一是不該對方是駐港部隊軍官,死了軍官,官家必定追得緊;二是不該釘了這顆釘子,按他的說法,那是他家鄉的風俗——打死人一定要釘上釘子,以免冤魂纏身,但法官卻不承認這是風俗,認定那是「手段極其殘忍,情節極其惡劣」,而非要他償命不可。
郭老頭其實原本是個開朗人,只是「死刑」的壓力將他變成了現在這樣的性格:時而玩得開開心心,時而悶悶不樂,心眼兒小得跟孩子一般。倉里一些年輕人常趁他興緻好時與他逗樂——將他磨得扁平的腳鐐鏈條倒提起來,把郭老頭半翻在床板上,每當此時,他便開心地呵呵笑起來,原來老人大都是喜歡和少年人玩耍的。老頭愛乾淨,每天下午沖完澡后,用毛巾把鐵鐐擦了又擦,直到擦得沒有一點水漬,光亮可鑒。倉里規定:下午3:00開始,戴鐐的先沖涼洗衣;然後是普通犯人沖涼洗衣;最後是「四大員」沖涼洗衣,而「四大員」當中最後壓陣的必是鄭永球——因為他需要的時間最長。戴腳鐐的還享有一個待遇:早上刷牙不必去風倉,可以在內倉水池進行,這是為了減少腳鐐沾水的機會,以免生鏽。郭老頭雖練武出身卻從不在倉里打人,時常還會表現出一些正義感來——比如弱小者受人欺侮時他會仗義執言,只是他特別愛打撲克,似乎打起撲克便可以忘了死亡的威脅,然而他的牌技實在一般,老是輸得紅脖子脹臉地與人爭吵不休,也因此成了倉里有名的「啰嗦鬼」。
郭老頭總是認為他罪不該死,他認為自己判十二三年才算合適,於是老是希望能上訴成功,還不斷給家人寫信,期望可以免於一死。但是老大卻告訴我從來沒有人回過信給他,他的這些信寫了也是白寫,為了減少警長的麻煩,老大一出倉就把他的信扔到垃圾桶里了。有一次老大還告訴我,他把郭老頭的信交給了警長,警長也把他的信扔到垃圾桶里去了。因此,自我入倉后,郭老頭從未收到任何來信。但是,郭老頭求生的希望從來也沒有泯滅過。
死刑犯王某,殺三人,每天手淫兩三回
另一個戴腳鐐的叫王×軍(我忘了中間那個字),他就是入倉那天擰我腳腕的瘦小個子。這是一個很殘忍的人,因為怨恨離他而去的女友,竟將其全家三口都殺了。他知道自己死定了,因而根本沒有抱任何改判的奢望,每天只是打打牌,吹吹水(吹牛聊天),一心等死。王×軍每天都要手淫兩三次(倉里稱之為「打飛機」),由於縱慾過度,眼眶深陷,目光迷茫,還未待終決,已顯出了幾分死相。他對此的解釋是——反正都要死了,得抓緊時間享受刺激。我入倉后,或許是對毆打過我心有懺悔,他竟對我愈加尊重起來,有一天居然找到我坐在一起吹水,問我是恐怖分子還是法輪功,我說都不是,然後他又說共產黨那麼強大你怎麼推得翻呢?我於是告訴他——我們不是反對共產黨,而是反對它的一黨專制,並給他大體講解了相關的一些簡單道理。聽完后他顯得相當恭敬:「說得好啊,你們不是那些亂搞的,是有理論的呀!我就是支持你們這種人。」他還告訴我209倉有一個叫陶君的人,與我犯同一條罪名,是4月份抓進來的,他在209倉時與陶君聊過天,並說那也是個有「理論」的人。我於是記住了這裏還有個叫陶君的同路人。
兩個死刑犯若同時在倉里「散步」時,拖動的鐵鐐嘩嘩大響,整個倉里就如回蕩著一股地獄的風暴,令所有的活人感到心裏發毛。
監倉里搓火抽煙,視頻頭形同虛設
在倉里呆得時間久了,才知道內倉和風倉牆上都裝有電視探頭,連接到警官值班室,他們可以24小時監視倉里的一舉一動。同時內倉門口處的牆上安有一個報警器,按動上面的紅鍵,值班室馬上就會知道是哪個倉報警,並立即奔跑過來干預和處理。我剛入倉時並不知道這些,還以為牆上那個小盒子是電風扇開關呢。但是,既然有電視探頭,為什麼當初他們毆打我值班室卻未曾發現?那麼大聲報告,也無人理睬,可見大院里是無人值班的,並且值班室離這裏應有一定距離。難怪老大當時嘲笑我「你喊破嗓子也沒用!」但是值班室里的人呢?無人值守還是視而不見?足可見,再先進的設施,如果除卻了責任心和有效的制度保障,仍無異於一堆廢銅爛鐵。後來的事實更證明了這套所謂的「先進設備」的無能:鄭永球每次搞來香煙后,便與幾個煙友坐到床板後部,然後張開報紙,躲在報紙后吸煙,但從未被發現過。火是用棉花包住洗衣粉,再搓成棉條,然後用拖鞋鞋底在床板上猛搓生出來的。這種方法我』93年在安康看守所時已見過,不過那裡的犯人搓火用的不是鞋底而是一塊木板。以後的倉里歲月當中,我見識過許多次鬥毆,從來沒有一次是電視探頭髮現的,我於是在心裏得出了一個令納稅人絕望的結論:這些昂貴的所謂「先進設備」僅僅只是看守所的裝飾品,是給上級領導及其他參觀者看的,而絕不是為了實用才安裝的,有如看守所屋頂大面積架設的太陽能熱水器,幾年來一直無法實用,因而也只具有視覺的功效。在我國,太多貌似現代化的工程不都淪為了父母官們的形象工程了嗎?太多的財富被取之於民用之於官,山西運城的半拉子滲灌工程如此,阜陽那個號稱亞洲第一的機場也是如此。
長長的床板下築有存放日用物品的水泥洞,大小約在兩尺見方,總計15個,也就是說每個倉的設計滿員為15人,而現在的實際人數常在28-32人之間,為設計滿員的兩倍左右,擁擠自不必說,睡在地上也就是正常情況了。存物洞老大佔去兩個,一個放私人物品,另一個說是放公用物品,實際上還是他個人的衣物之類;其他「三員」每人佔去一個,餘下的犯人只好兩人一洞,甚至三人一洞。
內倉床頭處有一個很小的傳遞窗口,約半尺見方,剛好能塞過一個飯盒,而它的主要功能就是遞飯的,其次的功能則是購物時傳遞雜貨。傳遞窗口上方有一個觀察孔,如同風倉鐵門上的觀察孔一樣,大約也有半尺見方,平時鎖住,警長需要探看時,嘩啦一聲打開鐵蓋,就可以將兩隻眼睛暴露在犯人面前。
供餐是每日兩頓,早餐10:00,晚餐4:00,全是大米飯,菜則有些變化。實話實說,這裏的伙食還是過得去的,甚至要比中西部某些貧困地區的農民吃的還好。每兩天有一頓肉食,遺憾的是幾乎沒有脫毛,看著毛乎乎的肥肉,正常人是無法有胃口的。每天下午會賣炒菜,有錢的犯人可以憑「借記卡」購買,但是很貴,比如一份番茄炒蛋就要20元,一隻小小的燒雞要50元;晚上6:30左右會賣一些夜宵食品,如小饅頭、餅、花捲等,一包10元、20元不等。總的來說,這些正常囚餐之外供應的食品,價格都是社會上的兩倍以上,有的甚至四倍、五倍,確是暴利加壟斷的經營。每半月、一月,還會供應一次雜貨,包括日用品及食品(如奶粉、餅乾、麥片、水果),這些東西價格也比外面貴很多,而且假冒偽劣充斥其中。購來的雜貨都必須放在風倉的塑膠櫃和塑膠桶里,柜子大約有十幾個小抽屜,老大按攤分配。
倉里規矩,有錢出錢,沒錢當馬仔
倉里吃飯是分攤的。老大和他的兩個馬仔,及鄭永球,是倉里的「上等人」,在內倉床板上圍成一席吃飯,鄭永球則是出錢的「納稅人」。如果倉里新來了有錢的犯人,往往也會被選拔到「上等席」,作為老大的「納稅人」而位列其間。其餘的人分為四至五攤,每攤必有一兩個有錢的人來支持局面,買菜供自己這個攤的四五個人享用。在這種「平民席」里,出錢人不再是「納稅人」,而是父母官,吃他菜的人有為他做事的義務(如洗衣、洗被)。開飯前,每個席里的馬仔便趕忙鋪好膠紙,擺好菜和水果,洗好飯匙,備好紙巾;飯罷,馬仔立即收好攤子,將所有東西用膠紙一包交給洗飯兜的人負責清洗。買菜、買雜貨、買水果也是馬仔的事,主子是不管這些具體事的。戴腳鐐的死刑犯則是倉里的照顧對象,不管安排到哪個攤,都可以白吃而不用干任何活路,老大這麼安排的目的,據他講是出於人道,實際則是為了避免快死的人鬧事傷人。
除兩頓所里供應的正餐外,倉里還有自備的兩頓飯食——早餐和宵夜。每天早上7:00來開水時,各攤在原位鋪開,馬仔忙著為主子和自己衝上奶粉或麥片,並派好水果、餅乾,與主子一起享用早餐。每天晚上6:30左右,開水來時,便在床板上亦按固定位置鋪開攤子,擺出剛剛買來的宵夜食品及餅乾、麥片粥開始宵夜。
這個倉有錢人大約有六七個,所以能支撐得眾犯大多都有吃有喝,雖然貧困犯要付出人格代價,但環境特殊,混個肚不餓心不慌也是很重要的,所以他們很樂意。這些有錢犯人當中,大多是香港人,其實他們在那邊也是低收入階層,但到了大陸就成了高收入階層,比如司機阿其,每月老婆寄來1000元,他便可以「參股」支撐一個攤子,作個副攤主。不過也有沒錢的香港人,比如「大富豪」就名不符實,家裡基本上不寄錢來,他只好靠在別的香港犯那裡蹭著過日子,好在他事情很小,三四個月肯定可以走人,所以沒什麼壓力,整天樂呵呵地愛說愛笑。後來還來過一位香港貨櫃車司機,頭上白髮不少,但卻只有三十幾歲,他家裡一個多月沒有音訊,某日突然來了一封信,並隨寄500元錢,他竟感動得放聲大哭,說老婆很不容易,現在自己不能掙錢,反還要她寄錢來,她太難啊。這可真是個顧家的好男人,因為車上查出一點私貨而被抓,他常為此懊悔不已,說自己傷害了老婆傷害了孩子。不過,好在他事小,兩個月後就被放了。
我那時一來是「新兵」,二來有過不敬老大的行為,三則家裡沒有錢來(公安收去的錢還未返還給我),所以受到倉里主流社會的排斥,不能入攤。我也不願白吃別人的東西,也就甘於蹲在風倉廁所旁自個兒吃飯。早上和晚上他們吃「自助餐」時我就躲在角落裡看書或想事情。有時老大為了顯示「皇恩浩蕩」,叫我去他攤子上撥點菜,我總是不應,我哪願去吃一個打過我的人的東西呢?實話實說,我此時還是29歲的壯年人,兩餐飯肯定是不夠的,早上和晚上肯定是會飢餓的,看到和聞到別人吃東西,腸子里自然會咕咕叫。但我必須忍耐,因為我家的情況我非常清楚,我不可能讓他們寄錢,即使寄了錢,我又怎麼忍心將西北老家那來之不易的錢拿到物價高昂的深圳來花,並且看守所里又是如此地暴利和壟斷,在這裏花我家人的錢那絕對是罪惡。後來老大曾幾次對我說:「只要你家每個月寄來兩三千塊錢,你就不用再拖地了!」我未吭一聲,我寧願拖地,寧願每天只吃兩頓飯餓著,也不願去殘害家人那可憐的收入。
全倉二三十人,老大馬仔七八個,無人敢挑戰
倉里的作息比較簡單,每日上午、下午各安排兩小時「學習」。 「學習」的內容就是《犯人守則》和《在押人員規範》,背完了這兩項內容就坐在那裡聽老大訓話。彭老大非常健談,從日常生活到他的案子,從倉里犯人的罪行到他的世界觀,滔滔不絕,儼然是個道貌岸然的「領導」或「師長」,哪裡像是剃光頭的腐敗官員(鹽田港集團屬國營企業,彭老大認為自己的行政級別是副廳)。有時不高興哪個犯人,或哪個犯人說了不合適的話,他就利用這個時間大聲訓講,下面的犯人則鴉雀無聲,不敢有任何抗議。所里每天點名兩次,分別是早晨6:30和晚上6:30,點名時,警長一出現在空中走廊的窗子外,老大立即大喊:「警長好!」排坐整齊的眾犯立即同聲隨喊「警長好!」警長點完人數轉身離去,老大馬上又對著警長的背影大喊:「謝謝警長!」眾人遂又隨聲齊喊「謝謝警長!」人家來點我們的人頭,反要「謝謝」,我不知這是謝什麼。
倉里的秩序是由金錢和拳頭決定的,相較之下,拳頭的權威更有效,而金錢則往往要向拳頭尋租寄生。老大靠手下幾個打手、馬仔以及其他「三員」的支持來把持倉政,有錢的犯人則依附於他們而獲得安全。全倉二三十人里,直接被老大掌握的人至少有七八個,這種情況下,沒人敢挑戰老大的地位,更不敢對老大的指示說半個「不」字。一旦有人敢於放肆,一哄而上就是七八個甚至十幾個人去打他,而所里的電視探頭又是瞎的,這就相當危險,不時有人被群毆致傷,甚至致殘致死。這種毆人,其實並非完全出於仇恨,參与者大多是為了藉此向老大表示效忠,以求得自身的安全和老大更多的關照,有些犯人就是靠這種「英勇殺敵」的方式榮升為老大的心腹、打手或馬仔,從而得以躋身倉內統治集團行列。那些走私犯和經濟犯有錢,但不能打,為了避免自己被打,就每月兩三千甚至四千五千地掏錢養活老大及眾打手。老大這一席四五個人,每月都要吃掉六千元以上,最多時可達萬元。香港來的犯人基本都是走這條尋租生存之路。(注:在倉里,打手與馬仔是不同的,打手只是打架時出力,馬仔則主要提供日常生活服務,當然,老大打人時馬仔也要衝上去貢獻力量,但總的來說,打手地位高於馬仔。)
那些無錢又不能打的犯人,就是倉里整日處在驚恐之中的小鳥了,他們日日謹言慎行,提心弔膽,生怕一不小心惹了「統治者」們,或令他們看著不順眼。然而倉里又這麼擁擠,免不了會碰到人家,或犯到人家,免不了會在哪個小節上違了老大的規矩,這個時候,就只有等打的份了。我便是這個群體中的一隻小鳥,一天24小時緊張,晚上總該可以睡吧?不行,每晚得起來值兩小時夜班(每班兩人),值班時亦得小心翼翼,不得弄出聲響驚了睡覺的人,否則,肯定有一頓痛打。曾經有一位姓黃的犯人,情況與我相類,整天也是在恐怖的人際關係中提心弔膽,有一次與我悄悄聊天時,他說自己好像有了心臟病,最近老是心律不齊,有時猛跳一陣,有時劇痛一陣。其實這種情況我也有,只不過沒他嚴重,生活在監倉恐怖夾縫裡的生靈怎麼可能不緊張!
我曾認真地想過為什麼這裏老是打架,犯際關係為什麼如此複雜和恐怖這些問題,再對比安康看守所的情況,我覺得,除了幹警責任心缺失,監控設施形同虛設之外,單倉押犯過多當是主要原因。在一個封閉區間里,在管倉員警每周頂多入倉一兩次的情況下,管理犯人的事自然要委託給犯人自己了,人一多必然會產生派分與派斗,如此多的矛盾與利益爭奪,必然會引發出無數的鬥毆來。同時,所里又無嚴厲懲戒,打了人頂多調倉戴鐐幾天了事,而從不會因這種傷害案件追究法律責任。

(作者在曼谷再次遇見法新社記者伊恩․布萊克,在餐廳合影。伊恩曾在作者經過越南河內時,給予過很大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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