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與英國敲定10月31日為脫歐最後期限
2019年04月11日 12:59 PDF版
來源: 德國之聲 作者: 楊威廉 羅法
英國首相特蕾莎.梅接受了歐盟所提出的方案,雙方同意將脫歐期限延至10月31日。此延後將可讓英國有更多時間與彈性去表決通過脫歐草案細節。
歐盟理事會主席圖斯克(Donald Tusk)周四(4月11日)證實歐盟與英國已同意將脫歐期限延後至10月31日,強調此方案可讓英國找出最好的脫歐方案。歐盟各國領袖周三(4月10日)齊聚布魯塞爾決定是否繼續延後脫歐期限。圖斯克原先提議將脫歐時程延後一年,然而包含法國總統馬克龍(Emmanuel Macron)在內的一些歐盟領袖卻擔心這會導致英國在離開歐盟前,干預歐盟事務。
德國總理梅克爾(Angela Merkel)原先告訴德國國會她支持較長的延期,並表示:「我主張在不拖延任何決策的情況下,將脫歐期限延後數月。然而,我依然認為當英國決定以什麼形式脫離歐盟時,脫歐便可立即生效。」
英國首相特蕾莎.梅則說她對英國依舊未脫歐感到遺憾,並表示:「重要的是,任何延後都讓英國在批准脫歐同意條款的時刻,能即刻離開歐盟。」
圖斯克在峰會前發表的一篇聲明中提到,延後脫歐的其中一個可能性是不超過一年的彈性延後,因為在一年以後,歐盟成員便需要針對一些重要的內部計劃進行表決。法國總統馬克龍則是對長期延後提出質疑,他表示:「我們不能讓任何事情影響歐盟的內部計劃,因為我們正在努力復甦歐盟。我不希望脫歐議題在這個時間點阻礙了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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