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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證王立軍》打黑警察之聲

2012年08月08日 10:00 PDF版 分享轉發

打黑警察之聲

下午,我倆相邀坐進了渝江茶樓,剛端起茶杯,他就打開了話匣子。他說最近很忙,打黑專案組接上級指示,要撤了,掃尾還有一大堆事。儘管忙,我還是來了,我知道你的意圖,我們壓抑太久,我早就想找人吐吐胸中的鬱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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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說,想說什麼說什麼。我幫他解壓。權當吹牛、聊天,不要有什麼顧慮。

我顧慮啥?這些事,早晚有人會說,我不說別人也會說,只是個時間問題。

看來他是個明白人。

在我們專案組,我呆的時間不算短,除中途回了單位一段時間外,其他時間都在。當我走進打黑專案組,上級要求人人簽《保密責任書》之後,我的神經就開始高度壓抑和高度緊張,經常吃不好飯,睡不好覺,不是因為工作任務太重,也非身體有其他健康問題。我是執法人員,我總覺得法律在這兒有些變味,總覺得法律不像原來在書中所學的那樣嚴謹,法律是塊麵糰,可以任人揉捏,可以為我所用—這種困惑促使我擔憂,攪得我心緒不寧,六神無主,精神恍忽。其他打黑人員怎麼樣我不知道,但我一直在這種折磨中度日如年,現在終於解脫了。

譬如:有人與黑惡人員吃了一頓飯,這人與黑惡人員沒有任何往來,只是互相認識的熟人而已,連朋友都不是。為了擴大打黑戰果,也把人家當作黑社會成員一起打了,還把人家的財物全部收繳。由於知道在法院、檢察院那兒通不過—那還不是贓物,我們就將其沒收,自行處理。這叫什麼事?就說那民間放貸問題吧,古往有之,在人們的社會經濟活動中,也需要私人放貸這種形式來作潤滑劑、調節器,它既不影響國家經濟大政方針,又不影響社會治安形勢,還可以促進民間互通有無,緩解社會矛盾。正因為如此,國家是允許民間小額放貸形式的。但是,"矛盾無處不在,無處沒有",民間放貸在化解矛盾的同時,也會滋生新的矛盾。如有人把款放出去就收不回來了。為什麼呢?被借者因無力償還。然而,我們為了擴大打黑成果,就把放貸人打入黑社會。理由是被放貸方因無力償還貸款,放貸人就通過約談、打牌等形式,把被貸方"控制"了起來,既未限制其自由,又未傷害對方。

有律師不服,幫放貸人打官司,結果也受株連。理由是幫當事人說了話。律師不幫當事人說話還是律師嗎?《律師法》就是保證律師為當事人說話的法律呀。

我怕他陷入一些具體案例之中,我亦不想了解更多的案例,於是就借添茶之機,岔開了話題:你們那套書(打黑英雄傳)現在怎麼樣?

他說,那套書從開始準備到現在,已經一年多了,至今未出。幾個月前,上級派專人神秘兮兮地又送來令我們審讀。陣仗十分嚴肅,除草稿上加蓋了"絕密"印章之外,還約法三章:一、只准看本專案的文章;二、不準向專案組之外的任何人泄露書中一個字;三、限定三日內收回草稿。

那書是由敬愛的立軍同志欽定的一套關於歌頌打黑除惡的報告文學集,作為對打黑英雄們的頌揚。作為一段歷史的見證,寫幾本書樹碑立傳也無可厚非。但是,此書卻引起了人們諸多猜疑:一是重慶人對重慶事應該最熟悉,這書由重慶人來寫最合適,可不知老王是對重慶人信不過,還是認為重慶人沒那個能力,不遠萬里專門請來了外地人撰寫。二是一本報告文學集,又非宏篇巨著,哪裡需要如此長的時間(據公安內網稱,為此書的出版,先後召開了五次研討會)。據一位看過此稿的處級領導說,那書太虛,事實依據嚴重不足,無論從法律,還是從道義上講都站不住腳,經不起推敲和歷史的檢驗。三是那是一套書,一套報告文學集,什麼是報告文學?就是介於新聞與文學之間的一種文體?什麼是新聞?就是最新出現的有意義的事件。而這個事件必須真實可信,不能有半點虛假。如果是"真實可信"的,沒有"半點虛假"的,就沒有必要搞得那麼神秘,更沒有必要加蓋"絕密"印章。如果是一套書,最終要面對讀者,如此遮遮掩掩,還敢出版面市嗎?如果出版面市,又搞得那樣"隆重"幹嗎?這不能不使人想到那"黑"案之中有什麼不可告人的貓膩。四是出一套弘揚正氣之類的書這類事,應該是政治部宣傳處的事吧,紀委來幹這種事,是不是有點喧賓奪主,或狗拿耗子的味道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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