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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史話(十八)合眾為一、聯邦建立

2017年01月04日 11:30 PDF版 分享轉發

記者/主持人:方偉

2016年8月29日 節目時長:12分14秒

上一集中,我們講述了國父榮極身退的故事。華盛頓在美國人心目中,簡直就是神一樣的人物,人們甚至忘記了他也是人,也會有缺點。可是這個近乎完人的華盛頓,在領導獨立戰爭中對一件事特別頭疼。什麼事呢?就是當時這13個各自為政,不聽指揮。不過,這也不能完全怪殖民地不聽話,因為當時的美國還不是一個國家,沒有共同的民族認同感,也沒有一部能約束所有人的法律。每個殖民地自己就是一個小國家,所以相當於是13個國家組成的共同體,大概有點類似於今天的歐盟。只不過是因為遇到了共同的敵人——,大家才自發組織起來。那個時候,美國沒有統一的,只有一個叫《邦聯條例》的東西,是大家共同認可的,英文叫Articles of Confede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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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邦聯」,confederation,它跟「聯邦」的英文federation就差一個前綴,但意思很不一樣。要理解這兒的妙處,我們得扯點題外話。在西方政治學中,國家體制,或者我們常說的國體(form of state),如果按照權力在中央和地方之間的分配關係來加以區分,那大致有三種:如果地方權力完全由中央授予,地方沒有自己的法律和稅收標準,就叫單一制國家(比如日本、義大利、還有中共統治下的中國)。如果地方擁有相對自主的權力,尤其是可以擁有本州的法律和稅收,但是地方不能擁有國防和外交權的話,那就叫聯邦制(比如今天的美國、德國等許多西方發達國家)。還有一種,就是我們要講的confederation,邦聯體制。其實,很多人對這個邦聯能否稱作一個國家是有疑問的,因為它只不過是一個鬆散的聯盟,每個成員都是完全獨立的主權國。這種邦聯體制,19世紀曾經在歐洲出現過,但是今天很少見了。那時的普魯士邦聯、瑞士邦聯,就是典型的例子。因為邦聯體制下成員國之間的紐帶太弱了,不堪一擊,所以它註定不會長久。尤其是普魯士,當時你要從東頭進點貨,穿到西頭去買,得經過十多個小國,換十多次貨幣,交十多次稅,特別麻煩,很多人還沒走一半呢就得氣死。當然啦,後來普魯士和瑞士這兩個邦聯都走向了聯邦制,和今天的美國差不多。這種邦聯體制的國家,都是命途多舛,要麼土崩瓦解了,要麼就不可避免地走向了聯邦制甚至是單一制。也許是唯一的例外,阿聯酋(阿拉伯聯合酋長邦聯國)一直走到今天,依然還是一個邦聯。

好,我們回到美國。不對,還不能叫美國,是13個殖民地組成的邦聯。當時的這個《邦聯條例》,是13個殖民地共同簽署的一份協議,它沒有指定要組建中央政府,沒有制定法律,更沒有推選總統。但這個《邦聯條例》也不是一點作用不起,它的一個主要貢獻就是創立了國會。不過國會權力非常有限,只能向13個州提供意見,請求它們採取行動,卻不能命令他們做什麼。獨立戰爭還沒結束,華盛頓就意識到邦聯體制是不可能長久的。他看到將士們是經常缺吃少穿,沒有藥品、毛毯,甚至沒有武器彈藥;管哪個殖民地要點錢都像求大爺似的。華盛頓給國會寫信中,憤怒的情緒經常溢於言表,他寫道 「我們生病的士兵赤身裸體,健康的士兵赤身裸體,被英國人俘虜的士兵也是赤身裸體。」 等獨立戰爭一結束,這種體制的缺點就更加暴露無疑了。社會、政治和經濟上都出了問題。華盛頓再次看到,《邦聯條例》下的美國毫無希望。他在寫給朋友的書信中說,「我認為這樣的國家無法存在下去,除非有一個中央政府,統治整個國家,就象一個州的政府統治這個州一樣。」 華盛頓這麼急切地想解決問題,的確是因為戰後的13個殖民地太不團結了。它們各自為政、互相排擠,每個殖民地都有自己的陸軍,其中有9個殖民地還擁有自己的海軍。他們利用這些武裝力量來保護自己,防範其他的殖民地。比如,通過一項立法,規定可以扣押不向弗吉尼亞納稅的船隻。這裏的「船隻」,指的可不是來自英國和西班牙的艦隊,而是來自、麻薩諸塞和賓夕法尼亞的商船。

不止是華盛頓,亞歷山大·和詹姆斯.麥迪遜也意識到了同樣的問題。這些建國元老們的確遠見卓識,他們早就看透了,想要保證革命成果不丟,就必須得建立一個強大有力的中央政府。漢密爾頓是一個律師,在獨立戰爭期間他曾是華盛頓的助手。戰爭還沒結束,漢密爾頓就呼籲各個殖民地,說咱們開會吧,共同商討組建一個中央政府。他把這種理念,通過書信、講話、報紙等各種渠道加以推廣。麥迪遜比較關注的是經濟糾紛和民生問題。我們上集中講過,當時美元在不同地方的面值相差很大。一美元在南卡羅萊納能換32先令,到了紐約就只值8先令了,這和19世紀的普魯士有得一拼。貨幣不統一,經濟沒法搞,要不為啥秦始皇統一中國之後馬上就統一貨幣呢。不光建國元老們覺得美國前景堪憂,歐洲人也這麼看,他們認為美國正在走向無政府狀態。

我們中國人的老祖宗把國家的統一叫「車同軌、書同文」。中國人能做到這一點是因為從周天子那會兒就有了「天下」的概念了,大家共同生活在一個「天下」,是一家人。可美國的情況不一樣,大家當年來這兒目的都不同。最早是清教徒為逃避宗教迫害來的,後來有人是為做生意賺錢來的,還有人純粹是為了探險來的。這兒沒有他們共同的祖先、沒有孕育出共同歷史的土壤,大家都是新人。來在這兒的時間這麼短,彼此的不同又這麼多,想憑空製造出一個「統一」來,談何容易?但美國人很偉大的地方就在於,我能創造出一個新的概念,叫one out of many,中文翻譯成「合眾為一」。不過,看這13個殖民地的狀態,那會兒好像只有many,怎麼合眾呢?轉機出現在1786年。

這一年,馬里蘭和弗吉尼亞兩個殖民地的代表們開會,討論沿著兩州邊界開闢新土地的問題。但與會代表一致認為,開闢新土地事關重大,已經超過了兩個州能夠解決的範疇。於是有人提議,應當邀請特拉華和賓夕法尼亞的人一起過來討論;又有人提議,應該讓13個殖民地的人都來參加,因為這事可能關係到任何地方。這個主意被大家接受了,會議地點定在馬里蘭的安納波利斯。會議雖然如期召開了,但是完全沒有達到預想的規模。在13個殖民地里,只有5個派了代表,還有4個雖然推選了代表,但代表沒有來,另外4個根本連代表都沒選。雖然大家積極性不高,但到會的人都一致認為,這次會議是一個起點,應該擴大會議的規模。於是,他們指定紐約代表亞歷山大·漢密爾頓把這一結論寫成文字,發給所有殖民地的議會,邀請他們參加次年5月,也就是1787年5月在召開的會議。漢密爾頓在文稿中說,這次會議的目的很明確,就是制定一部美國憲法。

大家都覺得,費城的會議有一個人要是不來,估計也和上回差不多,起不到啥作用。這人就是華盛頓。不過華盛頓本人並不太想去,因為他當時患有風濕,家人身體也不好,而且還要照顧弗農山莊的生意。他早就說過,對當官不感興趣,已經退了,不想管你們那些破事。不過,華盛頓的確看到當時美國再這麼一盤散沙就得玩完了,所以他合計來合計去,還是決定參加。除了他自己很想讓美國真正統一起來,他的兩個好朋友,一個是詹姆斯·麥迪遜,一個是埃德蒙.倫道夫,兩人都極力勸他赴會。華盛頓出於對他們的信任,最後同意作為弗吉尼亞的代表到費城去。

因為華盛頓來了,一個重量級人物到場了,這次會議就變得舉足輕重,大家也很重視。麥迪遜力勸華盛頓去,他自己更是夜不能寐地盼著要去。麥迪遜是所有人中第一個到費城的。他雖然不善言辭,但說話很有分寸,知道什麼時候該說什麼。他博覽群書,從古希臘一直到他那個年代的書,都讀過,擱到現在就是個文藝青年。他到費城也是有備而來,會前他做了充分的準備,還隨身帶了幾百本書(雖然不知道看沒看),躍躍欲試,隨時準備舌戰群儒。也難怪他這麼有勁頭,華盛頓來了嘛。有華盛頓的支持,麥迪遜當然信心倍增。

可想而知,這次費城制憲大會的現場肯定是十分熱烈。想知道會上都有哪些重要的事情發生嗎?我們下集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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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請註明希望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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