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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內地有關人士回應香港立法會就李波事件質詢保安局及警務處長

2016年01月27日 7:13 PDF版 分享轉發

香港立法會開會討論李波事件引起內地關注

立法會開會討論李波事件引起內地關注

【博聞社獨家】香港銅鑼灣書店事件仍在發酵。今日召開保安事務委員會,會上泛民議員就李波失蹤李波事件連番對保安局局長黎棟國、警務處處長追問,質疑兩個執法部門不作為,認為李波事件至今無果是他們的錯誤。並爭相質疑「粵港警方通報機制失效」,兩位官員左支右拙,窮於應付。

本社記者從接近內地公安部門人士處獲悉,內地公安當局十分關注香港立法會的討論,甚至通過電視收看辯論實況,會上內地警官和學者對香港兩位保安高官表現相當不滿,認為他們的回應和解辦完全沒有進取性,亦不符合實際情形。

有關人士對本社記者轉述公安內部討論指,無法認同泛民議員們的質疑方式和質疑過程,認為這樣無助於探究李波事件的真相。首先,泛民議員們沒有真正理解「通報機制」。(博聞社特別申明,以下信息僅反映大陸相關部門對泛民的反應,不是本社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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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人士指,事實上所謂「通報機制」是根據「一國兩制」方針,由公安部港澳台辦與港府保安局基於互相尊重、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不干預對方執法活動的精神,就兩地警方對有關事宜相互通報達成雙方同意的安排。該機制自2001年1月1日開始運作,屬於一種行政安排,須在尊重雙方有關法律的基礎上進行。

盧偉聰被質問到左閃右避

盧偉聰被質問到左閃右避

其中,內地向香港通報的安排適用範圍主要是:由公安機關對涉嫌犯罪的香港居民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情況,及香港居民在內地非正常死亡的情況。

從「通報機制」的定義和解釋上看不難發現,李波事件一不是因涉嫌犯罪而遭到公安機關的刑事強制措施,二不是在內地非正常死亡,完全不符合「通報機制」要求。

有關人士指,在討論中郭偉強議員專門提醒泛民議員「為什麼今天警方不能正式啟動通報機制?因為通報機制很清楚,在外地死亡或採取強制措施才通報」。但泛民議員充耳不聞,仍固執糾結於該問題。

此外在「通報機制」中也從未規定具體通報時間,泛民議員們如何能夠強行的給予該協議加上自己的時間限制?不少泛民議員所提出的「通報機制是廢」的觀點,完全是基於自身的猜測和臆想,無視已發生1000多宗有效的兩地通報案例。 這樣的批評和質疑不是負責任的?

建政派議員護主欠力

建政派議員護主欠力

其次,李波事件發生后,警方在得到家屬的報警后便積極展開調查,即便在後來家屬提出要銷案的要求,也表示因沒有得到本人銷案,將繼續跟進。作為「失蹤」案件,警方採取符合程式的做法,即在得知人在內地后,便積極的與內地對口單位進行聯繫,同時也積極的與家屬保持溝通。此外,即時李波親筆信表示希望警方停止調查,警方還是堅持給公安發去了信函,要求得到回復。

警務處處長盧偉聰還明確 表示,港警方已要求內地警方協助,安排儘快與李波會面,但他無回應會否改向更高層級的單位尋求協助,包括中聯辦或政法委。這一系列舉動,難道不符合對「失蹤」人員的調查程式嗎?何錯之有?

對保安局來說,在李波是如何離開香港的問題都還未搞清的情況下,泛民議員如何能夠就確認是安保局未能盡職盡責?更何況即便是安保局竭盡全力去維護入境管制,但那麼寬闊的海域,有時候總難免會有漏網的偷渡小艇,如果僅以此來全盤否定保安局的工作,這似乎也有些吹毛求疵了吧?

提出批評的議員是否能有更好的 辦法來解決偷渡小艇的問題?因而,在這樣事實不清的背景下,與其帶著臆想和猜測去質疑安保局的工作,倒不如像安保局長所說的那樣「最好的辦法是我們見到李先生時會向他的詢問」,待到真相清晰時,再來討論安保局是否盡職盡責的問題。

第三,為了質疑而質疑真的好嗎?泛民議員們在提出質疑時,竟然將泰晤士報提出的「廣東行動計畫」,以及的觀點作為質疑的理由,這著實令人愕然。 先不說西方媒體對於中國大陸的報導經常是捕風捉影,甚至惡意扭曲的結果,僅看所謂的「廣東行動計畫」,距泰晤士報的報導已經快一年了,除了銅鑼灣書店商人因為交通肇事潛逃及協助調查外,還有什麼值得猜測嗎?

至於拿環球時報的言論說事就更令人啼笑皆非了。眾所周知,環球時報不過是人民日報社旗下的一個自主經營的幾近商業化了的報紙,它還時常因為言論不靠譜而遭受人民日報社領導的批評。面對這樣一份報紙,它的觀點如何能夠成為官方的觀點?面對它的言論,如何能夠成為證明「中共強力部門跨境執法」的證據?

此外,還有議員竟然在毫無證據的情況下,提出了解放軍與李波事件有關,這難道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嗎?中共的執政能力至於要動用軍隊力量來處理一個影響和價值遠不如黎智英等人的書商?

更有甚者,竟然還有議員對警方提出了「你們的新聞稿都是凌晨時分發出來的,你們在迴避什麼呢?」的控訴,這是要逼著傍晚收到信函的警方必須在不經任何核實、確認的情況下,立即公布信函?這一系列為了質疑而質疑的行為,真的有助於探究李波「失蹤」事件的真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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