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峰:抗爭囚徒的演說

作者:盧峰

這陣子愛翻歷史上著名的法庭辯論演說,好讓自己對近期發生的事有更好的了解。最先讀的一篇是聖雄1922年因在《Young India》發表煽動印度脫離獨立言論被帶上法庭的辯詞。當時印度各地爆發反英示威,儘管甘地倡議非暴力抗爭,但在Bombay等地仍引發街頭騷亂,有人受傷及死亡。負責案件的檢控官要求在裁決時把這些騷亂造成的惡果都算在甘地頭上,以此決定對甘地的懲處。

當法官問甘地是否認罪時,甘地毫不猶豫承認所有控罪,然後發表了這篇著名的演說。他在演說中表明自己對發生騷亂極為難過,也不會迴避相關責任;但若果歷史可倒流,又或自己可以重獲自由,他仍然會選擇鼓吹「不合作運動」,拒絕與英國殖民政府合作,堅持印度該走上獨立之路,不再受His Majesty's government管轄。

甘地說,非暴力是他最基本的信念,也是致力堅守的底線。但英國治下的印度殖民政府不斷傷害印度這片土地與人民,製造巨大的苦難。原來遍地開花的手工業大批倒閉,一個個社區陷入赤貧饑饉;想要捍衛自己的村莊、土地也不可能,任何抵制行動都被政府、英國企業打壓禁制,根本沒有翻身、當家作主之日。

一邊是繼續沉淪、永不翻身,一邊是投身抗爭面對牢獄,甘地說自己沒有選擇,只能拒絕跟不義、壓迫的強權體制合作,以求印度人民有自由自主的一天。此所以他向法官說:

「I am here,therefore,to invite and submit cheerfully to the highest penalty that can be inflicted upon me for what in law is deliberate crime,and what appears to me to be the highest duty of a citizen」(我在這裏要求及樂意的接受法院對處以重刑,在法院而言我是刻意犯罪,可對我來說那(罪行)是在履行公民責任。)

但演說最讓人感觸的還不是這些激昂的語句,而是甘地細述自己本是大英帝國的良好子民,奉公守法之餘更為帝國無償貢獻己力。1899年在的Boer War、1906年南非祖魯族人反抗英治,英軍都陷於苦戰,傷亡慘重。當時在南非執業的甘地組織了志願救傷隊照顧傷兵。1914年一次大戰爆發,甘地在倫敦同樣組織了當地印度學生為主的救傷隊。

但英國政府始終不肯放權讓印度自治及走向獨立,英軍及殖民地政府警察不斷收緊政治控制,打壓爭取自治、獨立的團體、媒體,扼殺印度本土手工業及經濟,甘地不得不轉變,不得不從「奉公守法」的模範公民變成跟帝國政府決裂,變成要用盡一切非暴力手段把英國政府趕出印度的抗爭者。對甘地來說,走上這條路掙扎不少,但他還是只能選擇這樣的路。

改變無門走上抗爭之路

另一篇仔細看了的演說是南非已故總統1962年被捕受審時的話。曼德拉的情況跟甘地不盡相同,曼德拉沒有堅持非暴力抗爭原則。但兩篇演說驚人的相似,大家都有撼動人心的語句,有份坦然面對法律懲處的從容,有種無畏無懼無怨的堅持,也同樣述了他們如何捨棄安穩優悠的生活,犧牲與家人朋友共聚的美好時光,走上逃亡、被捕、被控、入獄的抗爭不歸路。

曼德拉本是個部落「貴族」,生活豐裕,家庭美滿,只因南非少數白人政府步步進逼,把黑人變成跡近奴隸的次等公民,曼德拉不得不奮起對抗不義的政治體制,不得不挑戰只為維護白人特權的法律與司法體系。他在62年受審時有幾句話是這樣的:

「Men,I think,are not capable of doing nothing,of saying nothing,of not reacting to injustice,of not protesting against oppression,of not striving for the good society and the good life in the ways they see it.」(人不可能對不公義的事視若無睹,袖手旁觀,或沉默不語;我們必須對壓迫說不,我們不能不力爭心目中理想的生活與未來……)曼德拉其後坐了近四分一世紀的苦牢,為的就是反抗不公義的體制。

沒有多少人想做甘地、曼德拉,甚至他們自己也不大想放棄安穩的生活走上抗爭之路,成為當權者眼中的「暴徒」,被法院判為囚徒。但他們過不了自己的關,在改變無門說理無望下走上挑戰不義體制之路。

過去一星期被判囚的年輕人看來也被迫走上這條路,恐怕還有更多人也在朝這方向走!

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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