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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嘉鴻: 從最高法到上海普陀區法院接連發生失竊事件意味著什麼

2019年01月13日 13:34 PDF版 分享轉發

作者:宋嘉鴻

近期崔永元發布了最高法王清林法官披露發生在最高法院裏面的千億元煤炭案卷宗被盜,他是承辦法官他說“無法理解”,其實也很好理解:中國大陸的體制已經派生出那麼一些“警察與小偷聯盟”的特殊人物,因政治鬥爭需要,任何地方都有可能發生類似“高法高級小偷”事件。

本人曾經在2015年4月2日,因與中國移動分公司發生侵權糾紛,我的《民事起訴狀》送到普陀區人民法院立案庭,1號窗口的黃法官(男)收了我的狀子。幸虧我也知道一點內情,叫他寫個收據並蓋了章,結果我的《民事起訴狀》被偷盜了,其中案件第三人是上海市人民政府,似乎也是一起“”案子。

到今天為止,我向等中央領導寫了近200封《控告信》,沒有一個部門、沒有一個領導給我回復,大家說說中國是個什麼國家?法院內部把我的起訴狀偷了,不盡侵犯了我原告合法權益,更重要的是,法院大門口的中華國徽被倒掛了。

保密法規定,起訴狀屬於國家機密材料,保衛機密材料這是100%的,是萬無一失的,但是確確實實被偷盜了。我曾向普陀法院院長以及下面立案庭長顧某寫過信,但照樣置若罔聞,“佔著茅坑不拉屎”。請讀讀,我的控告信,法院的墮落究竟意味著什麼?望大家評論一番。

“民告官”:宋嘉鴻

2019年1月12日

聯繫手機+86-17717085149。

來源:BOX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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