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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嘉鸿: 从最高法到上海普陀区法院接连发生失窃事件意味着什么

2019年01月13日 13:34 PDF版 分享转发

作者:宋嘉鸿

近期崔永元发布了最高法王清林法官披露发生在最高法院里面的千亿元煤炭案卷宗被盗,他是承办法官他说“无法理解”,其实也很好理解:中国大陆的体制已经派生出那么一些“警察与小偷联盟”的特殊人物,因政治斗争需要,任何地方都有可能发生类似“高法高级小偷”事件。

本人曾经在2015年4月2日,因与中国移动分公司发生侵权纠纷,我的《民事起诉状》送到普陀区人民法院立案庭,1号窗口的黄法官(男)收了我的状子。幸亏我也知道一点内情,叫他写个收据并盖了章,结果我的《民事起诉状》被偷盗了,其中案件第三人是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似乎也是一起“”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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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今天为止,我向、李克强等中央领导写了近200封《控告信》,没有一个部门、没有一个领导给我回复,大家说说中国是个什么国家?法院内部把我的起诉状偷了,不尽侵犯了我原告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法院大门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被倒挂了。

保密法规定,起诉状属于国家机密材料,保卫机密材料这是100%的,是万无一失的,但是确确实实被偷盗了。我曾向普陀法院院长以及下面立案庭长顾某写过信,但照样置若罔闻,“占着茅坑不拉屎”。请读读,我的控告信,法院的堕落究竟意味着什么?望大家评论一番。

“民告官”志愿者:宋嘉鸿

2019年1月12日

联系手机+86-17717085149。

来源:BOX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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