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萬簽約慣偷的那家網紅公司,被約談了——這事辦得敞亮
文: 李么傻
這個時代太奇葩了,奇葩得超出我們所有人的想像。
山東一個上市公司的高管,長期性侵一個未成年少女,報案一年了,嫌犯居然還逍遙法外。
河南一座建築工地上,土堆里挖出了四名兒童屍體,記者前去採訪,居然遭到街道辦圍毆。
然而,最奇葩的,都比不上那個叫喊「 這輩子都不可能打工」的慣偷,他居然被一家網紅公司以1500萬簽約了。
網紅公司給了慣偷錢,錢還沒捂熱呢,成都市網信辦開始約談這家簽約公司,一旦發現有違規行為,立即查處。
用王小利在小品《捐助》中的話說:這事辦得敞亮!

一名瘋狂叫囂「 打工是不可能的,這輩子都不可能打工」的懶漢。 ( 小編注:懶漢是 「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奇葩言論的電瓶車小偷周立齊)
一名因為盜竊電動車而四進宮的慣偷。
一個容貌醜陋、五官歪曲、心靈扭曲的瘋子。
一個36歲了還娶不起媳婦,也沒有人願意嫁給的窮屌絲。
居然一夜之間就被以年薪1500萬簽約了,居然一夜就跨入了超級富豪的行列,居然就擁有了無數人窮極一生也無法賺取的財富,居然一夜之間就成為了無數人的偶像。
這實在太瘋狂了。
一個懶漢,一個慣偷,一個瘋子,一個屌絲,居然成為全民偶像,居然成為無數人追捧的對象。
你讓那些在工廠辛辛苦苦打工的人怎麼想?你讓那些在建築工地披風戴月的農民工怎麼想?你讓那些把日頭從東山背到西山的農民怎麼想?你讓那些到處借錢才完成學業的大學生怎麼想?你讓那些剛剛大學畢業,還在辛苦找工作的青年們怎麼想?
這事樹立了一個極壞的榜樣。
既然越出格越能成網紅,越出格越能賺到錢,那乾脆大家啥都不幹了,也不上班了,也不種地了,也不打工了,大家都爭做網紅吧。
出格的話,誰不會說?出格的事,誰不會幹?
慣偷成網紅算什麼,我還會搶劫呢,還會行兇呢,還會放火呢,你們要不要和我簽約?
大家都出格了,這個社會還需要不需要正常秩序?這個社會還需要不需要人倫道德?這個國家還要不要法律法規?

四進宮的慣偷,本來應該被人嗤之以鼻,因為他違背了全人類的文明道德。
放眼古今中外,沒有一個國家會褒揚盜竊行為,沒有一個時代會弘揚小偷文化。
這種不勞而獲,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別人痛苦之上的行為,本來應該受到抵制,受到懲處。
可是,你一家網紅公司,竟然以天價來簽約這名小偷。
簽約誰,不簽約誰,本來是你們個人的行為,但是你們卻給社會帶來了極大的危害。
你們嚴重的三觀不正,會嚴重影響到無數價值觀尚未形成的青少年的三觀,會把他們的人生帶上歧途。
你在你家和你媽吵架,那是你的個人行為。但是,你把你媽打傷了,那就不是個人行為,那是違背道德,違反法律的行為。
你以1500萬天價簽約一名慣偷,造成如此惡劣的社會影響,和你把你媽打傷,是同樣的道理。
成都網信辦今天這事做得敞亮,我要好好點贊。
儘管我100萬粉絲的微博被封了,9個微信公眾號被封了,但我還是要給你們點贊。
因為你們這件事維護了正常的社會秩序,嚴厲打擊了那些三觀不正,只圖賺錢的網紅公司。
好戲還在後頭。
如果成都這家網紅公司和四進宮的慣偷簽約的不是1500萬年薪,那麼就涉嫌商業欺騙。
如果確實是以1500萬簽約的,那麼就必須支付1500萬,一個小小的網紅公司,你這1500萬是怎麼來的?
無論哪種情況,這家網紅公司都面臨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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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搬好小板凳,等著看好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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