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万签约惯偷的那家网红公司,被约谈了——这事办得敞亮
文: 李么傻
这个时代太奇葩了,奇葩得超出我们所有人的想像。
山东一个上市公司的高管,长期性侵一个未成年少女,报案一年了,嫌犯居然还逍遥法外。
河南一座建筑工地上,土堆里挖出了四名儿童尸体,记者前去采访,居然遭到街道办围殴。
然而,最奇葩的,都比不上那个叫喊“ 这辈子都不可能打工”的惯偷,他居然被一家网红公司以1500万签约了。
网红公司给了惯偷钱,钱还没捂热呢,成都市网信办开始约谈这家签约公司,一旦发现有违规行为,立即查处。
用王小利在小品《捐助》中的话说:这事办得敞亮!
一名疯狂叫嚣“ 打工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打工”的懒汉。 ( 小编注:懒汉是 “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奇葩言论的电瓶车小偷周立齐)
一名因为盗窃电动车而四进宫的惯偷。
一个容貌丑陋、五官歪曲、心灵扭曲的疯子。
一个36岁了还娶不起媳妇,也没有人愿意嫁给的穷屌丝。
居然一夜之间就被以年薪1500万签约了,居然一夜就跨入了超级富豪的行列,居然就拥有了无数人穷极一生也无法赚取的财富,居然一夜之间就成为了无数人的偶像。
这实在太疯狂了。
一个懒汉,一个惯偷,一个疯子,一个屌丝,居然成为全民偶像,居然成为无数人追捧的对象。
你让那些在工厂辛辛苦苦打工的人怎么想?你让那些在建筑工地披风戴月的农民工怎么想?你让那些把日头从东山背到西山的农民怎么想?你让那些到处借钱才完成学业的大学生怎么想?你让那些刚刚大学毕业,还在辛苦找工作的青年们怎么想?
这事树立了一个极坏的榜样。
既然越出格越能成网红,越出格越能赚到钱,那干脆大家啥都不干了,也不上班了,也不种地了,也不打工了,大家都争做网红吧。
出格的话,谁不会说?出格的事,谁不会干?
惯偷成网红算什么,我还会抢劫呢,还会行凶呢,还会放火呢,你们要不要和我签约?
大家都出格了,这个社会还需要不需要正常秩序?这个社会还需要不需要人伦道德?这个国家还要不要法律法规?
四进宫的惯偷,本来应该被人嗤之以鼻,因为他违背了全人类的文明道德。
放眼古今中外,没有一个国家会褒扬盗窃行为,没有一个时代会弘扬小偷文化。
这种不劳而获,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痛苦之上的行为,本来应该受到抵制,受到惩处。
可是,你一家网红公司,竟然以天价来签约这名小偷。
签约谁,不签约谁,本来是你们个人的行为,但是你们却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你们严重的三观不正,会严重影响到无数价值观尚未形成的青少年的三观,会把他们的人生带上歧途。
你在你家和你妈吵架,那是你的个人行为。但是,你把你妈打伤了,那就不是个人行为,那是违背道德,违反法律的行为。
你以1500万天价签约一名惯偷,造成如此恶劣的社会影响,和你把你妈打伤,是同样的道理。
成都网信办今天这事做得敞亮,我要好好点赞。
尽管我100万粉丝的微博被封了,9个微信公众号被封了,但我还是要给你们点赞。
因为你们这件事维护了正常的社会秩序,严厉打击了那些三观不正,只图赚钱的网红公司。
好戏还在后头。
如果成都这家网红公司和四进宫的惯偷签约的不是1500万年薪,那么就涉嫌商业欺骗。
如果确实是以1500万签约的,那么就必须支付1500万,一个小小的网红公司,你这1500万是怎么来的?
无论哪种情况,这家网红公司都面临制裁。
我们搬好小板凳,等着看好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