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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衛道士陶揚鴻

2021年11月25日 10:49 PDF版 分享轉發

與清軍湘軍軍紀之對比,哪個才是魔鬼?
1 年前
現在一些人沒怎麼研究史,卻動輒把太平軍說成洪水猛獸,他們無底線地黑太平,貶損太平天國,把太平天國黑得滿清不如,什麼比滿清邪惡百倍,什麼太平天國成功,中國會倒退到黑暗的中世紀。何責太平軍如此之苛厲,對清軍的罪惡反而一筆放過?蓋為翻案也。曾國藩之幫滿洲鎮壓太平軍,大為世所詬病,百姓罵他曾剃頭,曾屠戶,革命黨罵他漢奸,他這個罪名,無法脫洗。而曾國藩的徒子徒孫崇拜曾,就極力詆毀天國,抹黑天國,誇大天國的罪行,以襯托曾某鎮壓天國是正義的,他們如此宣揚,在網上到處宣揚太平天國為殘暴、邪惡,一些人無知,沒讀過歷史,也人云亦云。而我通過仔細研究歷史,太平軍固存在局限性,然比之滿清湘軍,固文明人道多矣。軍紀遠非清軍湘軍可比也,絕非某些人所想的那麼恐怖,邪惡,且有些仁慈寬厚,在歷代農民起義軍中算最符合仁義之師的了。

太平軍有嚴格之軍紀,其法規如下:
《行營規定》:「令內外強健將兵不得亂拿外小」,外小就是老百姓。「不得擄掠財物」,「不得焚燒民房」。

《行軍總要禁止號令》:「不得強姦民間婦女,一經拿獲,斬首示眾「。

楊秀清令:「凡安民家,安民之地,何官何兵,無令敢入民房者斬不赦,左腳踏入民間門口,斬左腳,右腳踏入民家門口者,斬右腳。「軍法如此嚴厲。

李世賢令:「嚴禁滋擾,既未妄戮無辜,更不燒毀民屋。」

陳炳文令:「現本爵率兵數萬,兵士眾多,恐下鄉滋擾,業已嚴禁兵士不準下鄉,倘有不遵,准爾子民捆送來轅,按法治罪。」

法規如此,實情如何,清方文人罵太平軍為賊,亦有如此記錄:
《辛壬寇記》:「有取醋而不給錢者,店主訴之頭目,立斬以殉。」

《鎮海縣誌》:「有賊奸一婦,賊目梟其首以示眾。」

「賊凡數萬人,有久踞寧紹意,禁殺戮,小民貿易往來如常。」

「髮匪入城,果不開刀,隨帶薄粥鹽菜,沿途施捨。城外大廟,亦設粥廠。破城三日後,城中所有老弱男女,驅之城外粥廠。”

「賊不殺人,盡人而用之,人不知畏賊。村野之民,盛稱賊之義氣,遂以為德。」

《粵匪犯湖南紀略》:長發頗謹飭,有婦女人家,不準進房,授受不親。賊令最嚴密,故民不怨。

《粵寇起事記實》:「楊秀清教眾賊蓄髮,推洪逆為偽天王,揭竿起事,假行仁義,不淫殺,不披掠,土寇有擾民者擒而斬之,聲勢日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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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匪南北恣紀略》:「賊早有姦細入城,布流言,貼偽示,皆曰不殺百姓。及逼城下,省坦各門皆壅土堵閉,賊又繞城遍告日百姓毋驚,照常貿易。每購什物,與倍其價見,有乞丐輒擲多錢。百姓見之,不知其詐,愈被籠絡。」

陳思伯《復生錄》:「賊書有讚美詞、十大天條,太平條規、詔書暨軍令二十條約。有犯姦淫,並殺降人及無故焚毀民房者,皆斬不恕。初立偽令,未嘗不嚴也。」

太平軍攻克杭州,沈梓《避寇日記》記載:「將軍自刎,滿營官兵自焚而死,其餘官員自刎者不少,唯城中百姓不甚傷。因忠王有令不許傷百姓一人,故百姓並不加兵。「張鼎元《前故居行》中說:」賊眾狂奔入我屋,不加搜刮不殺戮。」

太平軍軍紀之嚴明,雖清方文人不能掩。稱太平軍為「賊」,而其描述則頗一些王師的味道。

容閎《西學東漸》曰:「以予等沿途所見,太平軍之對於人民,皆甚和平,又能竭保護,以收拾人心。其有焚掠肆虐者,施以極嚴之軍法。」「當忠王(即李秀成)在蘇州時,嘗竭力欲禁搶掠之風,懸重賞以募奇才。謂 有能出力禁絕焚掠之事者,立酬巨金,井頒以爵位。又下令三通:一不許殺平民,二不許妄殺牛羊,三不許縱燒民居。有犯其一者,殺無赦。迫后忠王至無錫,曾有 一該地長官縱任土匪焚毀民居,忠王乃戮此長官以警眾。」

再看西方旁觀者說的,法國傳教士田嘉璧《致里昂和巴黎佈道會》的信說:「與此(清軍)相反,叛軍(太平軍)則採取了極為謹慎的措施。他們不搶劫,不騷擾;他們一開始就已布告天下:『我天朝僅與胡虜為敵,只求掃盡妖氛,誅滅胡虜。』事實證明他們是言行一致的。 一旦攻佔城鎮,所有清軍無一例外地被殺死,滿族官吏斷不會倖免一死,漢族官吏如沒有預先投降,也同樣被殺;但老百姓卻受到尊重,商旅不驚。 」

人呤唎《太平天國革命親歷記》說:「許多人曾經捏造太平軍行為殘暴,我要指出這完全是無稽讕言。我曾多次跟隨太平軍作長途進軍,從未發現他們有過象最近美國戰爭中所發生的野蠻行為,或象波蘭和塞加西亞戰爭中所犯的罪行,或象英國人對待不幸的紐西蘭土人那樣。太平軍從來沒有像文明軍隊在紐西蘭、在阿爾及利亞、在申喃多亞流域那樣恣意破壞,也從來沒有像他們在上述各地那樣毫無忌憚地毀壞田裡的穀物。太平軍的完善組織,較之清軍優越得多。太平軍的兵士不是為了餉銀而是自願參軍的。他們嚴格遵守紀律;而清軍則是雇傭兵,經常嘩變。太平軍的兵士如果違反軍紀,尤其是虐待村民和吸食鴉片,都立刻得到嚴懲。自然,太平軍的兵土也有違法亂紀的,但這隻是由於新招收的兵士,不懂得,也不關心太平軍的革命宗旨。大多數兵士全都遵守紀律,這種紀律是清軍根本不知道的:如有違法亂紀行為,立即嚴懲不貸。被太平軍所包圍的村莊中的居民,只要願意歸順,並遵守太平天國的風俗習慣,就可以保證安全。太平軍在各村莊過境,只要村民捐輸數目不大的物資。太平軍也許也有過越軌行為(尤其在後期),但這絕不是他們的基本規律。不論他們停留在某一佔領地區的時間多麼長,那裡的景況總是和平的,滿足的。只有在那些他們停留時間很短就馬上撤走的地區,由於清軍或趁火打劫的地痞流氓與成群結隊的土匪強盜接踵而至,才遭到破壞毀滅。以上就是我的親身體驗。」

連曾國藩也承認太平軍「粵匪初興,粗有條理,頗能禁止姦淫,以安裹脅之眾,聽民耕種,以安佔據之縣。民間耕穫,與賊各分其半,故取江南數郡之糧運出金柱關,取江北數郡之糧,運出裕溪口,並輸金陵。和春等雖合圍城外,而賊匪仍擅長江之利,挹不竭之源,傍江人民亦且安之若素。」

後來太平軍軍紀有些亂,那是新兵的事,百姓也分得清真長毛和新兵的區別:「殺戮之殘,蹂躪之酷,無日無之,弱者存活,十之二三,行此事者,大抵湘、鄂、皖、贛等籍人,或流氓地痞,裹附於賊,或戰敗降賊者,真正粵賊,則反覺慈祥愷悌,轉不若是之殘民也,賊亦令禁止騷擾百姓,顧賊眾奉者少,而以清軍之降者尤為殘暴。」(李圭《思痛記》)以清軍之降者尤為殘暴!

英國楊篤信牧師說:「老百姓對『真正的長毛』和那些混跡其中以通過搶掠大發橫財的人有著明確的區分。他們經常就所知道的業已發生的種種罪行議論說,真正的長毛是不會幹出這些事的。古往今來,無數滔天罪行正是那些自稱是虔敬有德的人乾的,而令我們不解的是,當廣西人發起這場鬥爭的時候,居然這麼快便有一群偽善、寡廉鮮恥的人加人到他們的行列中來。這些人一有機會就會壓迫人民。我們相信,正是這些人殺死了那些申辯沒有銀兩但穿著體面的人,並向他們所佔領的城市裡的婦女施虐。老百姓的印象是,一旦高級首領來到新佔領區,這些暴徒的行為就會被制止,並依罪被處死。……應忘記,數以萬計來自清軍的品性極為惡劣的人和河南盜匪最近已加入叛軍。百姓通常講後者是仁慈和藹的,而將前者描述成徹頭徹尾的可恨的壞人。這些人與『老叛軍』截然不同,他們對宗教一無所知。」

李秀成之仁義愛民,羅惇曧《太平天國戰記》載:「師止嘉興,以分軍守郡縣,兵單不任進也。亂民曰掠,旬曰不止,左右請剿之。秀成曰:『民苦鋒鏑,不安家室,不得已為暴,吾寧忍以兵誅之?』乃親率數十人,巡鄉鎮,亂民千百,執戈環之,秀成曰:『我忠王也,奉命取姑蘇,爾民無罪,各寧爾居,以安生業。吾斷不戮爾。』皆釋戈羅拜,匝曰而亂定。召官吏千餘人至,慰之曰:『若曹願留者留,願去者聽,無川資者給之。農失業者給牛種,窮民失業者助其資。』散庫錢十余萬緡,糧萬余石,蘇民安輯。」「秀成駐蘇州,恤鰥寡,興義學,豁租稅,問民疾苦,蘇民感之。」至於垂亡,猶勸勿傷良民:「秀成解帶納涼,帶嵌寶珠十余,直十余萬,至暮下山,忘攜焉。山下水道縱橫,若蟻旋磨,折旋至曉,始得路。河旁有舟,僅容三騎,六騎既渡,舟人覺有異,偽言呼伴,去入村中,鳴鑼召眾,村民坌集,殺已渡六騎,秀成棄馬伏深草中,搜獲之。一人手劍欲斫村民,秀成止之曰:『此天絕我,毋傷良民。』乃出之。」

至於清軍湘軍如何?

湘軍攻破寧國府,「大呼直入東門,……一律斬薙無遺』。過了兩個月,還是「城內外屍骸狼藉,無人收埋」(《請簡親信大臣會辦軍務片》)

譚嗣同曰:「兵勇拆毀房屋,一作柴薪;捉去歸民,為伊搬運;所有店鋪,被兵勇輩佔據買賣;更有夫役人等,借名砍伐竹木,而實攫取室中器物;城鄉內外,房屋完全者十無一二;如此橫行,以致歸民有官兵不如長毛之嘆。」

又曰:「一經湘軍之所謂克複,借搜緝捕盜為名,無良莠皆膏之於鋒刃,乘勢淫虜焚掠,無所不止,卷東南數省之精髓,悉數入于湘軍,或至逾三四十年,無能恢復其元氣,如金陵其尤凋慘者也。」譚嗣同去南京,見南京「滿地荒寒現象。本地人言:『髮匪(指太平軍,按清方稱謂)據城時,並未焚殺,百姓安堵如故。終以為彼叛匪也,故日盼官軍之至,不料官軍一破城,見人即殺,見屋即燒,子女玉帛,掃數悉入于湘軍。而金陵永窮矣。』至今父老言之,猶深憤恨。」譚嗣同對湘軍非常不齒,曰:「自屠割其民,而力受大爵,膺大賞,享大名,瞷然驕居,自以為大功者,此吾所以至恥惡湘軍不須臾忘也。」

曾國藩致李元度書曰:「無惑于妄殺良民恐傷陰陟之說,斬刈草菅,使民之畏我,遠於畏賊!」以此教部下不分順民,肆意屠殺,其軍紀焉能不壞?

當時《華北先驅報》記:湘軍曾國荃、楊載福等收復安慶省城時已空無敵軍矣。湘軍入城,開始屠殺,全城人民,不分男女老幼,死者萬餘人,屍骸盡棄長江中,亂擠成團。時有英艦兩艘泊限於江心,為圍繞的屍體障礙行動。

湘軍攻破安慶,曾國藩下令「大索三日」,不分軍民,盡皆屠殺,淫掠甚慘,曾國藩弟弟曾國荃覺得殘忍,曾國藩教之曰:「既已帶兵,自以殺賊為志,何必以多殺人為悔?既謀誅滅,斷無以多殺為悔之理(《曾國藩家書》之《咸豐十一年六月十二日與國荃國葆書》)曾國藩身為主帥,竟縱軍屠殺淫掠,不以多殺為悔。

晚年曾國藩解兵退隱后,同鄉王湘綺曾問他為何縱容手下殺戮時,曾國藩平淡對之:「吾之兵士,非朝廷俸養,然為朝廷竭力,故唯有薄民生而厚朝廷也哉!」可見曾國藩實為滿清犬奴,為了維護他大清江山,不惜濫殺無數無辜人民。薄民生而厚朝廷,他曾剃頭自己說的,不仁哉!孟子曰:「民為眾,社稷次之,君為輕。」曾剃頭則是君與社稷為重,民為輕,而彼所保之社稷乃異族之社稷,所忠者異族之君,所殺者漢族之民。

曾國藩的幕僚趙烈文日記記安慶之屠:「殺賊凡一萬餘人,男子髻齔以上皆死。各偽官眷屬婦女自盡者數十人,余婦女萬余俱為掠出」,「軍興以來,蕩滌未有如此之酷者矣」(《能靜居士日記》)。

湘軍把安慶城內的老百姓幾乎屠盡,至今安慶農村有民謠「鮮血滿城流,死屍滿街頭,誰是殺人凶,湖南曾老九!」曾國荃是曾國藩九弟,稱曾老九。

太平天國翼王則仁義愛民。石達開攻破江西吉安城時,除殲滅抵抗的敵軍外,「不戮一人,有擄民間一草一木者,立斬以徇。」對此鄒樹榮寫有紀事詩,稱「傳聞賊首稱翼王,仁慈義勇頭髮長,所到之處迎壺漿,耕市不驚民如常。」對比湘軍,他的《紀平江勇事》詩則曰:「伐樹拆屋摧民牆,婦女逃竄毀容妝……相近數里各村莊,用器食物皆奪攘,關門閉戶天昏黃,或有畸寒小地方,深夜公然上婦床。」

親身經歷戰場的李圭承《思痛記》曰:「官軍敗賊及克複賊所據城池后,其燒殺劫奪之慘,實較賊為尤甚,此不可不知也。」又曰:「至官軍一面,則潰敗后之虜掠,或戰勝后之焚殺,尤屬耳不忍聞,目不忍睹,其慘毒實較賊又有過之無不及,余不欲言,余亦不敢言也。」一個奉天府丞記述:「兵于賊將至之時,或託言擊賊而先逃遁,或揚言賊至而先肆掠,奸人婦女,搶人財物。故人不曰被賊禍,而曰遭兵劫。離散人心,莫甚於此。」

許瑤光《談浙》:清提督張玉良駐蘭溪時,與民鬧矛盾,「遂下令肆殺,老弱婦女無一免得者,既殺其人,又縱火焚其屋,七十里灰燼。」這場屠殺,造成「漂屍如木被江而下,由童子灘入七里瀧,出富春江至錢塘螺螄埠,飄紅慘碧。」「可謂慘矣!」這些殺戮只是九牛一毛。更多的請看: 《義烏兵事紀略》,《龍游縣誌》,《越州紀略》,《粵匪陷寧始末》,《殉烈記》,《杭城紀難詩》。

中外筆記與文獻都有清軍對天國佔領地區的悲慘景象記錄,如江蘇之前「半里一村,三里一鎮,炊煙相望,雞犬相聞」的景象不復存在,「一望平蕪,荊榛塞路,有數里無居民者,有三十里無居民者」,太湖地區「桑枯蠶死,寂寞荒涼」。浙江「戶口凋零,田疇荒蕪」,「哀鴻遍地,瘡痍滿目」,安徽「終日不過行人,百里不見炊煙」。長江中下游大部分地區成了「家家有餓殍,戶戶斷炊煙」的人間地獄。

還有兩廣總督葉名琛對民眾的瘋狂屠殺,容閎《西學東漸記》記曰:「當予在粵時,粵中適有一暴動,秩序因之大亂。此際太平天國之軍隊,方橫行內地,所向披靡,而粵亂亦適起於是時。粵人之暴動,初與太平軍無涉。彼兩廣總督葉名琛者,於此暴動發生之始,出極殘暴之手段以壓之,意在摧殘方茁之花,使無蔭芽之患也。統計是夏所殺,凡七萬五千餘人。以予所知,其中強半,皆無辜冤死。予寓去刑場才半英里,一日予忽發奇想,思赴刑場一占見其異。至則但見場中流血成渠,直旁無首之屍縱橫遍地。蓋以殺戮過眾,不及掩埋。且因驟覓一遼曠之 地,為大擴以容此眾屍,一時頗不易得,故索任其暴露于烈日下也。時方盛夏,寒暑表在九十度或九十度以上,致刑場四圍二千碼以內,空氣惡劣如毒霧。此累累之陳屍,最新者暴露亦已二三日。地上之土,吸血既飽,皆作赭色,余血盈科而進,匯為污池。空氣中毒菌之瀰漫,殆不可以言語形客。據此景象,加以粵省人煙之稠密,在理當發生極大之瘟疫,乃竟得安然無恙,寧非怪事。后聞于城西遠僻處覓得一極大溝渠,投屍其中,任其自然堆疊,以滿為度,遂謂盡掩埋之能事矣。當時右 往觀者,謂此掩埋之法,簡易實甚。擲屍溝中后,無需人力更施覆蓋。以屍中血色之蛆,已足代赤土而有餘,不令群屍露少隙也。此種情形,非獨當時觀者酸鼻,至今言之,猶令人慾作三日嘔。人或告余,是被殺者有與暴動毫無關係,徒以一般虎狼胥役,敲詐不遂,遂任意誣陷置之死地雲。似此不分良莠之屠戳,不獨今世紀中無事可與比擬,即古昔尼羅(Nero)王之殘暴,及法國革,時代之慘劇,殺人亦無如是之多。罪魁相首,惟兩廣總督葉名琛一人,實屍其咎。葉為漢陽人。漢陽于太平軍起事時即被佔據,遂遭兵火之劫。人謂葉在漢陽本有極富之財產,此役盡付焚如,故對於太平軍恨之切齒。而太平軍之首領,又多籍隸兩廣,於是葉乃遷怒於兩廣人民。一八五四年,既握得兩廣總督之權位,遂假公濟私,以報其夙怨,粵人乃無辜而受其殃矣。葉之戮人,不訊口供,捕得即殺,有如牛羊之入屠肆。」

容閎甚恨此等屠夫,曰:「此殺人之惡魔,天所不容,其罪惡滿盈之一日,且不旋踵而至,彼固猶在夢中也。未幾,葉因事與英政,釀成大交涉,為英兵所擄,幽之印度極邊杳無居人之處,遂於此荒涼寂寞之區,苟延殘喘,以度其含垢忍辱之餘生,不特為全國同胞所唾罵,抑亦為全世界人所鄙棄也。」曾國藩之惡更甚於此。

攻江西九江,湘軍將守城太平軍及其家屬兩萬多人全部殺光,之後殺紅眼的湘軍又大開始屠殺城中百姓,城中積屍數萬,被拋屍長江者更難計數。湘軍將領彭玉磷作《克複九江屠城》詩曰:「直教戮滅無遺種,屍涌長江水不流。」屍體拋灑在長江,長江水幾乎要斷流了,這是何等血腥的場面!

南京屠殺,更是湘軍獸性的最大爆發:「湘軍『貪掠奪,頗亂伍。中軍各勇留營者皆去搜括』……老弱本地人民不能挑擔又無窖可挖者,盡遭殺死……其幼孩未滿二三歲者亦砍戮以為戲,匍匐道上。婦女四十歲以下者一人俱無,老者無不負傷,或十余刀,數十刀哀號之聲,達於四遠。」,「自湘軍平賊以來,南民如水益深,如火益熱。」這是曾國藩幕僚趙烈文的記載,絕對屬實。

湘軍將領都是什麼貨色?曾胡左無論矣,觀彭玉麟一首七律,十分血腥,詩名《攻克九江屠城詩》:「燧道潛通屢破謀,我軍水陸用深籌。活圍寇壘雖三月,死守潯城已七秋;九派濤紅翻戰血,一天雨黑洗征裘。直教殄滅無遺種,屍擁長江水不流。」詩注:「逆首林啟榮,堅忍狡悍,能戰善守。城破,數萬賊猶巷戰于烈風雷雨之中,我軍用命,悉殲之。雞犬不存」。如此直白露骨地鼓吹大屠殺,洋洋得意,毫無怵惕惻隱之心,其人性之兇殘可知矣。

公道自在人心,再看看西方人旁觀者的看法:
英國傳教士艾約瑟說:「許多人都紛紛揚言『發逆』的殘暴,可是這些論調大都是誇大歪曲的。我們沒有見到任何實例可以證明他們有著故意破壞的跡象。是的,他們殺人,可是這是出於不得已,不如此他們自己就要被人所殺。他們焚燒,可是據我們的觀察,這總是出於自衛。多數焚燒都是太平軍未到之前清軍所乾的,自殺的情況往往比被殺的情況要多得多。他們准許所有的婦女離開松江,他們曾經多次竭力援救那些投河自盡的男女,這些事實證明他們並不像許多人所說的是殘忍暴虐的劫掠者。」

英國楊篤信給戴德曼牧師的報告說:「大部分焚毀的房屋是太平軍未到以前清軍所燒掉的,太平軍燒掉房屋,只是出於自衛,同時,因自殺而死的人遠比被殺死的人多。雖然太平軍也有殘暴行為,可是總比清軍的行為好。人民都說太平軍的老兵好。他們說太平軍的老兵待人很講人道,而擾民的全是新兵。我們在蘇州和崑山高興地見到,鄉民已經不怕跟太平軍做買賣,而太平軍買一切東西都是照價付錢的,我們在崑山聽說,跟太平軍做買賣,是好生意,以前只賣一文錢的東西,現在可以賣到三四文錢。」又在1861年的《之叛亂》說:「有不少人是如此思索和談論他們的。但是,這座城市(我正在這裏寫作)的地方官並不這樣看待他們。有一天,當我拜訪他時,他說:『賊僅僅貪求和滿足於劫掠,但長毛叛軍的目的卻是奪取王位。』的確,他們有 一套正規的政府制度 ,他們臣民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得到了保護和尊重;老百姓為他們開市,他們則足價購買所有的東西。外國人無論在白天還是黑夜,都可以在他們的境內旅行(正如我們一樣),而不會受到士兵或百姓的騷擾。他們的宗旨不是別的,而是推翻滿人的統治,建立本民族的王朝……首領諸王和將領們並不贊成焚屋、搶掠和屠殺老百姓的行為。在這些方面,忠王的軍令十分嚴格。 在蘇州和其他一些城市,城牆及城門上都貼有告示,禁止所有這些暴行,違者斬首。」至於太平軍也犯下的罪惡,楊牧師說:「在上海近郊,我們親眼見到了他們性格中最壞的一面。倘若從他們拜訪我們那時起上海縣就已歸他們所有,那麼,劫掠和強征現象早就已經消失。在叛軍境內是沒有搶劫的,人民受到保護,私有財產人民拒受到尊重。而上海縣和鄰縣的部分地區是在清朝的疆城內,大程度地拒絕承諾歸順叛軍。基於這此原因,叛軍認為他們有權劫掠這些民眾。他們是敵人,應當受到這樣的對待。……和清軍相比,他們是出眾的。一方所犯的罪行是一個任性少年的野性惡作劇,而另一方所犯的罪行則是一個邪惡老人根深蒂固、難以悔改的惡習。」

並說:「如果沒有外國的干涉。讓他們獨自去打自己的仗,他們便極有希望取得重大而又迅速(當然是中國速度)的成功。無論天王最終結局如何,廣西造反一定會獲勝。在中國,沒有任何力量能夠把它鎮壓下去。所有較小的造反都已同它合流。倘若沒有外力援助,韃靼人要想撲滅這場大火,便如同試圖把太陽吹到天外一樣。他們在遠比現在強大的時候就竭力這麼做。或許日後仍將會這麼做,但只是徒勞。韃靼人的力量是一個神話,一個幻影,只能被造反者恥笑。」

法國耶穌會傳教士葛必達神父的一封信說:「廣西人的反叛是一個極為重要的事實,這一點誰也不能再加以否認。雖然我們可以把這場叛亂的煽動者稱作叛黨、蠻子、匪徒,願叫多少次就叫多少次,但他們已以破竹之勢,推進了二三百里格。他們僅用三天就一舉攻下了這最後一座城市。他們恢復了南京的古都稱號,在其城牆上高高豎起民族的旗幟,並在這裏建立了政權。接著,為了使整個中國回到中國人手中,他們以15萬以上的兵力進軍北京。我們已確悉。這支軍隊已進入直隸省北部,攻佔了京城的主要供給線天津,有人甚至說已攻到北京城下。對領袖的智慧和天父的庇護抱有無限甚至狂熱的信心,對事業的勝利深信不疑(這將會使他們的力量增強十倍),強有力而又有序的行政管理,尊重財產和習俗的紀律,以上便是廣西人的情形。而在敵對營壘一方,清軍卻是懦弱無能,不公正,掠奪和不斷增稅。」

廈門的英國長老會牧師麥克古內格在1865年4月10日的信中說,太平軍自漳州出發前去攻佔本省附近各地時,「並未態意破壞財產,亦未戕害人命」。太平軍退往內地后,他又在1865年5月26日的信中說:

「許多傳聞紛紛傳言太平軍據有漳州時犯有暴行,但是必須記住,這些傳聞系清朝官吏所傳出,再由中國海關散播到外國僑民團體中間,只要稍加調查,就可發現全是毫無根據的。例如,曾經傳言太平軍把漳州變成了一片屠場,殺害了所有他們不要帶去的人們。為了證實此事,有些歐洲人曾被引領入城調查。見到城中數處尚在焚燒,屍體遍地云云。但我們必須記住,清軍數日之前就已入城,蘇州慘案的教訓至少應該使英國人明白清軍在這幾天中是會幹些什麼勾當的。中國人的向例繫於入城后即出安民告示,囑令兵士不得濫行殺戮與劫掠,我偶然從一位對於中國衙門的消息十分靈通的教士那裡獲悉,清軍入漳州四、五日後,始出此種告示。事實上,除了太平軍離城時帶走了許多為他們挑行李的人外,其餘留在城裡的人也全都慌忙逃走了。幾個逃走的人告訴我們說,太平軍撤走之前,城中並無屠殺之事。清軍在漳州城內和四鄉幹了些什麼勾當,只要舉出一件事就可以說明,他們入城以後,即販賣婦女,每名售價四元目前。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太平軍也犯有這類罪行。不久以前,同安以帶發生了騷亂,漳州附近清軍派出一隊兵士前去彈壓,據他們自己報告,他們焚毀了村莊二十余處,殺害了婦女兒童二千人以上,並未遭到任何抵抗,後來,由於北面一帶村民聯合自衛,揚言要加入太平軍,他們才回到原地。我們從未聽說太平軍也干過這種同樣的勾當。」

英國在上海辦的報刊《華北先驅》報導道:「府城原有三千官兵駐守,一遇險象發生,即棄城而遁,留下大炮。甚至其他軍槭,盡資敵人。太平軍到,屯東城下,居民開城迎之。乃先遣八人騎馬先入,巡行各街道,安撫百姓。大隊乃繼之進城。其後派隊四齣在各村鎮募兵,持有「奉命招兵」大旗,迅即招得志願兵幾至萬人。……本地紳士被邀合作,有被任重職者,而一般士人則被僱用為書手先生。有一少年曾在江西太乎軍服務多時,得撫州后,欲回原籍省視孀母。太平軍長官准其榮歸,贈其「老太太」以銀兩絲綢。此事表現他們敬老崇孝,予人至好印象,使人感服……太平軍減稅至半額,禁止部下屠宰耕牛。凡有暴行禍民者,嚴刑懲罰,以故深得民心。而清軍則盡反其道,肆行強暴,屠宰農民耕牛、強擄人民妻女,勒索人家財物。太平軍政治嚴明而有力。」

民心亦見太平軍與清軍的善惡對比,呤唎《太平天國革命親歷記》記述道:「人民談到清軍來此的情況都是咬牙切齒的。他們說,清軍姦淫婦女,殺戮保護妻女的男子。他們又告訴我,太平軍待他們很好,只叫他們捐輸糧食;有個太平軍對一個姑娘施行強暴,就被殺頭,他們把梟首示眾的地方指給我看。他們十分欣然地講到太平軍首領英王不許兵士拿人民的東西而不付錢。」

如此看來,到底哪個才是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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